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的思考
2015-06-25蒋丽华
蒋丽华
摘 要: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必须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努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地增强。
关键词: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思考
企业工会作为中国工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重任。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着切实履职,促进社会、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就如何做好工会工作,笔者认为,必须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努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地增强。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和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职工群众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的有力武器,通过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法制教育培训活动
要不定期地派送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参加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使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能够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密不可分的关系,促进工会干部和工会骨干能够熟练掌握《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工会和劳动的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打牢依法履职和维权的根基,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把法律赋予工会和职工的权利落实好维护好。
(三)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法治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的理念,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倡导法治精神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要通过系列“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培育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法、守纪的广大职工队伍。要制定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实施计划,鼓励引导职工提高自我调节适应能力,提高适应时代改革的能力,大力提倡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乐于奉献、诚实劳动的精神。在职业道德教育中,要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路示范作用。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方面,要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技术练兵等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重点。要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与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依法建会、治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一)要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会规范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
根据改革不断深化、机构调整重组,指导督促新建单位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严格按照法规和民主程序,凡是任期届满的各级工会委员会要按时进行换届改选以及做好增补工作,保证工会委员会班子健全,工作到位。要加强会员会籍管理,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制定出招聘人员入会及会籍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牢固树立“建家”就是建企业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生产经营和维权职能,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支持、职工拥护、信赖,充满生机活力和凝聚力的真正的“职工之家”
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建家活动的新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帮助和指导新建工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建家工作的措施办法,有力地增强工会组织的建家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要坚持从严治会的原则
常抓不懈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职工群众,充分地把作风建设体现在竭诚为基层职工群众服务上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的工会工作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推进企业民主化管理
(一)要切实落实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政治权利
坚持深化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厂务公开为主要途径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委领导、行政运作、纪委工会监督落实、广大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开好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职代会要切实做到:企业重大事项及时向职工通报;企业重大决策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等方面,充分行使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要坚持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尤其是涉及企业的重要决策和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都要提交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行政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审议决定事项,主动参与改革、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有效地规范企业民主化管理。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民主监督领导干部的有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集体合同的细化和深化上,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把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重要事项列入《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工会和行政要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并坚持企业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必须符合本合同的原则。
(三)企业各级工会干部及职工代表
要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办法的制定,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贯彻<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劳动合同书》、薪酬改革、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等制度、方案的讨论和制定。
(四)根据国家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工会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参加劳动安全技术培训的主动性,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工会安全生产部门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灭不安全隐患,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权益。
(五)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载体
以帮扶解困的平台,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力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帮扶解困体系。要围绕职工生活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的实际问题,认真实施医疗救(互)助、生活救助、金秋助学等送温暖惠民工程,不断提高帮扶的覆盖面,拓宽送温暖领域。
(六)要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配齐劳动法律监督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及时做好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成立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要建立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度
这一制度实行是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企业经营决策层中的运行形式,对完善现代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工会切实履职具有重要意义。
四、建立和完善工会资产管理机制
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会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会资产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要充分体现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依法收缴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同时要突出重要原则,即各类工会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工会经费使用必须用于保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审查。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发挥好在工会依法治会
依法维权和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中的重要作用。经审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审计制度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审计人员道德行为准则和审计纪律,严格把好审计关。
(三)要建立和完善工会审计制度、经审会及经审办工作制度
着重要完善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预审制度、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审计制度、工程建设审计制度、对帮扶、送温暖、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工会财产管理审计制度以及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会企事业领导人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
制度。
(四)经审人员要认真按照《工会法》、《审计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严格执行审计规范制度,依法规范审计行为,使审计内容、范围、形式和程序符合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审深、审透,正确地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避免因整改工作不落实影响审计的效能、加大审计风险。
(五)为确保审计质量
降低审计风险以及提高审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审会要建立和实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即制定和实施审计准备、实施、报告各阶段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审计复核制度、审计风险控制制度、审计质量考核制度;要着重加大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分析研究的力度,力求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并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人员的业绩考核的标准,作为对审计人员奖惩的依据。
(六)工会经审组织要定期组织经审干部加强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经审干部、经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不断地得以提升,以利于更好地适应全面依法治会的形势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使命,是我国工运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工会只有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权观,把维权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做企业发展的主人,依法推进企业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把企业真正建设成为与职工群众命运息息相关的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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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立萍.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的探讨[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4,1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