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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5-07-10王芳

卷宗 2015年1期
关键词:青海法治群众

王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内容,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做到依法治理。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要注重强化法治保障,强调依法治理,要充分遵循法律,做到依法治理,着力促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在青海这样一个具有特殊地理环境、特殊人口分布、特殊民族文化的省份维护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法治根基。

1 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省近些年通过对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矛盾管理机制、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但当前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 社会流动加快,管理好巨大流动人口任务繁重

改革开放后我国快速的工业化进程,形成了规模巨大的流动人口。多数城市的农村进城的流动人口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体系,在户籍、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面临很多困难。进城流动人口多数聚居在城乡结合部和地下建筑,多数城市过去按照城市人口配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也没有根据新的人口布局进行调整,往往造成流动人口聚居的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力量非常薄弱。这种现象在青海的民族地区同样表现的比较明显。管理好规模巨大流动人口,涉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方方面面,任务十分繁重。

1.2 各类矛盾纠纷的经济内容日益突出

一是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日趋频繁。青海省是一个农牧业省区,全省562.67万人,大多数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还十分强烈,加上各种原因造成部分山林、田土、水利资源权属不清,有些承包经营合同与法律法规相悖,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导致各类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所有矛盾纠纷中占的比例较大;二是环境及生态问题逐渐呈现。随着农村工业化的推进,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环境及生态问题不断受到群众的关注,因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三是随着经济多元化出现了不同经济主体问题的利益纠纷。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经济活动中的劳工、价格、市场、能源、污染和消费等问题都随时有可能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群众之间引发矛盾纠纷。

1.3 社会转型加速,社会治安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社会流动加快,各种社会治安问题也呈现多发态势,社会管理面临诸多难点。尽管各级公安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但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新型犯罪持续增多,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各种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转型期的一项长期任务。

1.4 青海藏区稳定和谐团结发展仍面临挑战

青海民族地区主要以藏族聚居区为主,这种省情决定了青海藏区处在推动藏区团结和谐、稳定发展的第一线。尽管我省藏区反分裂反自焚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省藏区维稳基础尚不牢固,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仍在加剧,并不断变化手法,搞分裂的土壤仍然存在,仍有可能出事。加上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我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我省藏区发展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以上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是在社会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过程中,因结构冲突、体制摩擦、规范空白、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也有的是快速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历史积累和遗留的,还有的是因我们工作缺位、方法不当或某些工作失误形成的。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进一步依法加强并逐步加以解决。

2 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群众期待尚有差距

青海民族地区因自然环境艰苦及历史原因等,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经济发展以畜牧业为主,工业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经济总量小、实力弱,资金短缺,农牧民收入水平低且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缺乏发展动力。

2.2 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不强

一方面,面向群众的法制宣传网络不够健全使得很多措施难以落到实处,部分群众不懂法律或者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片面理解,辨析能力不强导致容易受人蛊惑,干群矛盾频频,出现无理上访或越级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误导群众盲目效仿。另一方面,尽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有了明显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各级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处理政务的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与本职有关的法律知识有所掌握,但不全面;法律意识落后,“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机械,有些党员干部主观上也想在决策、执法中做到合法合理,但往往是机械按法律条文办事,尤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更显现出对法律原则和精神把握不准,致使决策、执法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尤其是在出现突发性事件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不足就更凸显,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以致事态恶化。

3 依法推进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推进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以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在系统总结多年来依法治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在法治轨道上促进青海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3.1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有人群的地方,即有社会,有社会的存在,即有矛盾。社会矛盾产生的同时便产生了法律,法律是社会矛盾的规范梳理,是人性张力的均衡彰显。

第一、要围绕源头管理,从“三严”(出台政策要严格把关、执行政策要严格到位、管理服务要严格要求)入手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要围绕完善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明确领导机制、健全预防机制、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既要尽量把不良事态化解或消灭在萌芽状态,又要能有效应对、合理处置不可避免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防范因腐败而导致的干群矛盾。要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以改革统揽腐败工作的全局;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案件。

第三、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可散不可聚”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

第四、完善信访制度和各类调解动工作体系。信访部门应该进一步疏通渠道,强化它的功能而不是堵塞。要建立信访排查处理和预警机制;要建立信访工作约访、回访、下访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警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信访查办制度;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审制度;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3.2 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

3.3 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是当前和今后党和国家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3.4 建立和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安建设的实质,就是要营造一个安定、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平安建设涉及国家政权安全巩固、社会生活安定、治安秩序平稳、经济秩序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等各个方面,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平稳发展的前提。

第一,深化平安建设,确保社会稳定、民众福祉。一是综合治理,推动平安建设。坚持以群众支持为后盾,加强对人的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犯罪多发人群和青少年的教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支撑;坚持以基层建设为基础,注重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是大量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隐患;坚持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持以人心稳定为抓手,要高度重视稳定思想、稳定人心的工作,关心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和调适,保持社会心理稳定。二是集中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要以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为目标,抓基层、固基础、严防范、强打击,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要严打整治,稳定民心;要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维护民权。

第二,积极创新,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的立体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举措。一是建立快速反应的治安防控体系。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打、防、管、控的有机结合,涵盖了社会治安工作的大部分。要以社区为单位,构建网格化模式,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构筑社区治安管控网络,加强警民联防建设点线面结合的社会面巡防机制。二是建设规范、有序的社会治安管控机制。要规范基础工作;要加强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要强化日常管理和适时打击整治工作;要加强调查了解和群众走访工作;要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十八大报告论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时提出“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强化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强化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人民法院的服务职能;强化人民法院的宣传职能。二是“咬住”重特大案件,有力打击刑事犯罪。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大,影响也大。要积极组织开展破案大会战,加大对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咬住”重特大刑事案件不放松,提高攻坚克难水平;要加强禁毒工作,加大缉毒破案力度,遏制娱乐场所、贩毒现象,全面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庄”;要加大对涉嫌重大赌博案件的查处力度,保证部门辖区治安稳定;要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金融诈骗、侵占国有资产、侵犯知识产权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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