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工程经济中的应用改进探析
2015-06-15车广杰刘文超盖睿超张琪刘吉鸣陈鹏
车广杰 刘文超 盖睿超 张琪 刘吉鸣 陈鹏
DOI:10.16661/j.cnki.1672-3791.2015.36.182
摘 要:双倍余额法是加速折旧法中的一种折旧方法。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并且使折旧额逐年递减。然而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在净残值率和折旧年限的限制下,这一方法在生产中的应用得到限制,该文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分析。
关键词: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 工程经济 应用改进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2(c)-0182-02
1 折旧原理
折旧是资产在估计的寿命周期内分摊的成本,折旧有两种方法,匀速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该文仅就工程经济中常见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做深入分析。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照直线折旧法固定资产净残值为零时的折旧率的2倍进行计算,为了保证早期提取折旧多,后期提取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到了折旧的最后两年内,要改用直线折旧法,把剩余的残值用直线法全部折旧。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会发现,如果当净残值率较大时,采用上述方法计算,最后年度会出现负折旧,显然不合理,所以宜提前年份采取平均年限法。本文就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工程经济中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情形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公式。
2 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应用中的不足分析
首先以例题1为例,计算分析现行双倍余额递减法在使用中的不足。
例题1:某公司某项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为4万元,折旧年限为5年。当残值率为10%和20%时,试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分别计算各年的折旧额?
解:当残值率=10%时(见表1)。
当残值率=20%时(见表2)。
当残值率为20%时,最后两年的折旧额变为负值,显然不对,需要进行修订。应改为提前3年进行直线折旧法,不能拘泥最后两年进行,修改计算结果(如表3)。
由例题1可以看出,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首先是基于直线折旧方法的基础上,将折旧率乘以2倍,进而形成加速折旧,同时又要保证前期多,后期少的递减折旧额度,因此,在采取计算时,就要对何时采取平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采取直线法折旧)进行研究,避免出错。所以,就产生了在什么时候采用直线法的问题。目前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只是一种原则性的框架,对最后两年折旧方法的规定没有广泛的普遍性,尤其不能生搬硬套。因此,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若干年内(当采用直线法的折旧额大于等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下面,该文接着采用例题2来进行实证研究分析。
例题2:S公司2000年12月份购买W数控机床一台,原价10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经批准在10年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假定净残值率为30%、20%、10%、9%、7%、5%、3%时各年的折旧额(见表4)。
通过以上计算,在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出现了两种异常现象:一是经残值率为30%和20%时最后两年的折旧额为负数,折旧额为负数是不合理的;二是净残值率较低时,以上述为例,当净残值率为7%以下,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后计提的折旧比前期计提的折旧要高。
由表5可以看出,在折旧年限相同的情况下,残值率越大,则需要提前改为直线折旧的年限越大。残值率越小,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后计提的折旧比前期计提的折旧要高,这就不能达到递减的目的。
现在假定固定资产原值和净残值率不变的情况下分析使用年限对折旧额的影响情况。接上例,该机床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假定使用年限为5年、6年、7年、8年、9年,各年折旧额(见表6)。
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计算折旧额时,每年的折旧额要求是递减的,但是从上面的例题2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当折旧年限为8年和9年时,最后两年改用直线法后计提的折旧比前期计提的折旧要高,这就与递减的要求不符,同样反映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运算过程中存在着不足。
基于以上的例题分析,可以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应用的过程中,确实可以实现加速折旧的目的,进而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内快速得到补偿,但是也存在当使用年限和残值率不同的情形下,计算结果可能出现错误,因此,该文着重分析当使用年限和残值率不同的时,能否构建一种通用的计算公式,将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基于直线法折旧基础上的计算公式进行改进,使之可以进行通用,以解决现行公式在使用中存在的部分不足。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工程经济中应用的改进分析
3.1 第一种改进方案
通过现行的计算公式,该文发现,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计算基数是变化的,而折旧率始终不变(直线折旧率的2倍),下面通过表7计算,不能看出不同年份的折旧基数和折旧额的内在规律性。
从表7可得知,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计算基数和折旧额是一个依次递减的等比数列。因此,可以构建折旧模型如下:
第一步,构造一个临时变量L,构建一个等值计算公式:
P×(F/P,i,N)-C=L×K(1+i)N-1+D×K(1-K)×(1+i)N-2 +……+D×K×(1-K)N-1×(1+i)0=L×K×[(1+i)N-(1-K)N]÷(i+K)
第二步,计算出临时变量L:
L=[P×(P/F,i,N)- C]×(i+K)/{K[(1+i)N -(1-K)N]}
第三步,依次计算出各期的折旧金额:
A1=L×K;A2=L×K(1-K);……;An=L×K(1-K)N-1
其中:P为固定资产原值;C为固定资产净残值; L为临时变量; A1、A2、……An—各期的折旧金额;i为基准折现率;K为折旧率;N为折旧期限;(P/F,i,n)为一次支付终值系数;T为预计使用年限。
通过实际操作看出,经过改进后的方法:一是反映了技术进步对固定资产所带来的无形损耗的影响,这种损耗的价值随着生产过程而逐渐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中去,同时各月折旧额呈递减规律,符合双倍余额加速折旧的特点和要求,从而达到对固定资产损耗的补偿和更新的目的;二是在计算折旧时引入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概念,将固定资产折旧中各个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进行了等值计算,符合资金在实际流通过程中的增值效用,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3.2 第二种改进方案
需根据有关因素求出折旧率(定率), 总结得到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一×100%)
C为固定资产原值;S为预计残值;n为折旧年限
由于此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要开高次方,初学者不易掌握,不便于普遍推广采用。而方案一改良后的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率不需开高方,在折旧年限较长时,一般(n≥6时),采用方案一中的改良方法计算较为方便;在折旧年限较短时,一般(n≤6时),采用方案二中的改良方法计算较为方便。
参考文献
[1] 李彦.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完善[J].会计师,2010(7):25- 26.
[2] 林祥友,钟向东.固定资产动态折旧的分类模型与通用模型构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7(1):1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