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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热点

2015-06-21

中国民政 2015年1期
关键词:慈善事业救助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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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的慈善事业在近几年越来越得到关注和重视,这即是物资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需求。关注慈善事业,已经充分说明了人们的目光已从原来解决温饱问题转移到了为社会奉献的层次上了。因此,当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媒体和舆论的一致赞同。

据中国政府网微博调查,作为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被评为网友最关心的国务院2014年十大政策之一。中国政府网还对《意见》进行了认真地解读。文章认为,《意见》主要有五大变化。变化一:奉献爱心更多元,网络慈善更有序。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既是对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有利于发挥不同慈善捐赠方式的优势。变化二:优惠政策更到位, 金融“加盟”更给力。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认为,把金融资本、金融工具引入慈善事业,将激发新的慈善资源,不仅有助于推动扶贫济困的深入开展,随着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机构和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服务载体。变化三:管理监督更完善,慈善活动更透明。对于慈善组织而言,公信力是决定其发展的重要因素。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透明口袋”,需要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第三方评估等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也需要公益慈善文化和知识的普及,增进公众对慈善组织及其运作机制的了解。变化四:信息衔接更紧密,扶贫济困更高效。《意见》提出的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改善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的大救助格局。变化五:好人好事受鼓励,慈善氛围更浓厚。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朱晓红表示,慈善不能仅靠大款,可持续的慈善要依靠大众。公众的广泛参与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的效应。培育良好的慈善文化,激发全社会和谐互助的力量,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认为,《意见》在筹款方面有一些新的提法,比如探索股权捐赠,还有知识产权收益、技术、有价证券的新型捐赠方式,设立慈善信托等等,为将来公益慈善组织进一步扩大资源,开拓新的渠道是一个非常好的提法。《意见》在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等方面也有一些新的提法。现在有8亿移动互联网的用户,网络技术的捐赠对未来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会有非常大的,甚至有人说是颠覆性的作用。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评论说,《意见》的特点是特别体现民生,慈善公益很多,这次特别突出扶贫济困,从最困难群体,最迫切的、最困难的问题入手,这对于用有限的资源救助最困难的群体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很多网友纷纷为《意见》的发布点赞,他们对《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慈善事业的法治化表示高度的认同。

复核九成低保对象 彰显整顿“人情保”“错保”决心

近些年来,“人情保”“错保”甚至“骗保”的个案不断被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对这类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2014年6月,民政部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在全国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2014年12月中旬,《人民日报》以《民政系统复核近九成低保对象 25.7万人退出“人情保”“错保”》为题报道了民政系统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此报道一出,引发了媒体广泛转载和讨论。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向《人民日报》记者表示,民政系统针对“人情保”“错保”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首先是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公开透明。其次是推进核对机制,有效遏制“错保”。第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大部分省份出台了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政策文件、社会救助或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部分省份还建立了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服务群众行为规范、低保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社会救助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办法等。

可以说,3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措施是有效的,治理效果是令人满意的,覆盖面是广泛的,充分彰显了民政工作者整顿“人情保”“错保”的决心。这些都得到了多数媒体的肯定和赞同。然而,我们依然要保持冷静,对某些媒体提出的中肯的建议和思路要有所思考。《法制日报》就发表评论认为,必须要在法律层面加大对骗低保者的惩罚力度。明明不是低保户,却主观恶意要骗取低保资格,这跟普通的诈骗犯罪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主观上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事实,以骗取国家的财产。对于骗低保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可以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该判刑的一定要从重判刑,决不搞法不责众,如此,刹住骗低保这股歪风指日可待。千龙网发表评论认为,要向基层权力开刀,以动真碰硬的举措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对违规者以“零容忍”,把“末梢腐败”关进制度的笼子。新华报业网则提出一个建议,是否可以借鉴民政管理的模式,采取“终身审计制”?即一旦发现在低保发放过程中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即使在其退休后,也能对其进行审查,追究其相关责任,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于违规享用低保的人员,除了责令原数退还低保金之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罚款及社会信用惩罚。

媒体这些建议和思路的的确确是对这次专项行动的有益补充,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讨。但是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思考,所有这些都还是停留在“不能为”“不敢为”的层次上。如何让相关的人们做到“不想为”可能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也许“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人们有敬畏之心、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每个公民等等,才是标本兼治的方法。

民间公益人同样需要关怀的人群

一提到公益,人们马上联想到的是崇高、是奉献,人们往往把这个群体当成了电影中超人一样的人物而忽视了他们也是普普通通的人。近日,一篇名为《中国公益人才流失明显,多因家人反对》的新闻在微信上流传并引起了媒体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新华每日电讯以《民间公益人:需要“救助”的助人者?》为题,介绍了对民间公益人现况的调查结果:与2010年相比,全职公益人2014年转行企业、其他公益组织、读书深造、创业的比例均有所上升,去企业的涨幅为64.5%。有三成人离开的原因是家人反对,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南都基金调查报告负责人刘晓雪告诉记者,2010年多家机构共同发起并合作进行“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暨素质能力模型建模”项目,结果令人震惊。2010年只有不到两成的专职公益人员有五险一金,到2014年也仅仅增加到3成。不少公益人“养家糊口”的要求都难以满足。现在,不少公益界人士反思,民间公益人收入微薄,缺失社会保障,公益机构自身也鲜有能力去解决员工的困难。大家在救助别人的同时,往往忽略了自身的权益,谁来帮助公益人?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为继,何谈助人?如果整个行业都是靠精神支持,如何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新华网发表评论文章《发展公益不能只靠理想和情怀》认为,绝对不能先把公益人做道德上的拔高,一味强调职业责任、社会使命感,然后认为他们就应该不要去在意自己的收入问题,不要在意金钱,应该苦中作乐地服务于社会。若是如此,这样的行业是绝难持续的。真正的公益人,当然不会期待靠做公益大富大贵,但在从事公益事业、为社会服务的时候,也要让公益人能够把自己和家庭照顾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一个能够长远健康发展的行业,必然需要一个付出与收入成正比的分配机制,不能让公益人只靠理想情怀而生活。南都基金秘书长徐永光对媒体表示了他的感慨:很多NGO难以做大,主要原因就是机制和道德绑架。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也认为:“我研究了多年关于公益和商业的边界问题,改善要从观念上开始。让公益成为理性的普通人都可以从事的行业。”

有学者提出,改善草根公益人的环境,其实不在公益组织内部。首先,整个社会对职业公益人的看法应该有所改变,职业公益人就是普通人,不用抬高也不用放低,在赞扬公益人的奉献时,应该多多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其次,社会的舆论导向上应该改变对于在提供公益活动的同时赚钱的行为的厌恶感。改变以往“做好事不留名”,“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等“雷锋”式的思维方式。对“好人”的保护和奖励,才会让“好人”安心,才会出现更多的“好人”。最后对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可以尝试给予他们适当的行政管理费,在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上大胆创新。如此,社会公益事业可能就能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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