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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施工合同评审的实施

2015-06-26梁晓坤

中国经贸 2015年5期
关键词:施工企业实施

梁晓坤

【摘 要】施工合同评审是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建筑企业施工合同评审的目的谈起,对建筑企业开展施工合同评审的实施进行详细地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评审;实施

一、施工合同评审的目的

施工合同评审是为了在投标前,正确理解发包人、相关方对工程项目的要求和期望,确保企业的能力满足发包人、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包括明示或默示的,识别并预防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的可信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和抗风险性进行审核,为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

二、施工合同评审的准备

1.评审阶段与时机

施工合同评审包括投标阶段评审和合同签订阶段评审。投标阶段一般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至少十个工作日前开始;合同签订阶段(含直接发包、议标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则是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合同文本起草后两个工作日内开始;重大合同变更(不含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等),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谈判之前。

2.评审方式及选择

评审方式由评审组长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项目的特点、评审阶段的不同灵活选择,不同评审方式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评审方式主要有:①部门会签评审:指合同评审部门将评审文件分发给各相关专业部门,由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合同评审部门,合同评审部门汇总、整理形成合同评审报告并经相关专业部门会签。②会议集中评审: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共同参加的以集中会议形式对评审文件进行评审。个别评审人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可将评审意见以书面方式提交至合同评审部门。

3.评审组织

应成立相对固定的合同评审组,对施工合同各阶段实施评审,评审组的日常工作由合同评审部门负责。评审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评审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组至少应当由具备或了解市场开发、工程预决算、项目施工、工程技术、财务、物资采购与管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人力资源、合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成员组成。

4.评审通知

在不同评审阶段,相应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及时通知评审部门组织合同评审。评审实施前,评审部门应当做好准备工作,采用会议、会签方式评审时,应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参评部门或人员。

三、投标阶段合同评审的实施

投标阶段评审仅存在于业主以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的情形,除此之外的其它发包方均不涉及该评审。

1.评审要求与目标

投标阶段合同评审,是施工合同评审环节的重中之重,评审、决策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是否中标。切不能因为投标时间紧而粗略浏览,更不能为了中标而不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盲目承诺,要认真地对标书进行“审题”,读懂发包人的要求,做到“切题准确”,不“偏题”,对于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地方要澄清,使问题明了化,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项目实施的风险,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及竞争对手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

2.评审顺序

(1)项目主体考察:项目主体是指项目投资方或者发包人。有些施工企业认为建设单位是上帝,往往忽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者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必须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在评审时,重点关注项目主体的合同主体资格;项目主体商业信誉;项目主体履行能力,包括:近年来财务状况和本项目资金的来源;项目主体的工作语言(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项目主体对合同适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项目主体对保函的要求;项目主体对违约责任、索赔的要求。

(2)项目客体考察:项目客体即工程项目本身。在评审时,要重点关注下列方面:项目投标报价要求;项目的专业组成、相应的施工技术;项目的质量标准;项目建造期间的HSE标准和要求;项目建造需要的施工设备及其要求;项目工期要求。

(3)项目客体周边环境考察:项目客体周边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评审时重点关注:项目所需资源的供应和保障能力、资金支付方式、市场变化趋势、当地人的商业信誉、政府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竞争对手在本项目中的优势/劣势分析。

(4)特定相关方需求的识别和理解:特定相关方是指与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团体,评审时应关注“识别、理解并确认相关方需求和期望,尤其是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5)企业能力和需要完善的方面,如企业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和需要完善的方面是指企业在满足项目要求方面目前已拥有或者未拥有的能力。评审时重点关注:人力资源状况;技术水平;施工设备资源状况;采购能力;资金供应能力;资源利用、风险识别、危机处理能力。

(6)投标风险的识别、评价:风险的识别包括了: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财务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等。对于风险的评价主要分为高、中、低三级。

高度风险等级大致包括:①企业现有技术水平暂时无法满足发包人、国家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标准要求,且无法完善的;②企业可支配资源不能满足发包人、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要求,且无法完善的;③发包人有以下情形,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其它丧失商业信誉行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

中度风险等级大致包括:①企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达到发包人、国家标准规范对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标准要求,但可以完善的;②企业可支配资源不能满足发包人、标准规范对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要求,但可以完善的;③发包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履行债务能力一般;④政策、法律限制但不禁止该类工程项目发展,或者合同条件虽然苛刻,但不够成法律上的显失公平,可通过合法途径规避。

低度风险等级大致包括:①企业现有技术水平达到发包人、国家标准规范对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标准要求;②企业可支配资源能满足发包人、标准规范对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健康、环保要求;③发包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履行债务能力良好;④政策、法律鼓励该类工程项目发展,合同条件基本公平合理。

对于不同的风险控制方法也不同,应体现“有选择投标的原则”:①高度风险:“不参与投标”;②中度风险:投标时提出偏离项,并预先拟定风险防范、监控措施;③低度风险:按照招标文件投标。

四、合同签订阶段合同评审的实施

投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合同评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要给合同多挑刺,挑刺实际就是风险识别,察觉隐患,防止盲目签订合同,从而规避合同带来的风险。

1.评审目标、要求

发包人及相关方的要求得到合理的约定;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合同要求已明确(如有);设定风险规避方案。

2.评审内容、顺序

在投标阶段《合同评审报告》、投标书及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评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技术条款;质量与验收条款;安全施工;工期与进度条款;工程变更条款;合同价款与变更、结算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违约责任、索赔、合同解除、争议条款;合同条款的合法、规范、逻辑严密性及法律风险。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企业资源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企业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必须通过实施投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评审工作,全面分析研究招标及合同条件,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才能避免施工合同的“先天不足”,规避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有效维护企业的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玲,胡广跃.浅谈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价值工程,2011.2

[2]王晓毅,吴瑞贤.建设工程投标评审与合同评审.山西交通科技,2005.1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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