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
2015-07-04吴颖
吴颖
【摘 要】当前,基础音乐新课程标准提出的“以审美为核心”教育理念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带有与其相关特征的词汇也经常出现在音乐教育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但是,必须承认,我们对有关“以审美为核心”的很多概念理解得还不够完善,因此,所谓“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实践也必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关键词】音乐教育;审美;音乐的价值
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感情。这对新世纪的音乐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符合音乐艺术的主要特征,又适应我国素质教育的要求。
一、音乐教育的本质什么?
美育的本质和核心就是通过艺术作品的美,系统地、循环渐进地传授审美知识和培养审美能力,从而“培养少年儿童感知、理解、感受、体验、评价、鉴别和创造艺术美的教育”。因此,“艺术课程必须结合审美活动这一核心”,离开审美活动美育将无法进行,失去存在的价值。
(一)感受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起点
贝多芬说:“音乐它尽管千变万化,但归根结底是精神生活同感官之间的桥梁。它能够确切反应个人和人们的精神品质并反作用于人的思想意识及整个感情世界。”音乐通过人的审美感知,能迅速调节情感,引发共鸣。音乐审美的教育不仅能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而且能让他们的情感随着音乐的情感而起伏变化,这种交融与碰撞是达到审美教育最终目的的起点。
音乐审美能力的起点在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能力。学生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主要表现为感知节奏、旋律、和声、音色等音乐语言要素中的美感,辨别生活中各种音乐现象的美与丑,体验音乐享受的感情等方面的能力。在教学中,我们应该重点培养学生音乐审美的感觉能力,在音乐审美活动中注意发展学生的对比和想象能力,培养对音乐情感的体验。在教学过程中,要创设情境,营造一种让学生能够接受的环境氛围,让学生尽快进入课堂学习的角色,在美的氛围中感受音乐,使音乐审美感知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
(二)鉴赏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基础
鉴赏是整个音乐活动的基础,在教学中我们应当使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到的音乐有独特的感受与见解,切实地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鉴赏能力,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在音乐鉴赏中,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最为重要。审美情趣是理解和评价音乐现象的审美特点的能力,健康的审美情趣,是学生就美与丑、趋于高尚、排斥庸俗的思想武器。近几年来的流行音乐夹杂着一些不良因素,对于学生的音乐审美的趣味性冲击很大。音乐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强有力的手段,自然担当着纠正学生不良的审美趣味,引导他们抵制低级庸俗的音乐现象,逐渐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情趣,有助于学生对一定音乐现象做出正确的审美判断的责任。审美教育能让学生从形式、气质、情感等各方面感受到音乐艺术的魅力,从而提高音乐鉴赏能力,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和高尚的情趣。
其次要给学生音乐审美的标准。音乐审美标准,是学生鉴赏和评价音乐美的尺度,是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和相应的美学知识的有机综合。音乐欣赏是一种创造性的审美实践活动。它的意义在于通过聆听音乐、理解音乐、实现音乐美的判断与接受,从而陶冶情操,保持鲜明的个性,形成完美的人格。
(三)表现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途径之一
在教学中应当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挖掘学生的表演潜力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和进行情感交流,并享受到美的愉悦。
动是学生参与音乐艺术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表现能力的最佳方式。动,包括耳动――用心听、感知、听辨音乐;喉动――用心有表情地朗读、表达、歌唱;眼动――凭视觉看乐谱,有理解的神、情的表露;手动――有情感地体验音乐的起伏变化,即兴指挥、奏乐、动作表情,即兴编舞等;脑动――用脑去感知、体验、分析、理解、记忆、想象、联想、思维,用脑去指揮全身各器官按音乐的规律去感知,做到全身心和谐地投入,在音乐美的感染之中动情地唱歌、感人地演奏、协调地舞蹈、着迷地欣赏。
动的范围涉及思维、语言、形象等多方面。这就是表现在音乐审美体验中的魅力所在,表现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创造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手段
创造音乐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创造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在教学中应该通过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造实践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掘学生的审美创造潜能。发展学生的音乐创造才能是音乐审美教育过程的归宿。学生音乐创造才能的培养和发展,都需要在丰富的音乐欣赏活动和音乐表现环境中得以实现,激励学生表现音乐,发展音乐创造才能,不但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音乐世界,而且创造出具有丰富情感的音乐审美主体,还是对学生是否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高尚的审美理想和正确的审美判断的极好检验。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该贯穿音乐教学的全过程,渗透各个不同的音乐教学领域,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象,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二、怎样在教学中做到以审美为核心呢?
(一)“感受与鉴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审美教育的基础,它集中体现了音乐审美基本的特征和主要途径。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它的存在价值就是通过对音乐音响的聆听,给人以美的愉悦和陶冶,所以在音乐欣赏等教学过程中的感受和鉴赏,必须从聆听音乐开始,避免那些空洞的理论说教,必须让学生在生动优美的流动音响中感受和体验音乐的美感,并就此展开联想和想象,通过发散思维培养创造精神。当然这并不是“天马行空”式的胡思乱想,而是在标题、歌词等确定寓意的引导下进行有内容、有目的的聆听。我们必须废止全面系统地阐述音乐知识时切入,然后以音乐验证和说明的教学方法,因为前者不仅否定音乐美具有的不确定性和多义性的一面,而且扼杀了学生的想象力,妨碍了他们创造精神的培养。
为了实现审美的目标,感受与鉴赏的内容必须是学生乐于接受的,能够理解音乐的精品,应该通过多种题材形式、多种音乐风格与流派的作品,开阔他们的审美视野,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特别要重视音乐的情感体验,善于将音乐的内涵转化为鲜活的情感激发效应。因此,感受与鉴赏的手段要尽量避免全部采用电声欣赏的方法,多开展教师与学生互动性的欣赏活动,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基础音乐教育中,必要的音乐常识完全应该授权给学生,所以在音乐教学中应该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出发,以他们的兴趣爱好为动力,精选与审美感学习有关的音乐知识,这些常识既是实用的,又是简单的,学生不仅不会因为它的难度而影响聆听音乐的兴趣,反而有助于加深对音乐的理解。
(二)音乐是表演的艺术,音乐知识通过唱歌、演奏等实践活动才能体现,从而促使学生感悟音乐的美感。
在这个实践性很强的环节,首要的问题就是确定要唱的曲目的教材问题。要在丰富多彩的音乐世界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必须有精品意识,尽可能选择经典作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从而保证以高质量的表演曲目为教材,为演唱、演奏奠定坚实的审美基础。
总之,以审美为核心绝不是空洞的口号和指令,而是有着丰富内涵的教学基本理念。这提示我们音乐教育的指导原则普遍适用于音乐教学的各个领域。它的潜在效应有待于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进一步开发,从而促进音乐审美教育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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