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机会”之现象的心理解读及对策
2015-06-29胡阿生范亚玲
胡阿生 范亚玲
作为成长中的受教育者,学生犯点“错”,失点“误”,出点“轨”,偏点“道”,只要不是原则性的,就不是大不了的事,给其改正的机会也是自然的。但是,在今天的校园里,请求“给一次机会” 似乎成了学生逃避责任的口头禅,这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深思。下面俯拾几例现象,并试作简要读解。
一、现象实录
镜头1:学生餐厅里,一位男生模仿他人,把快餐盆往桌兜下一塞,站起来就走。被值日老师发现后,他笑嘻嘻地说:“老师,这次我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给我一次机会吧。”
镜头2:操场花坛旁,几位女生在欣赏茶花时,其中一位情不自禁地摘下了一朵。被老师发现后,她马上承认错误行为,并说:“给次机会吧,下次保证不敢了。”
镜头3:在食堂去教学楼的过道上,一位顽皮的学生把啃了几口的馒头瞄准垃圾桶扔过去。德育处主任撞见后,他嬉皮笑脸地说:“我知道错了,下次不敢啦,给我一次机会吧,求你不要告诉班主任。”
镜头4:走廊上,一位女生把刚擦拭的餐巾纸随手一扔。被班主任发现后,她轻声道:“老师,不敢有下次了,你给个机会吧。”
二、实情解读
上述镜头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不规范行为出现并被老师抓个正着的时候,学生嘴上挂着同样的词儿“不敢”,同样请求“给次机会”。教师面对这样的请求,该立即给其机会吗?笔者以为,我们应该先解读其请求“给我一次机会”之心理状态。
——表面上的 “我错了”。知道错了,就不会出现镜头1中的行为;知道错了,就不会有下次了,无所谓敢与不敢了。真正知道“错”,应该是从“心”里认识到,吃完饭把餐盆往桌兜里塞的行为到底错在哪里,“该不该”这样做。
——搪塞式的“下次不敢”。敢与不敢从心理上讲,是怕与不怕的问题,怕了,就不敢,不怕呢,就敢了。说“下次不敢”,也许是怕老师抓住不放,追究到底;也许是怕违反学校规定或纪律,会被报告到班主任那里,受到批评;甚或怕触犯学生行为规范,受到处分。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从心里意识到“该不该”这样做。
——脱身之计的“给个机会”。“给次机会”从本质上讲,应该是给次改正的机会。而一个人,要真正地改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就必须先能在心理上区分什么样的行为是好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好的;在意识上能把握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在行为上能践行该做的事。上述案例的一个共同特点便是,一经老师发现,学生就请求“给次机会”,显然没有从本质上去认识、意识、反思其为何而“错”。
三、应对策略
“给学生一次机会”本来是新课程背景下,老师教育学生应该坚持的原则和策略。但是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学生在自身行为不规范的时候,把本属于对老师教育学生的要求演变成为自己对老师的请求,且大有“应付”“搪塞”“借口”之嫌。作为教育者,老师面对这样的现象该如何处置呢?
笔者以为,在“给机会”总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应该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进行“机会教育”,把学生的“请求”当作一次教育的机会。从实际出发,从心而“给”,精细“给”的过程,“给”其心中明白该不该这样做的机会,“给”其心里愿意自觉纠正的机会,“给”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机会,从而体现出“给”的价值取向,达到“给”的效果。
首先,给一次认知行为性质的机会。认知理论强调,人的认知是行为的基础,对其行为起着调节和引导作用。一旦学生能正确认识到行为的性质,能晓知其理,那么其看待自己行为的态度,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就不会以“给一次机会”为借口而“且过”。因此,我们面对学生的“请求给一次机会”,就要抓住其请求的机会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错在哪里。如“把快餐盆往桌兜下一塞”的学生,“知道错”的理由很显然是仿效了“别人这样”,其实根本没有从本质上认识自己行为之错,此时我们就要启发学生分析思考“错”在何处。再如,“把啃了几口的馒头瞄准垃圾桶扔过去”的学生,我们可以这样引导其认知错的性质:(1)行为有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扔掉了自己作为中学生的形象;(2)馒头是劳动者用汗水换来的,是用父母的血汗钱买来的,扔掉的是父母和劳动者的血汗;(3)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扔掉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这是一次教育的机会,也是一次认知行为性质的过程,更是一次从本质上调节和改变自己行为的基础。
其次,给一次改正行为习惯的机会。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机会”对于做好事情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同样,在教育犯点“错”,失点“误”的学生时,“机会”教育就显得非常重要。面对“下次不敢”的请求,我们无法也没必要去跟踪其下次到底会不会再犯,而应该立足现实,把眼前发生的事当作一次教育机会、一次改正其不良行为习惯的机会。比如,“把刚擦拭的餐巾纸随手一扔”的学生,一方面可以指导她把地上的餐巾纸捡起来放到规定的地方,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她配备一方手帕之类的东西,以备用后不会随手扔掉,真正改正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再如,镜头1中的学生,可以让他先把自己塞进桌兜的快餐盆放到规定的地方,然后指导他帮助找回那个自己曾经模仿之“别人”,一起把桌兜下的快餐盆收集到指定的地方。这是一个过程,也是学生用自身的行动改正不规范行为习惯的良好开端。利用机会教育的意义就在于此。
第三,给一次影响他人行为的机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学生品德行为健康顺利形成和发展,是机会教育的一条原则。学生身上呈现的不规范现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其转化的过程就是健康成长的过程。因此,我们在利用机会,教育出点“轨”、偏点“道”的学生的同时,更要发挥机会教育的潜在作用,给那些已经认知行为性质和改正行为习惯的学生一次影响他人行为的机会。比如,让“扔馒头”者,在学校集会时谈自己对扔馒头的深刻认识,以教育在场的同学知道随手一扔到底扔掉了什么。再如,摘花的学生,可以引导她组织一个校园“爱树护花”活动小组,通过活动不仅进一步教育自己行为要规范,而且还能影响一批同学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让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是要给的,但不要轻易给,而应该在其认识错误的原因以及性质后,尤其是在其从心里明白“该不该”这样做以后再给,这样给其机会才会产生教与育的效果。这样给的机会才是让学生纠正偏差行为的机会,他才会是让学生终身受益的机会。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梅堰中学 江苏苏州 215225)
责任编辑 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