APP下载

农地规模经营模式探讨

2015-07-10宋虹槿范春芬刘冉张翼飞

卷宗 2015年1期
关键词:规模经营农地流转制约因素

宋虹槿?范春芬?刘冉?张翼飞

摘 要:农用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的发展。本文分析土地流转中的制约因素,存在问题,对我国过去和现有的模式进行的探讨,分析了适合农业发展的土地流转经营模式。

关键词:农地;规模经营;农地流转;制约因素;模式

1.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从1987年国务院批准一些地区试点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开始以来,各地都开始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尤其是当取消农业税之后,一些农业经营大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扩大承包土地面积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是,在农业规模化进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令人担心的问题-----农业用地过分的集中在少数经营者的手中,农业经营者盲目的追求经济效益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及环境问题,什么样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是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如何去评价一个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的有效性,就是本文旨在解决的问题。

2.土地流转问题分析

2.1 流转问题现状分析(以辽宁省为例)

土地流转问题是决定农地规模经营的模式的重要因素,下面以辽宁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为例探讨现存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及对问题的分析。

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共有40万农户将254.93万亩承包地对外流转,分别占农户和承包土地总数的6.5%和5%,比2008年分别增加15万户和120.5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山2009年的40家,发展到2010年底的150家。

转包、出租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目前,辽宁省转包和出租的土地面积占总流转土地面积的85%,互换、人股、转让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流转土地面积的15%。

2.2 辽宁省土地流转问题分析

(1)土地流转速率低发展迟缓

据统计,截止2010年末,辽宁省土地流转面积为30028万亩,占总面积的6%;而吉林省土地流转而积占总面积积的9.9% ;黑龙江省土地流转而积占总面积的25.8%。与全国14.6%的平均流转率相比,辽宁省的土地流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6个百分点;与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35-60%的流转率相比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县己达58%)相差的很远。

(2)土地流转对象单一辐射面窄

土地的位置直接影响土地流转的对象,城市近郊地区由于城市经济的辐射带动,特别是在产业、企业向城市郊区转移、扩张的推动下,土地流转带给工商企业经营的比重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多数依然是以利用亲属、朋友之间的关系,进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

(3)土地流转短期行为积极性小

农民在流转土地时,一般只考虑土地流转的收益性和能否收回土地的安全性,由于目前流转中多数没有签句流转合同或协议,目前多数农村在发包土地时,并没有正规的承包协议和承包证书,由于到期难以收回的风险存在,致使农民缺乏长期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4)土地流转规模小后发力减慢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自愿组合,流转面积由几分到10几亩不等,难以形成规模。土地流转的期限通常为1至3年,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户之间的一年一转包或一年一租。故此,承租人小愿意在土地上过多投入,致使土地逐年贫瘠,生产发展后劲小足,农业产业化进程减慢。

(5)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纠纷多

目前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仍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手续不完备,农户间自发进行转包、出租、互换,而且一般期限较短,多数未签订书面协议,口头协议居多,往往偏重于到乡镇司法所去公证,小选择农业部门的鉴证,存在多头管理,造成政策把关不严,合同纠纷多。

(6)土地流转市场薄弱需求不足

目前,农业收益低以及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使得各种资本对经营农村土地缺少动力,造成土地流转市场能力弱,需求不足。而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显然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此外,受农村土地及其附着物不能担保和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及农村金融的缺失,又阻碍了农民和业主发展高投入的农业产业。

(7)土地流转效益少引发问题多

许多农村在流转的土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2003年以前或更早时间就己经实现了流转,由于当时农户的思想意识不够超前,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土地的升值空间,仅是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平进行估价,流转租金低、租期长是其一大特点,农户从中受益并小多。尤其党中央惠农政策一年强化一年,土地的增值空间愈发扩大,利益差距愈发悬殊,纠纷问题愈发突出,甚至有些农户选择强行中止合同,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3.国内先进农地规模经营模式比较与借鉴

3.1 十八大关于农地规模经营的模式

3.1.1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可以起到如下作用:

(1)家庭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农机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

(2)家庭农场参加了农业保险,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它得到政府扶持资金,能不断扩大种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示范效应。

(3)家庭农场按有机农业标准化技术生产,应用安全放心农资,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机、环保,吃得放心,有订单,不愁销路,种出的农产品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4)创办人通过租赁获得农民的土地,家庭农场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

(5)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提高科技贡献率的有效途径。

其借鉴之处在于:

(1)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 的进程。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1.2其他新兴先进经营模式

(1)草尾模式。2009年,湖南益阳通过探索,结合农村的现实状况与农民的实际要求,创造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制度,最先在沅江草尾镇建立试点,因此该制度又被称为“草尾模式”,至2012年,“草尾模式”已在益阳26个乡镇铺开。

所谓“草尾模式”,即由政府出资设立土地信托机构(公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土地信托机构,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再从政府土地信托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

(2)小岗新模式。作为改革第一村的小岗村,现在正在做一件与35年前“分田到户”几乎“相反”的事:将分散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并且创新了流转方式——农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村委会再统一和企业签订协议,从而最大限度避免农户的风险。“农户与村委会签协议,再由村委会统一跟企业签订协议,村民不直接跟企业进行土地流转。”

采取农户与企业直接签订流转协议的模式,企业发展不好或者经营不善倒闭了,农民拿到的流转费用就会受影响。而小岗村新的流转方式,则让农户的风险降至最低——不管企业经营如何,村委会都会每年照单支付农民的流转费用。

(3)山东兖州模式:在山东兖州市新兖镇大雨住村采访时了解到,该村近两年实行“先付钱再种地”模式,将村里1000多亩土地成功流转出去,村民每年由此获得的直接收益为100多万元。

该村的土地流转承包费每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夏种前;第二次在秋种前,也就是说承租方先交钱再种地。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打消农户的顾虑,按时收到承包费,使村民“旱涝保收”。

3.2 借鉴总结

土地流转问题是农地规模的重中之重,农地流转方式直接决定了规模经营的方式。无论采取怎样的农地流转方式都必须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共同参与,政府的协调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市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而随之产生的规模经营的模式一定要最高的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有利于农业长远持续的发展。所以中国不能够通过农地私有化和完全市场化来实现规模经营,在新农村内部实行合理的分工协作专业化,通过承包地回收、转让、转租等途径集中起来,组建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机构,促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流转,才能农地在农业内部的合理流转、规模经营和优化配置,建立更合理的农地规模经营的模式。

4.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的途径

4.1 农地规模经营的原则

4.1.1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地位

目前我国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并不是由于这项制度本身造成的。因此,我们不应否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规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存在有着相应的生产力依据。

4.1.2因地制宜的原则

推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注意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

4.1.3农民群众自愿原则

推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尊重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经济规律,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适度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有其自身的经济机制,我们的实践不能超越这种经济机制。同时,农民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有权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各层次的决策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

4.2 农地规模经营模式探讨

结合上述农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土地流转问题分析,以及国内不同时期的模式借鉴,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党的政策方针指导,以下是设想的两种适合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农地规模经营模式。

4.2.1土地托管合作社

内涵及特点:土地托管是指农户承包地的托管,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户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有较强统一经营能力的合作社,或者以市场方式向合作社购买所需服务,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实现农户与合作社双赢。

土地托管合作社的先进之处

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的难题;促进了农民增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土地托管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2.2土地承包租金股份合作制

农户入股后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到期派息、分红、农户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也可以接受公司招聘成为公司员工,参与公司按劳分配。

模式建立的公司叫农业生产股份有限公司,它是包括产种、养、加工、销,售各环节的一体化现代化企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流企业,是农民资本联合的集体经济。

土地承包租金股份合作制的先进之处:

新模式的建立发展,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有利于土地流转集中;新模式的建立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调节机制;新模式的建立,农民承包土地资本化,进入市场,成为企业股东,彻底解放农村生产力。

土地承包租金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

承包户以土地入股,是以长期租赁土地的租金计算的现值确认股权,可以不投入资金,但需要其他股东以资金入股,可能存在资金困难。

(2)人才问题

农村科技、管理人员、教师、党团骨干大量流失,新一代知识青年不敢于尝试,新建股份公司面临农业科技、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4.3 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的保障措施

(1)探索促进农地流转的新机制,探索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流转办法,制定鼓励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实施细则,建立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流转的新机制;

(2)探索提高农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有效途径扶持大户,培育龙头企业,扩展经营范围,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适度集中,妥善解决撂荒土地;

(3)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和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农业技术服务;

(4)向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深度进军,实行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

(5)积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行分工分业,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和比较效益,进而启动土地规模经营质的跨越;

(6)要在发展城市经济和二、三产业的同时,坚持长期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分工分业和农业用地规模经营。

猜你喜欢

规模经营农地流转制约因素
国外农地制度与农地流转的经验与借鉴
湄潭土地改革实验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状况研究
甘肃农业规模经营个案解析、梯度划分与对策研究
农地确权、农地流转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论城市社区体育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武汉市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足球课的开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关于惠城区发展农业的调研报告
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发展制约因素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