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 一审驳回乔丹34起诉讼
2015-06-23
销售与市场·渠道版 2015年5期
——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诉中国品牌“乔丹”,4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战”。因不满自己姓名的中文拼音被注册为体育用品的商标,迈克尔·乔丹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中国的乔丹公司存在大量恶意注册,范围远超于乔丹体育作为一个体育用品公司的生产范围,对商标管理秩序构成扰乱。但以上请求均被商评委裁定驳回。迈克尔·乔丹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之间的34起官司,一审也均以败诉而告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