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2015-06-29邱国林张荣芳
邱国林 张荣芳
(吉林建筑大学管理学院,长春 130118)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邱国林 张荣芳
(吉林建筑大学管理学院,长春 130118)
本文将工程造价指数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联系起来,分析了工程造价指数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作用,提出了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指数
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和应用在近几年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我国现阶段编制的造价指数很少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联系起来,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服务具有很重的现实意义。
1 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的必要性
(1)为投标单位确定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是企业实现自主报价,但是大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仍使用地方统一计价定额进行投标报价,这种模式下不能反映企业自身水平,未从本质上改变传统定额计价的模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可以利用工程造价指数弥补这部分的缺陷,对投标报价进行适当调整,提高投标报价的准确性,降低报价的风险性。
(2)为招标单位确定合理低价中标单位提供依据
在评标过程中多以“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重点评审,但现阶段对各清单项目的报价没有评审的标准,完全依赖评标专家进行判断,评标过程的主观性比较大,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加之清单项目的数量多、评标时间短,不能做到对清单项目一一评审。以标准清单项目报价为基准,通过工程清单造价指数对报价进行合理调整,以此作为评标的基准,为确定中标单位提供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是工程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报告期与基期的比值,反映的是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税金清单组成,可分别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措施项目造价指数、其他项目造价指数,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因此不再编制造价指数。
(1)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
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反映的是实物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变动情况。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归类合并,形成标准的清单项目,计算出同类工程的清单项目平均综合单价指标,通过平均综合单价指标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造价指数。
1)清单项目合并,形成标准的清单项目。
清单项目的合并依据工程量清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信息。如某住宅楼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1-1)。也就是项目编码的前9位是编制统一的,后3位为自行设置,将前9位编码作为编制统一清单项目的标准,将前9位编码一致的清单项进行合并成标准清单项,编制标准清单项目表,如现浇混凝土墙标准清单项目示例表(表1-2)。
2 工程量清单价格造价指数的编制
表1-1 某住宅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表1-2 现浇混凝土墙标准清单项目示例
2)采用加权的方式计算标准清单项的综合单价指标,计算公式见式(1-1):
pij——第i个标准清单项下第j个清单项的综合单价指标;
wij——第j个清单项的消耗量在i标准清单项所有消耗量所占的比重;
qij——第i个标准清单项下第j个清单项的消耗量
3)选择同类工程计算标准清单项目的平均综合单价指标见式(1-2):
pkni——第k类工程第n个典型工程第i个标准清单项加权综合单价指标4)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见式(1-3):
(2)措施项目造价指数
措施项目造价指数是反映构成工程的非实体项目,包括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及安全、环境保护等费用的变动情况。措施项目分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两类。在编制措施项目造价指数时分三种情况:
①可以直接进行计量工程量的项目,大多数为市场价格可估的实物,包括钢筋混凝土和垂直机械运输等等可以直接计量的,同时也是非常常见的,因此是工程造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针对此类项目编制工程造价指数。
②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容易计量比较的项目,多数为非实物项目或者价格不易估算的实体项目,包括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夜间施工等等,它们要根据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现场条件确定,对不同的项目,这些措施项目取费标准、计算方法不一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对此类项目不再编制造价指数。
③招投标时不能作为竞争性费用的项目,比如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以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人工费得到的,对于此类作为竞争性费用不再编制造价指数。
措施项目造价指数的编制方法:
1)措施项目清单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造价指数按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编制。
2)措施项目清单中以“项”为单位的措施项目,这里应用单方造价指标计算造价指数,单方指标可以剔除工程量变化的影响。计算公式为见式(1-4):
式中 I(dw)k——第k类单位工程第j个措施项目造价指数;
(3)其他项目造价指数
其他措施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等。
1)其中,暂列金额以及暂估价这两项在结算中会据实结算,因此不再编制。
2)总承包服务费对于不同工程采用的合同架构、采购方式不同,其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差异也较大,编制的造价指数的意义不大,因此不再编制造价指数。
3)计日工是为事先未商定价格的零星工作,避免双方就价格不一致产生纠纷而设立的。零星工作的价格受组织降效等原因一般较高,编制计日工造价指数为零星工作的结算提供依据。
3 结论
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反映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同时期的变动情况,本文系统地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指数、措施项目造价指数、其他项目造价指数的编制方法,为项目的各参与方提供造价依据。
[1]王红帅.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编制与预测研究[D].西华大学,2013.
[2]田兆贤. 基于工程造价指数的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水平评价研究[D].中南大学,2012.
TU43
B
1007-6344(2015)08-0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