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四小”整治拉开战幕
2015-06-24
自3月底起,湖南省食药监局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这次全省“四小”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四类对象:一是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二是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三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门的口腔诊所、门诊部;四是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零售药店,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注册证、生产场地在1000平米以下的小型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门店等。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将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一作坊一档案”,并采取上门指导、典型示范等措施,引导和督促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使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滥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五类”违法行为;严格监督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行为,以及经营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五无”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小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无证经营、餐饮具不消毒、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药品储存养护不符合要求、超诊疗范围使用药品和违法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问题,并严查违法采购使用医疗器械行为;严查非法渠道购药、超范围经营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等行为。
湖南省局/刘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