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者”落马,“买官者”岂能法外逍遥
2015-06-10
新传奇 2015年41期
河北隆化縣委组织部原部长陈汉军日前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陈汉军贪腐案中,基层股级干部想要提拔成副科级,也要向其行贿。
卖官者落马,买官者去哪儿了呢?据报道,隆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几万元的数目对于工资不高的行贿者来说并非小数目。可就是这样,行贿者还是源源不断“送上门来”,“咬牙”拿出数目不小的几万元,他们靠行贿升迁,难保上位后自己也搞腐败,争取把“投入”的钱挣回来。
选人用人上的失守是可怕的,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严肃查处卖官者势在必行,但“买家市场”亦不容小觑。前不久不就有媒体曝光山东某地“买官卖官”盛行,全县仅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送钱。可见,官场以“买”取代“干”,就极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如果只盯着卖官者打,那“买官卖官”问题就只能是换了一位“东家”而已。
要彻底根除“买官卖官”,防止带病提拔,就要斩断买卖的交易链条,坚持一案双查,既查清卖官者的贪腐事实,又深究买官者的行为动机和资金来源,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人民网2015.10.8 陆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