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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遵义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2015-06-13文丨敖

当代贵州 2015年24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法治生产

文丨敖 鸿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遵义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文丨敖 鸿

当前,遵义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方兴未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压力逐渐加大。传统领域安全问题尚未根治,新领域安全隐患不断凸显,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指示精神,以“零死亡”为奋斗目标,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能力,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构筑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思维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研究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法治思维和决策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严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业务培训。采取离岗学习、挂职培训等形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定期对村、居(社区)两委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深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加快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等示范工程建设,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作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过程考核和结果控制。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掌握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部署、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发展工作新格局。

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各级安委会作为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综合调度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委会联合督查、综合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健康“三同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和结果控制。

加大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力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人、才、物”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一致。

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积极推广各地各部门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困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和相关的经济产业政策,形成完善的以安全生产法规为主线、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一体的安全生产决策体系,提高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大额处罚、重大人事变动、重要文件制定等事项的可行性,确保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推进有效。对重大决策要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政务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管理流程、监督方式、许可权限、工作要求等向社会全面公布,积极鼓励支持全社会关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并通过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群团、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监管、执法、事故查处等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实际投资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劳保用品购置、职业病防治、抢险救援等工作。同时,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着力保障企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市)要组织发改、建设、国土、安监、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对企业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投产等环节实施全程安全管控。各级安委办要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商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进信息共享互通,整合各类检查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联动协调,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实现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要认真制定全年和每一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要求程序化、表格化、具体化,明确检查的步骤、内容、标准,积极开展综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夯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安全生产的统筹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每年年初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足够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科技推广、支撑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强化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各县(区、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安监站(办)建设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充实人员和经费,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市、县安监局要每年组织岗位练兵,提高监管干部安全生产的综合业务能力,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延伸至基层一线。

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事故调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系统,实现专家库在分级管理基础上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遵义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加大遵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该建设项目尽快投入使用,着力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更是“生命线”、“保障线”。安全生产工作永无终点,永无最好。目前正处于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全市上下要以此为契机,更主动地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为努力建设“平安遵义”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张 杨)

作者(右二)在遵义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王飞(右三)陪同下,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郑德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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