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史·地方志·乡土情
2015-06-25赵雷
赵雷
著名小说家贺享雍先生向来以乡土小说闻名。最新推出的系列长篇小说《乡村志》更是当下文坛不可多得的厚重深邃的力作。在三百万字的宏大篇幅里,作者为我们徐徐展开了一幅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农村的全景式图画,塑造了视土地为生命的贺世龙、敢于竞选村主任的贺端阳、退休回乡的中学校长贺世普、行医几十年的乡村医生贺万山等一系列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涉及农村土地、村庄政治、民主法治、教育卫生、婚姻家庭、生育养老、打工创业等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篇幅之宏大、跨度之巨大、涉猎之广泛、人物之众多,不仅在作家自己的创作历程中可谓一个新的高峰,在新时期以来的农村题材小说里也可谓一大创举。这是一部多向度的作品,其所达到的艺术水准是值得称道的,其所蕴含的社会、历史、文化信息是如此丰富而鲜活,令人难以忘怀。
现代文学史上的中国乡土小说主要经历三种叙述主题的变迁。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鲁迅为杰出代表的知识分子自上而下的启蒙主题;以沈从文为代表的回归田园,发掘乡村自在人情、人性的古典主题;以赵树理、周立波为代表的意识形态指挥下的阶级主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挑战。农民离土离乡进城,现代观念通过媒介在乡村世界传播和渗透,国家对农村问题的政策性关照等一系列社会变动,从经济、思想、制度各方面冲击乡村固有的社会心理、伦理模式和价值体系,由此带来了一系列转型期的社会问题,乡村小说创作逐渐转向关注现实层面。新世纪乡村小说创作面对的是复杂、丰富的转型期中国社会现实,文学照进现实,对当下社会进行书写,是文学书写当下性的表现。进入新世纪之后,三种中国现代乡村小说的经典主题,随着社会与文学自身的新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解构与分流,新的文本主题意蕴也随之出现。九十年代以来的乡土小说基本可以总结为三大主题,即“乡村现状的观照”、“传统文化的哀挽”、“诗意家园的溃败”。贺享雍的小说基本可以归入第一类。他的乡村小说创作直面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其文本在反映社会现实问题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两个方面比之前和同期的其他同类作品更为明显。现实暴露的社会问题所给予作家的主观刺激,以及国家乡村新政策的颁布实施所导致的变化等,都可能激发作家的创作灵感。贺享雍的小说多用现实主义的笔法,描画乡村世界的方方面面,从日常生活到政治生态,从乡村直选到普法尴尬,从离乡进城到离城返乡,从心理转变到家族观念等等。评论者对于贺享雍的小说大多运用社会学分析和作品细读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乡村志》依然延续了作者一以贯之的对乡村现实的切身体会和深入挖掘,不断观察和反映着新的乡村生活,不断地总结和汲取新的乡村经验。其中的细节是如此准确和真实,对于农民心理的把握是如此微妙而深入,以至于几乎可以让“三农”研究者作为研究的参考。当然,在有的评论者看来,文学作品如果可以作为社会调查报告进行解读,似乎就失去了文学艺术的“纯粹性”。但我们不应忘记,恩格斯对于《人间喜剧》“从这里所学到的东西,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的评价,并未损害巴尔扎克的文学史地位和《人间喜剧》的文学成就。在《乡村志》里,这样一种文本表达与其社会意义之间的微妙关联是取得了某种较为适宜的平衡的。
《乡村志》所建构的是一部纵横交错的家族史。在文学发展的进程中,“家族叙事”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学命题。早在19世纪末,中国就出现了典型的家族小说《红楼梦》《金瓶梅》。进入20世纪,越来越多的中国小说具有明显的家族叙事倾向,在现代文学中,有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巴金)、《财主底儿女们》(路翎)、《四世同堂》(老舍)、《金锁记》(张爱玲)、《科尔沁旗草原》(端木蕻良),当代文学作品有《红旗谱》(梁斌)、《活动变人形》(王蒙)、《李氏家族》(李佩甫)、《古船》(张炜)、《白鹿原》(陈忠实)等等,它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家族主题,几乎可以说具有一种潮流的特征。“家族主题”对于揭示中国个体的存在状态以及其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广的意义和可探索性,它所蕴含的原型力量和文化精神是中国作家无法忽略掉的文学命题。
《乡村志》中的主要人物,全部是贺家湾的贺姓家族。无论父子兄弟还是妯娌连襟,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家族谱系中占据一个位置;无论基层干部还是普通村民,基本都有或远或近的亲属关系和千丝万缕的血脉联系。由此造成了一连串的矛盾,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乡村志》始终围绕贺家湾这个小村庄,聚焦贺姓这个大家族。在中国,无论乡村还是城市,家族是个人生活的重要网络。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作者展开的是一幅中国乡村熟人社会的原生态图景,每一个人都处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中,具有多重身份。关于熟人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说过:“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可见,熟人社会不是根据法律来作为行为规范,而是礼俗与道德。熟人社会还意味着人与环境关系的熟悉。自然与社会环境变动缓慢,生活方式相对静止,因此过去的经验才能适用于现在。社会变迁的速度才会慢得和社会继替相一致。这样教化权力才有存在的基础,名实分离也才会产生。乡村的日常生活和传统文化正是在这样一种熟人社会和乡风民俗中存在和延续的。
作品还延续了贺享雍先生一贯的特点,那就是始终以平凡的“小人物”为主人公。谈到文学中的小人物,人们往往会想到19世纪俄罗斯文学从普希金开创被契诃夫、果戈里发扬的“小人物”形象系列,可以举出《驿站长》《小公务员之死》《套中人》《外套》《死魂灵》。我们也会想起鲁迅的阿Q、巴金的汪文宣、刘恒的张大民。小人物故事没有那么惊天动地气壮山河,但却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最多数的人的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和生命。小人物也许不能改变世界,无法进入历史,但伟人毕竟是少数。真正推动历史的力量还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所共同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人物也可以成就大文章。贺享雍一直专注于书写农村里的小人物,在作品中没有“高大上”的英雄,没有“伟光正”的偶像,只有活在当下活在现实中的普通农民和基层干部。人们需要英雄,需要偶像,但是也需要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自己的生活,瞥见自己的影子。这才是他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对于读者来说这才是让他们感到亲切的东西。
《乡村志》所书写的是一本生动形象的地方志。利用民俗叙事来表现家园意识的文学传统,在中国文学中源远流长。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到唐宋的田园诗,到明清时期的《金瓶梅》《红楼梦》小说,都有这样的主题意象和叙事特征。从“五四”开始出现的“鲁镇”、“桃园”、“湘西”之类,直至当代的“大淖”、“葛川江”、“商州”、“高密东北乡”等等,作家们始终不遗余力地用民俗叙事诉说着自己的“原乡神话”,表现出他们根深蒂固的家园意识。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方式、传统习惯和文化心理特征的深层积淀,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从广义上来说,民俗文化包容了整个人类文化的全部内容,是人类社会的“文化模式”,巴尔扎克通过《人间喜剧》中的风俗叙写来展示十九世纪整个法国社会的“风俗史”,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作家们则利用民俗叙事展开对传统文化、国民性等问题的思考。
渠县是贺享雍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我们在评论这样一位乡土作家的乡土题材作品时,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其地域文化身份。但我们在使用诸如“巴蜀文学”或“巴蜀文化”这样的概念时,其中也隐含了某种误读或曲解的危险,那就是:巴蜀文化的独特性是在和其他地域文化如江浙文化等具有异质性的文化的对比中才能成立的概念。但巴蜀文化自身绝不是铁板一块。在四川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在巴蜀文化的大招牌下同样有着各自的独特性:巴金、李劼人笔下的川西坝子和沙汀笔下的川北县城,阿来笔下的康巴风情与郭沫若回忆中的嘉州山水,无论在自然地理还是人文民俗等方面是有着显著差异的。乡村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区域。每一个乡村都有不同的乡景、乡俗、乡民、乡情。在巴蜀文化这个大背景下,作家需要写出地方文化的同中之异。
渠县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地方。六处七尊汉阙为国家级文物,其数量居全国之首。《巴渝舞》《竹枝歌》、彩亭、耍锣、花园歌、竹编等民族民间文化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这里孕育了宋代经术学者黎锌、清代守护台湾的副将王万邦、著述颇丰的翰林学士贾秉钟等一大批不凡的历史人物。作为“诗文渠县”重要组成部分的巴山群作家,是一个具有雄厚实力和广泛影响的乡土作家群体,涌现了罗伟章、谭力、田雁宁等知名作家。贺享雍先生无疑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佼佼者。他的作品始终取材渠县农村,在创作中融入了极为丰富的地域文化和乡风民俗。
在《乡村志》里,贺享雍先生以一个作家的良知和对农民的深厚感情,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农村现状的真实画面,塑造出一群实实在在的农民形象。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他们的命运和遭遇、他们的生活和情绪。《乡村志》刻画的是身处改革开放时代的农民在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中,在墨守“常”与应对“变”的过程中灵魂的挣扎,他们面对的时代语境是旧的伦理被抛弃,新的价值体系还在建立。新与旧的碰撞,情与法的矛盾,面对复杂的现实和巨大的变迁,农民们以自己的方式在进行着艰难的探索,创造着新的生活,改变着农村的面貌。从文本中我们仿佛可以听见他们灵魂深处的叹息。本土化在贺享雍先生那里不仅仅是题材对象的选择,更是数十载的生命体验和忧患意识的深刻思考。他的创作始终立足于本土的生活。通过本土化的日常生活来揭示民族的精神,展示民族的传统。在《乡村志》里,生活是本土文化最基本的承载者,在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中蕴含着民族文化的底蕴。现在似乎有这样一种看法:许多人以为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只存在于书本上、典籍中。其实这是片面的认识。传统从来不是僵化、一成不变的,它是鲜活的、发展的,只有进入了生活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的传统才能存活,也才能代表一个地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真正的传统。另一方面,生活是民族审美的体现物。无论是自然风貌、风土人情,还是艺术表达、精神品格,任何民族的审美特点都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只要将这些本真的、鲜活的日常生活呈现出来,就表现了民族独特的审美个性。正如俄国著名文艺理论家别林斯基所认为的,文学的民族性“首先表现在真实地描绘民族生活,要将本民族人民的性格特征、生活方式、乡土风情、风俗习惯再现出来。我们的民族性包含在对俄国生活场景的忠实描绘中”。农村和农民作为中国的“大多数”,始终受到作家的重视。可惜的是,不少作家对生活的摹写还停留在外部层面,没有进入到内部,揭示出生活表象背后的本质,反映出时代的精神风貌,因而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有的农村题材作品过于宁静、温情,缺乏穿透生活的力量,看不到现实的面貌,带有很大的虚幻性。有的农村题材作品表面上看是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再现,但实际却是一堆琐碎杂乱事件的堆砌,看不到生活的本相,不能展示出当下生活的内在逻辑,这种“照相式”的书写方式暴露出作家对变幻不居的现实生活无能为力的把握和缺乏对生活的基本建构。有的农村题材作品由于过于抽象的理念和故事的人为化痕迹,远离了现实生活,局限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乡村志》在这方面与上述几种作品完全不同。它立足于本土的现实生活,深入到乡村生活的背后,提示生活的真相和规律,预示出生活的流向和文化潮流的走势,写出独特的历史文化对人物心理造成的影响以及在遭遇传统与现代时内心深处的挣扎与抉择,在自然贴切中显示出地域文化的发展变迁和民族精神的力量,从而成为小说形式的地方志和当代农民的心灵史。
《乡村志》蕴含的是一份深厚真挚的乡土情。人类文化的发展和延续不仅具有时间维度,也具有空间维度。地理空间是作家生命的诞生地,也是创作的出发点,从这一意义上讲,故乡首先就是滋养作家的一个“自然”地方,也是一个拥有丰富“地方性知识”的独特地方,故乡是一种预设性的“在”,是作家最初必须面对的是先验的自然物理状态。无数作家的创作经验表明,故乡的自然物理状态不仅决定着作家的文学回忆,更影响着作家的创作取向。“故乡”是作家的一个写作根据地。以现代中国乡土叙事为例,几乎每一位成功的乡土作家笔下都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园地”:鲁迅的 “鲁镇”,彭家煌的“湖南乡镇”,许杰的“枫溪村”,蹇先艾的“贵州”,王鲁彦的“宁波乡下”,沈从文的“边城”,师陀的“果园城”等等。进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故乡叙事早已超越了知识分子启蒙和乡土温情的坚守,乡土世界的急剧变化、作家身份的转变、故乡叙事文化内涵的变迁、叙事手法的更新等都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乡土中国》里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那个时代对于中国社会的一个准确的基本判断。乡土性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即使到近代遭受到多次重大的冲击,仍然顽固地呈现于中国社会之中。直到现在,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城市化的进程可以说超过中国任何历史时期,在世界上也是一个奇迹。但这股迅猛的大潮之中,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又有多少的改变,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乡村社会正在迅速退缩,乡土的概念正在逐步崩解,有人认为已经开始唱起了挽歌。其实,认真地考察,变化的仍然是表层,其肌理仍与过去没有大的区别,仍在决定着中国社会的走向。因此,农村和农民至今仍是中国的大多数,我们的文学就不可能忽视这样一个占据多数的群体。对于许多作家而言,乡土始终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也是无法回避的情结和母题。任何一部小说的结构又都是在作家各自表达时代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不可能完全模仿一部古典小说就可以成就自己的小说世界。每部小说的结构和小说内容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写法结构上的精心经营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世界。人物不经意的一句话带出另外一个人物或者故事,就如同村里街坊邻里在聊天唠闲嗑时,有意无意地絮叨出村里某家某户的是是非非家长里短。把整个系列贯穿起来读,我们看见的是在各自土地上生存的农民的生活剪影。在由亲戚、本家、熟人构成的乡村中,乡土世界的琐碎和庸常,又在这种小说结构中得到了有效的广阔伸展,成为和小说内容难以分割的有效肌理。
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乡村文学,从来都是执著于对普通人生存和命运的揭示与探索,而作家的出生地、成长地不仅具有地理学的意义,它也必然是一种伦理关系、道德关系、文化关系。贺享雍就是这样一位始终立足于乡村、真正扎根于乡土的作家。从农民到基层干部再到著名作家,他无论在写作还是生活中处处显示着对中国乡土的关切。他十分清楚地看到中国的社会问题关键在于乡土,当下乡土的困境必须解决,他也理解并愿意用一己之力帮助这片土地以及在此生活的人们,以行动参与乡村生活,纸笔是他最好的工具。他的文学在田间地头中生长,在肥泥瘦土中深掘,由此塑造了一群鲜活的各异的农民形象,建构起一个独特的丰赡的乡土精神世界。贺享雍出身于农家,工作在基层,书写着农村。农民和农村对于他就是生活的场所与创作的源泉,生命的体验和精神的皈依。无论写基层政治还是依法治理,不管写土地问题或者婚姻家庭,一旦将其置于乡土文学的总体框架中,他那如鱼得水的不绝灵感与深厚积累,对人情世故的深刻洞察与鲜活体验,对基层现状的本真呈现与深入思考就完整而生动地呈现出来,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鲜明风格。他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农村和农民对于他绝不是空泛的概念而是鲜活的现实。写农村农民的作家不少,但始终坚持写农村农民的作家却不多。当然,对于作家而言,开拓新的空间尝试新的可能无疑是一种勇气和创新。但如果作家的生活积累不足以支撑新的主题,那么这种转移就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当别的作家不断尝试将创作内容从农村转向城市从乡土转向的时候,贺享雍依然坚持着对于农村农民的关注与书写,依然守望着故乡田园和乡土中国。这让我隐隐想起了《土地之痒》里的贺世龙——这位饱经沧桑的农民对于土地始终怀有极为深厚的感情,将其视为命根子。在我看来,在某种程度上,贺享雍对于乡村的情感几乎可以等同于贺世龙对于土地的情感。乡村就是他的生活,更是他的生命。这里有他的人生,他的记忆,他的情感,他的思考。乡土生活,也就是对乡村日常生活的叙述和基层现状的剖析。
从某种角度来说,当下的中国文学是不幸的,因为文学已经边缘化,文学受到影视等娱乐方式的挤压越来越成为小众化的艺术。随着传播渠道的多样和娱乐方式的多元,今天的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已从过去的书面阅读转向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就对重大事件的迅速反映而言,文学不如网络与电视,就对重大事件的专业分析来说,文学不如报纸和刊物。但是文学又是幸运的,因为当下的中国文学所面对的现实世界一直都处在深刻的变动之中。文学来源于生活,当代中国不断裂变的现实生活为文学提供了异常丰富的创作源泉。当然,现实世界的变动不拘、复杂多姿也对作家的能力提出了挑战,考验着作家洞悉世界的能力、概括时代的智慧。作家的功力,要有宏阔的艺术视野和剖析世界的洞察力才能把握这刚刚逝去的、还可能正在发生的现实。这样的作家既要准确把握时代的脉动,但又被赋予了勘探人类生存而不是记录某个具体事件的职责。对于长篇小说而言,就不能满足于简单的现场还原,不能止步于冲击力和感染力,而必须具有更为广阔的视野,更为生动的形象,更为深入的思考,更为普遍的价值。文学的“真实”不是新闻报道式的简单复制,而是艺术加工后的典型化,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在有的作家看来,典型化和现实主义之类的名词似乎是19世纪的“过时货色”,但如果文学要超越小圈子的自娱自乐而向大众敞开胸怀,就需要关注现实、立足当下,以艺术的手法挖掘生活的本质,以文学的方式探索重大问题。这是作为作家的贺享雍先生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作为作品的《乡村志》已经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