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隶变的完成
2015-07-04王莹
王莹
隶变,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也是书法演变史上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转折点。现今对“隶变”的定义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两种:郭锡良先生《古代汉语》以为,是“把小篆不规则的曲线或匀圆的线条变成方折的笔画,使字形变得平直方正,并改变了少数偏旁的形体,是一次重要的简化。”王宁先生《汉字学概要》则如是解释“隶变”: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是汉字史上的一次飞跃,从此,汉字完全失去了古文字阶段的象形意味,摆脱了古文字婉曲线条的束缚,开始进入今文字阶段。正因为这次转变给汉字带来如此剧烈的变化,文字学上便专门为它取了个名称,叫“隶变”。显然,王宁先生对“隶变”所下定义没有如郭锡良先生般明确定义。王宁先生讲“隶变”作为一个过程描述。但依然可以推知隶变的完成有两个重要的标示,一是笔画上,改变篆书类似简单绘画的笔画书写方式,由婉曲的线条变为方折的笔画。也就是说,汉字隶变时形成了棱角明确的笔画。二是字形结构上,“失去”“古文字的象形意味”。怎么失去“象形意味”呢?这点上郭锡良先生说得更加明确,隶变“是一次重要的简化”,“字形变得平直方正”,“改变了少数偏旁。”依郭锡良先生意,偏旁的部分改变会使得隶变过程中产生一些因古今差异而产生的异体字,且从字体形状会更趋向规则的矩形。
隶变最终完成是以笔画平直的隶书作为标志,还是以有明显波磔的隶书作为标志呢?应该说要以有明显波磔的隶书作为标志,因为在具有波磔之后隶书才没有再发生其他重大演化。
隶书发展过程中,学界通常分古隶和八分两种不同的字体。古隶是有篆书解散而来,是秦汉间广泛使用的书写字体。晋代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秦既用篆,秦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古隶笔画较平直,笔画也较均匀。八分则是古隶向前发展而成的。清代刘熙载谓:“小篆,秦篆也;八分,汉隶也。秦无小篆之名,汉无八分之名,名之者皆后人也。后人以籀篆为大,故小秦篆,以正 书为隶,故八分汉隶耳。”成熟的汉隶字体横有一波三折,用笔上有蚕头燕尾的特点。根据上文说谈到得标准,我们应该选定八分字体的最终完成为隶变的最终确立。
在书法发展史上,秦汉时期汉字各种书体形成的最重要时期。据西北地区出土的简帛证明,这一时期,篆书、隶书、章草、行书、草书各种书体或成熟定型,或初具雏形。而对于篆书、隶书、章草、行书、草书、楷书(真书)的继承关系,众所周知,隶书源于篆书,章草、行书、草书、楷书又是从隶书演变而来,且楷书定型肯定是在隶变形成之后。张怀瓘《书断》云:“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书亦八分之捷。”这里说的“隶书”就是“楷书”,“楷书”一词只到唐才成为固定称谓。“八分”则是指“汉隶”。可见,楷书是为了书写更快捷,而由汉隶演化而来的。从出土的简帛看,楷书在东汉早期的敦煌汉简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萌芽,如《敦煌汉简.王杖诏令》中的“府”“辱”等字,已经初具楷书形态,运笔已经十分接近楷书,横的波势走向改为平直。一种书体的形成必然需要一段时间演化,可以推测楷书的萌芽应当在西汉甚至西汉之前。而且,《王杖诏令》中的字迹波磔明显,字体均匀方正,显然是隶书成熟后的形态。因此,可以推测隶变的最终完成应该也在东汉初年或之前。
1977年,玉门花海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简牍中发现一份七面棱形觚。这份木简长37厘米,其上文字分两部分,一共抄录二百一十字。前半部分为诏书,共一百三十三字。据专家考证,此书简初步定为西汉武帝后元二年二月临终“遗诏”之一。就觚前部分的诏书看,书体紧凑,笔画较笨拙,几乎没有波磔,线条较为均匀,仍有摹写篆书的痕迹。这份觚中多异体字。一百三十三字中出现了八个异体字。这说明字体的字形结构还没有固定。因此,此份七面棱形觚上的书体应该仍是属于古隶。
武帝之后西汉诸帝出土的简帛上,所载隶书波磔愈来愈明显。《居延汉简甲编》159昭帝元凤年间书简,波磔几乎没有,字体结构已经基本摆脱篆书书体结构。宣帝时本始三年简(《居延汉简甲编》666)字体大小参差,波磔之势稍显。元帝时期简(《居延汉简甲编》95A)波磔已经较明显,字迹工整华美,没有出现异体字。这在汉代中期虽出现较成熟的隶书但是這样的隶书简帛文献却只是少数。
至成帝成熟的隶书——分书,即八分开始大量出现。在1973年于河北定县八角廊村40号汉墓出土大量竹简约有二千五百枚,这批定县竹简主要包括有:论语、文子、儒家者言、哀公问正义、包傅传、太公等古书的部分抄本,另外还有一些内容与儒家典籍如《孔子家语》、《说苑》、《大戴礼记》等书同。这些竹简经裘锡圭先生初步认定为西汉晚期中山王墓。之后李学勤于《新发现简帛概论》中再次肯定,认为墓主应为汉中山孝王刘兴。这批竹简书写大多是隶书写就,其书迹灵动飘逸,字形扁平规整,逆锋起笔,波磔飞动,一波三折。这些字已经和东汉汉碑上的成熟的汉隶字体没有什么两样,毋庸置疑,这些竹简上的隶书已经是成熟的汉隶——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