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过程·方法·评价
2015-06-30马炜玮
马炜玮
【关键词】 音乐教学;开放性;实施;方法;教学目标;教学过
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 G61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5) 10—0114—02
音乐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在激活学生创新潜能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实践证明,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不但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热爱音乐的本性,而且使音乐教育失落了“音乐”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的创造性特质。本文以培养学生音乐兴趣,让学生成为音乐学习的主人及让音乐课真正焕发生命的活力为线索,从音乐课堂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四方面应具有的开放性特征阐述这一问题。
首先,让音乐教学目标具有开放性
纵观我国目前音乐教育的实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许多音乐教师把音乐课的教学目标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在许多人看来,衡量一堂音乐课的成功与否,标准在于这节课学生掌握了多少音乐知识、唱会了多少歌谱,而这些恰恰都不利于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当我们从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等方面来审视小学音乐教育时,显而易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和创造力,让学生在感悟音乐中陶冶情操,才是音乐教学的主要目标。而过分强调音乐知识及技能的训练只能减少对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甚至让他们对音乐失去兴趣。
开放式教学目标是指教学目标的多元性,我们当然不排斥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而是指在关注感情、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前提下,又能关注音乐知识与技能目标,而不是仅仅关注某一方面。学生的音乐基础是参差不齐的,其中不乏一些音乐感觉,一般的普通学生,更有“五音不全”者,教师就要努力让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在自身基础上获得创新性的发展。比如,在音乐欣赏课中,同样的音乐往往可以让不同的学生产生不同的联想,因为音乐欣赏能够激发学生的内心活动,并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谁能说“五音不全”的学生就没有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呢?学生的内心世界是多姿多彩的,而音乐具有这种巨大的对学生个体差异性的“兼容”作用。而这正好不同程度地实现了我们培养学生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和创造力的目标。
其次,让音乐教学过程具有开放性
音乐是表现的艺术。在众多艺术门类中,它的创作自由度最大。我认为音乐教学过程应该不是封闭的、孤立的,而应是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与对音乐的实践辨证统一的各种过程,是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能力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是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过程,是极具开放性的。开放式音乐教学过程应该为学生拓展音乐学习空间,创设广阔的、自由的、创新的音乐学习环境。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把音乐与生活联系起来,使音乐的教学空间更加广阔。应根据教学需要,实现教师、学生、教材、教具、教学环境与生活各方面的横向联系,及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让音乐回归自然,回归生活。例如,在教歌曲《摇篮曲》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对做爸爸妈妈的好奇心,准备一些布娃娃,让学生亲身体验做父母的辛苦,从而进行爱父母、尊重长辈的教育;并在活动中想办法巧妙地让学生学会歌曲;还可以将创作表演与组合打击乐器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亲身体验,主动参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还要给学生以自由的音乐想象空间。音乐最具不确定性,想象自由度最大,所以每一位学生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思维和方式想象,来渲汇自己的情感,它最能体现人的个性。游戏、表演等在音乐活动中也是最常用的方式,也最受学生的欢迎,比如,在歌曲《小燕子》的教学活劝中,可以让学生自己创造表演来开拓学生的创造性;再比如,在《邀请舞》中以游戏的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让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学会歌曲。给学生以探究问题、探询知识的空间,让他们可以大胆想象,自由创造。
在开放式音乐教学中,教师应营造一种民主的、自由的、轻松的、愉悦的氛围,创设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可以走到学生中去,缩短与学生的距离,使师生之间形成友好、信赖的关系,这种平等、和谐的氛围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创造的积极性。同时还要经常鼓励那些比较内向的学生大胆地说、大胆地想、大胆地唱、大胆地演,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让学生在宽松的学习氛围里更加充分地感受美、体验美。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在音乐的教学过程中采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已成了必要的教学手段。因为各种互联网、各种媒体不但能开阔学生的视野,拓新学生的音乐文化知识,而且还可以让教师把课堂教学延伸到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教师还可以借助多媒体丰富音乐教学,让课堂更具有开放性。
再次,让音乐教学方法具有开放性
开放的音乐教学方法是指依据学生发展需要和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而不是机械地采用一种方法。音乐教育家柯达伊认为:“音乐教育首先要通过音乐与身体结合的节奏唤起人们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敏捷的反映能力。”这一理论说明音乐具有动态特征,因此,教师应加强音乐运动与身体运动之间的联系,通过行、走、跑、跳、拍手、点头等运动作来让学生感知和掌握音乐节奏。
如,在教乐理时让学生认识二分、四分音符,一般教学只讲二分音符唱二拍,四分音符唱一拍,而这些概念对幼儿园及一二年级的学生来说十分枯燥。因此,教师应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自身能感受想象的音乐环境,要先让学生能分辨出声音的长短,如猫叫长、狗叫短、汽车鸣笛长而时钟滴答的声短等,在节奏练习时再让学生自己体会拍手声音大而强而拍肩声音小而弱,并让学生自己举例、模仿,从而完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还可以采用许多非音乐的方式,除了前面提到过的表演和游戏外,还可以把音乐与舞蹈、戏剧、文学、身体运动良好地结合起来,使各样的方法统一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比如,在学习完歌曲时,可以分组让学生把歌曲改编为音乐剧,让他们自己讨论并根据歌曲的主题内容、情感和特色,加入自己编排的舞蹈动作、创造的旁白,利用自己制作的道具、设计的人物造型把它表演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虽然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他们获得了不同的经验,都是通过自己的感受去理解想象,最大程度地接受艺术熏陶,既激发了学生对音乐的浓厚兴趣,树立了自信,又发展了创造性思维,让学生在课堂中自主地获取知识,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最后,让音乐教学评价具有开放性
在以往的音乐评价中,教师往往采用的是让学生唱一首课本上的歌曲来给学生评分,有的教师甚至只凭自己的主观对学生的大体印象打分。我认为这样是不科学也是不全面的,这样的评价方式已经让学生及大多数家长产生了错误的印象,认为音乐课就是唱几首歌,不必学其他知识,也不是什么重要的课,而且教师也不能得到正确的教学效果的反馈,对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及好坏不能正确地评估,这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不能起到积极作用,更不能让学生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
为了克服以上弊端,我认为教师应该构建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法,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应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选择,不能固定不变。因为音乐评价的手段不正确,可能会扼杀学生对音乐学习的欲望和兴趣,更不用说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小学音乐教育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其宗旨是为了育人,是要在统一培养的基础上发展个人专长,使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美的陶冶、美的启发。
开放的音乐评价方式可以用平时积累评价法、合作表演评价法、特长展示评价法:平时积累评价法主要是指把学生平时在课堂中学习音乐的兴趣和态度作为成绩;合作表演评价是以小组为单位,使用表演的成绩;特长展示是指将学生个性化的吹拉弹唱等作为特长的考核成绩,最后再将三者综合起来,取长补短进行综合性评价。
兴趣是创新的基础和资源,成功中的喜悦和乐趣,会极大地唤起学生的创新热情,因此,开放评价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不断品尝到学习音乐和获得创新的成功乐趣。
音乐家洗星海说过:“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我们每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该做的是,假如音乐是清泉,就让它流得更欢快;假如音乐是熔炉,就让它烧得更旺。而我们就更该利用开放式的音乐教学,让音乐成为学生人生中最大的快乐,提高他们不断接触音乐、参与音乐的主动性,让他们深入音乐艺术的殿堂,从而得到自身的完善与发展。
编辑:王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