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确定
2015-07-10黄美花
王 凤 邰 伟 黄美花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吉林 长春 130022)
吉林省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确定
王 凤 邰 伟 黄美花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吉林 长春 130022)
为加快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吉林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全省地级行政区地下水压采组织实施方案。
地下水 供需分析 压采方案
吉林省是我国北方内陆缺水省份,当地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98.83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分别为1473m3和462m3,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和2/5。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水质污染现状以及行业中取水无度、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低下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状况,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需要长期应对的基本省情。
为加快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地级行政区地下水压采组织实施方案。
1. 吉林省超采区概况及水资源供需分析
目前我省地下水超采区主要分布在白城,四平和松原等地,超采区总面积787km2,年均开采量24594.5万m3,年均超采量16104.5万m3;现状年开采量26094.5万3m,现状年超采量17604.3万m3,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分别为,四平50.95m,白城11.33m,松原37.17m。
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5年,我省总人口将达到2787万人,城镇人口1672.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0%,农村人口1214.8万人。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1300万亩,达到3826万亩,耕地保有量8295万亩,耕地灌溉率达到46.12%。
到2015年,我省总供水能力154.38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能力111.01亿m3,地下水源供水能力42.03亿m3,其他水源供水能力1.34亿m3。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到2015年,我省总需水150亿m3,生活需水12.28亿m3,其中,城镇生活需水8.74亿m3,农村生活需水2.54亿m3;生产需水137.56亿m3,其中,农业生产需水107.73亿m3,工业生产需水29.83亿m3;生态需水1.16亿m3。详见表1、表2。
表1 2015年吉林省需水预测成果表 单位:亿m3
表2 2015年吉林省供水能力汇总表 单位:亿m3
2. 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
2.1 地下水压采范围
我省深层承压水开发区域全部为超采区,主要分布在松原市宁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主要分布在四平城区和白城洮北区。本次压采规划以地市级行政区作为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
2.2 地下水压采目标
(1)近期目标(2010~2015年):根据各项引水工程通水时间节点,确定压采目标。原则上,到2015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深层超采区根据替代水源通水时间和水量确定;东部山区根据引水工程情况逐步实施水源置换。
(2)远期目标(2015~2020年):引水工程全部通水后,深层地下水全部实现压采,城市工业地下水源全部置换为地表水,农业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对部分水源实施压采和置换,2020年全省各县市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2.3 地下水压采量确定原则
(1)根据各地区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压采总量。
(2)根据超采区地下水超采量确定压采量。
(3)采取分步实施方案,根据有水源置换地区的置换水量确定压采量。
(4)根据农业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地区的节水量确定压采量。
(5)根据工业节水技术指标确定压采量。
2.4 地下水压采量计算方法
根据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现状开采量以及超采区地下水超采量,确定地下水压采总量,计算公式如下:
总压采量:Qy1=Qk-Qz
阶段性压采目标:Qm=Qt+Qj (水源置换和节水后,Qm≤Qk)
式中:Qy1地下水压采量(亿m3);
Qk 地下水现状开采量(亿m3);
Qz 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亿m3);
Qm 阶段性压采目标(亿m3);
Qt 替代水量(亿m3);
Qj 节水量(亿m3)。
超采区压采量:Qy2=Qc
式中:Qy2超采区地下水压采量(亿m3);Qc 超采区超采量(亿m3)。
2.5 地下水压采方案
2.5.1 地下水压采量
2010 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为42.14亿m3,根据综合分析法确定的各分区2015年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为40.37亿m3,实施压采总量1.76亿m3,全部
为超采区超采量。见表3。
表3 地下水超采区压采量 单位:亿m3
2.5.2 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
以开采地下水为主的城市,随着引水配套工程的分步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不断完善、工业节水技术和生活节水器具的普及推广,外来水在水量水质及供水保证程度均可满足城市用水要求条件下,可全部由引水工程配置水量替代,城市自备井可全部实施关停或封存。
对农业用水的压采原则是以压代关,减少开采量。对浅层未超采的县市区,通过优化开采布局,在保证采补平衡条件下,根据需水要求也可适当增加开采量。
对地下水超采区域优先开展地下水压采和水源替代工程,在2015—2020年期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恢复地下水超采漏斗。
2.5.2.1 重点(替代)水源工程
根据我省水利发展规划和抗旱规划等成果,以我省重点建设的水利工程为依托,配合规划的现有水利工程配套与改造、供水系统联网、微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以及地表水抗旱水源工程等,作为地下水实施压采的替代水源。
我省西部地区,重点依托引嫩入白工程、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大安灌区工程、引洮入向工程、引松入扶工程、下岱吉电灌站改造工程,利用重点工程引水与当地泡沼联网,解决前郭县、乾安县、大安市、扶余县和通榆县东部农业地下水的替代水源。
我省中部地区,以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为重点,工程实施后将解决长春市城区、九台市、德惠市、农安县城、双阳区、四平市区、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县及辽源市区和东辽县的生活、工业用水,并以此为替代水源进行该区域的地下水压采。此外,榆树市引松入榆工程、舒兰市沙河水库二期工程、辽源市“六库一闸”联合供水工程、东丰县安福和六道沟水库工程,可作为上述城市的地下水替代水源。永吉县利用松花江引水作为替代水源。
我省东部地区,以各县(市)在建、续建和拟建的水源工程作为城市地下水用水的替代水源,工程实施后,可解决蛟河市、通化市、梅河口市、集安市、白山市及江源区、延吉市、珲春市、汪清县、和龙市、图们市、敦化市等11县(市)生活和工业地下水用水水源状况。该地区农业地下水用水应针对非灌区农业布局分散的特点,适当增加引水工程、灌溉配套工程以替代地下水源工程。
2.5.2.2节水措施
根据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到2015年,吉林西部平原15个县区农业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共计节水量2.4亿m3;2015年规划完成工业节水项目58个,节水0.95亿m3;城市生活节水项目17个,节水1.7亿m3;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49项,替代水量1.14亿m3。
《吉林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吉林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
《吉林省抗旱规划》;
《松花江区和辽河区水资源综合规划》;
《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技术要求》;《吉林省大安灌区初步设计报告》;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吉林省引嫩入白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
《吉林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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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5)11-0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