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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2015-06-25孙岩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监督

孙岩

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源头防腐力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维护了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从总体来看,由于思想认识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廉政教育方面,宣传教育与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对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把教育当成“软任务”,认为可有可无。二是对教育对象不研究、教育内容不选择,仓促上阵,笼统教学,缺乏针对性和震撼力。三是教育形式单一,手段不丰富,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重理论宣讲,轻实际调查;重课堂讲授,轻互动思考。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度更新执行不到位,规范约束作用削弱

一是制度更新滞后。部分制度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及时推陈出新,制订和出台新的举措和制度,出现制度空白。二是制度难于落地。有些制度原则性过强,随意性过大,缺乏操作性,又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落实措施或实施办法,使制度难以有效贯彻。三是制度执行不力。很多企业普遍存在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充分暴露出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在队伍建设方面,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缺乏权威性

一是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滞后。目前,仍有个别企业没有设立纪检监察专门机构,而是将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综合部门,大大削弱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有的企业虽设立纪检监察专门机构,但是人员配备偏少,身兼数职,在开展工作上顾此失彼,总体上应付检查的多,主动开展工作的少。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不高,生产经营的业务不懂,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达不到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工作任务难以全面落实,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方面的能力更是薄弱。

(四)在机制建设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约束不得力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末能按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企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满足于开会作布置、发文提要求,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嘴上强调安排多,行动落实措施少,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作用。二是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比较薄弱。一些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普遍存在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的现象,尤其在监督制度上守则多、罚则少,缺乏可操作性,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

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优化三支队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力量

一是优化领导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把作风过硬、勤政为民、一心为公、廉洁无私、群众信任、组织放心的干部选入班子队伍,尤其要精心配好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对班子中存在的腐败和不团结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防影响到其他党员干部。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是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严把入口关,确保配齐配强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对他们的政治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改善知识结构,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从全局上分析把握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能力。

三是优化义务廉政监督员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点多线长,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单靠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有限,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走专群结合的路子。设立党纪政纪监督岗,挑选部分政治素质高、自律性强、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普通党员为义务廉政监督员,完善廉政监督网络,切实发挥他们接触群众密切、掌握信息灵便的优势,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二)强化三种意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所在。要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建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要主动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有效维护企业政令畅通,保证企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营造一个凝聚人心、风清气正、依法经营的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意识。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总揽全局,统筹各方,不断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不断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形成新认识,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新问题、捕捉新信息、掌握新动态、提出新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努力扩大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三)健全四大机制,保障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推进

一是抓教育,健全自律机制。要切合实际、更新观念、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真正把反腐倡廉教育抓深抓实、抓出成效。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层次性。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区分层次,选好重点,针对不同人员进行不同主题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广大党员要侧重党风党纪教育,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对普通群众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三方面教育: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抓好基本理论教育,不断增强党性、党风、党纪观念;抓好传统作风教育,坚持发扬优良传统和光荣作风。在教育方法上要突出灵活性。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进。要重视环境熏陶,把环境“宜人”与“育人”结合起来,使单位环境成为反腐倡廉教育延伸的“课堂”,使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要注重典型示范,坚持弘扬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抓制度,健全防范机制。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对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及执行环节,尤其是企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重大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强化过程控制与监督。对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重要岗位人员,合理分置权力,加强人员内部交流,强化上下流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规范程序,建章立制,控制风险,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

三是抓监督,健全约束机制。要突出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编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腐倡廉监督网络,提高监督效果。在监督对象上,着力抓好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在监督内容上,加强对企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渠道上,积极推行党务、企务公开,实现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增强工作透明度;在监督力量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不断整合监督力量,使党内监督、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抓查案,健全惩处机制。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查处案件中要不护短敢碰硬,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执纪严格,追究到底。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大违纪违法款物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纪检监察机构在查处案件时,要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举,既要惩治腐败,又要保护同志。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转化办案成果。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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