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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西汉会要》之西汉官制史料价值

2015-07-10金嘉伟

黑龙江史志 2015年9期
关键词:内容

金嘉伟

[摘 要]先有颜师古注《汉书》,后有徐天麟汲《汉书》而成《西汉会要》。其中西汉官制史料无论是目录、内容,还是注释,都具有明显的特色。“职官”门类史料下,目录排列有律可循,内容组成联系密切,注释详实可信,拥有不菲的史料价值。

[关键词]《西汉会要》;官制;史料价值;目录;内容;注释

本文所分析的西汉官制史料来源于南宋徐天麟所撰写的《西汉会要》。《西汉会要》是关于西汉时期各项典章制度的史籍。与徐天麟之后所撰写的《东汉会要》相比,《西汉会要》史料分量更大。其中的官制史料也相对更多。故本文以此为主要分析对象,介绍基本情况和史料来源,从目录排列、内容组成和注释这三个方面分析其史料价值。

一、基本情况

(一)作者简介

前文提及,史籍作者是徐天麟,字仲祥,南宋时期江西临江人。南宋开禧年间考中进士,担任过抚州教授,武学博士,惠、潭二州通判,英德府代理知府之职。

观《西汉会要·提要》可知,《宋史》列传中有记载:“梦莘弟得之,从子天麟。”徐天麟乃通直郎徐得之之子,徐梦莘之侄。徐梦莘幼时聪慧,“耽嗜经史,下至稗官小说,寓目成诵”,“其嗜学博文”;徐得之“著《左氏国纪》、《史记年纪》”,又作有“《具敝箧笔略》、《鼓吹词》、《郴江志》”。不难看出,徐天麟出身于书香门第,且族人重视史学,素养颇高。徐天麟自谦道:“穷经不足以采微”,而“嗜史乃几于成癖”。良好的史学氛围与浓厚的治史兴趣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编纂《西汉会要》奠定了史学基础。

(二)编纂目的

除了编纂《西汉会要》,徐天麟又作有《东汉会要》。两书并称《两汉会要》。徐天麟进奏《西汉会要》时无进表,而《东汉会要》则有。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一些编纂情况。

关于编纂目的,徐天麟写道:“非独考治原之粹驳,抑将观世变之盛衰……窃以为立纲纪为法则,实古圣之宏猷;作书志以纬天人……”,“明及时德业之修,究稽古礼文之事,虽纲维治道,常恪遵祖宗宏远之模,然参斟旧章,必博考汉唐沿革之绪”;“两汉治效,上轨殷、周,制度文物,炳耀青史”,“以纲纪法度犹有可以凭藉扶持者也”。由此可见,徐天麟的写作目的是立纲纪明法则,顺天治人,实现古代圣人的宏伟理想。

《西汉会要》成书于南宋时期。偏安于江南一隅的南宋政权依然面临着周围少数民族势力的威胁。为了稳定与巩固南宋政权,徐天麟希望通过恪守祖宗旧制,仿效汉唐之世来维护南宋统治,“以现实的眼光来研究两汉历史与两汉典制”,从而写成汉代会要典制史籍。编修目的更加鲜明易见。

二、史料来源

《西汉会要》主要史料是取材于班固所著的《汉书》,经徐天麟整合而成。这当中官制史料也不例外。《西汉会要七十卷》记载:“取《汉书》所载制度典章见于纪、志、表、传者”。翻阅《西汉会要》卷三十一中的官制史料,能见其中纪、志、表、传层出不穷。“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百官表》上”;“平帝元始元年,授四辅之职。《王莽传》”;“孝文三年,罢太尉官,属丞相。《本纪》”;“史书令史。《艺文志》。”诸如此类还能发现很多。既然官制史料取自于《汉书》,而《汉书》又作为前四史之一、二十四史第二,那么经徐天麟取舍和整理的职官制度史料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可信度。

但是,史料来源集中于《汉书》的同时,“故于汉制之见于他书者,概不 掇,未免失之于隘”。关于《汉书》以外的其他史料,徐天麟的采用有所局限,憾也。

除了主要史料之外,对于他人的注疏,徐天麟也收录进《西汉会要》。典型的案例就是颜师古对于《汉书》的注疏。《西汉会要》卷三十一中,“宰士。《翟方进传》。师古曰:‘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丞相之属官,而为士也”;“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师古曰:‘冠者加于其上,共为一官也。”可见,凡是与官制相关的内容,徐天麟也来者不拒,从而使职官制度更加明确具体。

三、史料价值

《西汉会要七十卷》中说:“班固书最称博瞻,与一代礼乐刑政,奚综括其大端”,但是,“礼密文繁,骤难得其体要”;而《西汉会要》则“以类相载,分门编载”。其中,官制史料的史料价值我认为主要体现在目录排序有律、内容组成合理和注释存异存据上。

(一)目录排列有律

从宏观上看,“职官”门类下目录的开头呈现出明显的规律,即徐天麟基本按照官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编纂《西汉会要》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的“职官”门类史料。这段史料记载了西汉政权中的主要职官,详尽细致。分析这段目录,首先是“上公”,之后是“三公”和“九卿”等。卷三十一“职官”门“上公·太师”条中有注释:“汉制保、傅在三公上,号曰‘上公”。可见“上公”位于“三公”之上,而我们又熟知“三公九卿”中,“三公”地位在“九卿”之上。往后以此类推,越往后排列,官位越低。附带一点,这段目录也呈现出由中央至地方的排列规律。卷三十一“职官一”条和卷三十二“职官二”条记录了在朝廷和京师任职的官吏,如“三公、宫官”等。而卷三十三“职官三”条里面则涉及到郡国地方,如“部刺史、郡守”等。

再从微观上看,在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的“职官”门中,每一类目都有具体的罗列,这也是按照官位高低的顺序来排列的。书中“上公”一职分为“太师、太傅、太保”。而“太师……位在太傅之上”,“太保……位次太傅”。根据以上史料不难看出,此三官是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编写的。以上所述的这种有律性的排列是此官制史料目录的一大特点。

这种排列规律反映出徐天麟对于西汉官制体系内部关系的看法,他重视中央政权,这或许与宋朝时期强中央而弱地方的主流意识有关。当然,也正是由于这个规律,我们在翻阅《西汉会要》中西汉官制史料的时候,可以先从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职官”门类史料的目录中了解到职官制度的一个基本的、由高至低的排列情况,从而能够迅速地对想要研究的职官有一个地位上的定位。这样一种背景性的认知或许能对西汉官制研究提供一些帮助。

另外,我觉得有必要明确一下,其排列依据的是职官地位的高低,而不是职权的大小。虽然在常识中官位高者拥有更大的权力或者影响力,但也不排除例外情况。最鲜明的证据就是“部刺史”一职。查阅目录,“部刺史”已接近主要职官之末端。可见“部刺史”官位之低。而且,严耕望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史》中也认可这一点:“职限条案,不亲行政,秩位甚碑”,但是“察举权隆”,“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申其志。”“虽为纯监察性质,但其能代表中央督查郡国,为地方所忌”。颜师古对《汉书》中有注曰:“周行郡国,省察政治,黜陟能否,断理冤狱”。由此可见,官位的高低与权力的大小不一定成正比。所以想通过这段目录与史料的排列规律来了解职权的分量,可靠程度不足。

(二)内容组成合理

从《西汉会要》“职官”门类下的全部目录能看出,其内容组成存在合理因素。《西汉会要》卷三十一至卷三十三的“职官”门类史料是由高到低,由中央到地方排列的主要官制,可以说是整个官制体系的主干部分。紧随其后的卷三十四“职官四”条和卷三十五“职官五”条记录的是“封建”类。封爵和封官在古代是获得上层社会地位和官场仕进的重要方式。而且,爵与官能同时赋加于同一人之身,两者互为影响,关系更为密切。故而我认为徐天麟将“封建”类这一重要内容紧接在主要官制之后作为第二部分,非常合理。在这一点上,我还觉得《西汉会要》要比《东汉会要》处理得好。《东汉会要》中“封建”是一个独立的门类,不从属于“职官”门类而是与之并立为全书十五门类之一。虽然“封建”并不等同于“职官”或从属于“职官”,但我之前已提及,爵与官关系密切。通过封建而得的荣衔、特权、封邑对于官僚体系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君主赐爵于功臣,这很常见。爵的荣耀与官的权位更加能够凸显大臣在朝廷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我很认可《西汉会要》“职官”门中包含“封建”类的如此内容安排。而《东汉会要》中“职官”门类与“封建”门类的“分庭抗礼”不够合理,又使得全书官制史料略显贫乏。

卷三十六“职官六”条至卷三十九“职官九”条记录的是官制中的具体操作,是之前官制记载的细节性规制。主要内容有“特进、兼官、上计、出使、冤狱”等,以及为应对特殊情况而设置的职官。这些制度作为具体拓展而为第三部分,十分得体。

卷四十“职官十”条与卷四十一“职官十一”条记载“集议”类。按照“立君、储嗣、宗庙”等重要程度由大到小的顺序将相关官僚的议论辑录起来。

卷四十二“职官十二”条与卷四十三“职官十三”条更是细枝末节的规制,比如“恩赐、改官名”等。

卷四十“职官十”条至卷四十三“职官十三”算作第四部分,杂录补充。《西汉会要七十卷》中记载:“其无可隶者……以‘杂录附之”。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具体内容中,而且也体现在整体内容组成的宏观层面上。因为这一部分的内容给人一种杂合而成的感觉,门类之间的关系不如前三部分明确,故我将其看作一体。徐天麟的这种构思很精巧,将零碎事项集合于最后以杂录补阙,从而使整个官制史料更为丰富。

综上所述,整个官制史料内容组成可具体为主要官制,重要内容,具体拓展,以及杂录补充这四个部分,充分构建出西汉官制的基本蓝图。最后以杂录收入零碎,充实了整个官制史料。徐天麟整合后的这段官制史料很大程度上还原了西汉官制体系,给人一种鲜明立体的认知,史料价值很高。

(三)注释存异存据

《西汉会要》官制史料中还有一大特色,那就是注释中存异存据。对于有疑异、不详备之处,徐天麟在注释中加以标注。如《西汉会要》卷三十一“职官”一“三公·丞相”条有注释:“徐天麟按:‘司马迁《将相表》,孝景元年置司徒官,本《表》不载,姑俟详考”;又有“三公·太尉”条注云:“《世家》及两表其文自相 牾,今止从《世家》。”除此还有卷三十二“职官”二“军官·票骑将军”条注释写道:“《史记》作骠骑”,注明与《汉书》记载的差异。徐天麟将史料中的相异之处标注了出来。像这样的例子在阅读中仍会有所发现。

徐天麟不仅存异,而且存据。在整合《汉书》中官制史料的时候,徐天麟通过注释以写明一些职官的分类依据。比如,“徐天麟按:‘应劭《汉官仪》云,侍御史即柱下史,故附于此”;还有,“徐天麟按:‘长乐宫四年面皆有公车司马门,每门各二司马,此即八屯司马之一也。”诸如此类的注释中标明了分类依据。从中我们能看出徐天麟在编纂之前,做了充分的努力去搜集依据,充实了注释的内容,提高了史料的可信度。

值得一提的是,注释中对于来源的标注也是一个亮点。与《汉书·百官公卿表》对照看,《西汉会要》“职官”门类史料可以说是前者的概括总结。后者取材于前者,将前者整合排列撰写而成,比前者更具有条例,更方便阅读。而且整合后徐天麟并没有就此作罢,还在每条材料之后利用注释注明出处,读者可以从注释所写出处追溯到《汉书》中具体的某一篇纪、某一篇传、某一篇志,或某一篇表。由此将两者对照看,后者无形之中便成了前者的检索用书,有利于相关官制史料的查阅,颇具实用性。

四、局限不足

仔细分析这段官制史料,我觉得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以待改进。

《西汉会要》卷三十四“职官”四“封建·封功臣”条与“封建·封外戚”条内容量大,徐天麟没有直观的整合出主要内容,仅仅通过大篇幅的文字记载来表述,内容略显冗杂。

除此之外,与《东汉会要》官制史料相比较,不难发现《西汉会要》官制史料中的缺乏评论。《东汉会要》“职官”门类史料中出现了徐天麟的评论。“臣天麟按:‘……尚书在东京权任之重,过于西汉,而选任之轻若此,宜乎政理日以浸衰也”。而他在《西汉会要》官制史料中发表史事评论这一方面,“没有就史事发议论,也没有引别人的论说”,难见其论,颇显逊色。

五、结语

总而言之,前文所述的官制史料价值令人印象深刻。当然,其他一些细节也颇具闪光之处。比如《西汉会要》卷三十四“职官”四“封建·妇人爵邑”条,此记载反映出当时社会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妇女。对于西域诸国,“皆佩汉印绶”,由此可知西域少数民族处于汉政权的控制之下。

以小见大,从“职官”门类史料的目录排列、内容组合以及注释看得出,全书的编纂体例也是井然有序,条理清晰。《西汉会要七十卷》如是称赞:“然其贯串详洽,实未有能过之者。昔人称颜师古为《汉书》功臣,若天麟者固亦无愧斯目矣。”颜师古是研究《汉书》的专家与功臣,将徐天麟与颜师古相提并论,可见徐天麟功劳之大。《西汉会要》是首部补撰前代的会要体史籍,徐天麟是补撰古代会要的第一人。会要体例经徐天麟之手变得更加完善,实为古代会要史籍编纂之幸也。

参考文献:

[1]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2]徐天麟:《东汉会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3]卓越:《论徐天麟<两汉会要>的编纂特点》,《史学史研究》。2011年第3期。

[4]纪昀总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5]徐天麟:《西汉会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6]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7]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

[8]朱仲玉:《徐天麟和<两汉会要>》,《江西社会科学》。198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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