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幸福生活由“期货”变“现货”
——遵义市汇川区棚户区改造普惠百姓
2015-06-13文丨刘文先
文丨刘文先
让幸福生活由“期货”变“现货”
——遵义市汇川区棚户区改造普惠百姓
文丨刘文先
家住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沈阳北路的老王望着窗外绿树掩映的座座高楼和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心中十分感慨:过去一家4口住的土坯房低矮潮湿,白天都要开灯,如今搬进电梯楼,两室一厅的住房明亮宽敞,干燥舒适。
老王所在的沈阳南路和沈阳北路棚户区改造目前已完工2300套,入住的700户居民纷纷为政府大力实施的这项民生工程点赞。
汇川区结合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屋现状,按照“政府统筹、民意优先、资金总体平衡”原则,参照棚户区老旧程度和居民贫困程度,采取拆旧新建还房分片分步实施,渐进“棚改”。重点改造上海路、新舟坝、长征八厂、易格孔、外高桥、重庆路和天义厂等棚户区。
2010年至今年6月底,全区已完成棚户区改造8300户(套),改造面积71万平方米;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6650户(套),改造面积65万平方米,政府为此融资投入29亿元。
窝棚、老旧房、脏乱差,这是洗马路街道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往昔的代名词。为改变这一状况,用经适房项目建设推动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在决策者议事桌上敲定: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配合,依法征收,惠及百姓。
新舟社区棚户区改造涉及的402户拆迁户中有384户是原双源化工厂职工用房,其中142户未参与房改。未参与房改的住户在房屋征收中反应强烈:“同样是一个厂的工人,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房改?”
调查得知,这142户未参与房改的多数是下岗老工人,又无自有产权房,经济拮据。如何对待这部分群众的呼声,显示政策的公平公正?经慎重考量,决策层决定先进行房改,让这部分老工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进行征收安置,实现政府、街道干部、住户皆大欢喜。
遵义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汇川区委书记徐光华(左二)调研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汇川区委宣传部供图)
“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立足这一指导思想,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足用活政策,实现征收拆迁工作“零上访”、“零强拆”。
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经验成为汇川区实施“棚改”的一大特色。
据汇川区住建局住改股股长兼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金玲介绍,目前汇川区高坪片区“棚改”首期均已基本完工,二、三期正在紧张施工中。此外,涉及3000余户的鸣庄城市棚户区、2632户的吴家坝城市棚户区、2031户的温州路城市棚户区、1243户的千工堰城市棚户区开始启动。
“棚改”既让百姓得到实惠,又让政府不投入或少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实现政府、百姓双赢。汇川区河溪坝城市棚户区拆迁2147户、惠及9102人,项目总投资9.08亿元,目前拆迁全部完成,安置房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此处“棚改”释放土地558亩,出售后可回收资金11.16亿元,安置居民后剩余房屋出售回收资金2.74亿元,出售商业建筑回收资金3756万元,销售地下商场回收资金1.416亿元,共可回收资金15亿余元。
“‘十三五’期间,汇川区将采取拆房还房、综合整治和货币补偿三种方式实施‘棚改’。”金玲说,明年起,棚户区改造实施拆旧集中新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排水、排污、电网入地,房屋立面改造、加盖屋顶等更新老旧房实现节能保温)和货币安置(由政府向社会购买商品房、经适房、棚户区改造新建房)拆迁户。全区将在今后5年时间内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36208户(套),总面积285.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26亿元。
(作者单位:汇川区委宣传部外宣中心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