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等七烈士是被谁出卖的
2015-06-09张小明
张小明
刘胡兰等七烈士(刘胡兰、石三槐、石六儿、张年成、石世辉、刘树山、陈树荣)离开我们已经68年了。今天的人们,无论是参观刘胡兰烈士纪念馆听讲解员解说,还是看相关的电影、电视剧和小说,都知道出卖刘胡兰的叛徒是石五则。但是,刘胡兰是1947年1月12日被敌人杀害的,而叛徒石五则却迟至1959年才被揭发逮捕,1963年2月14日才被枪决。叛徒石五则为什么解放后10多年才被揭发、处决?作为亲历者,我有责任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人们。
1928年,我出生在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现刘胡兰村)。1939年当本村儿童团长,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老家一带参加打游击、送情报等革命活动。1949年3月,我响应组织号召过长江随军南下,到新解放区开展工作。
1952年,我任中共湖南省永顺县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这年冬季的某一天,我在县礼堂观看电影《刘胡兰》。当看到剧中描述石三槐(我三舅)是反面人物,影射他是出卖刘胡兰等革命烈士的叛徒时,心中愤恨不平。记忆中的许多疑点浮现在眼前……
1946年12月21日晚,我二哥陈德照(时任文水县人民政府二区区长)按照文水县人民政府许光远县长的指示,带领武工队员(其中一名武工队员为我三哥陈德礼)从文水西山根据地潜回云周西村,在刘胡兰等我方人员的配合下,处决了罪恶极大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免遭敌人报复,我妻子、大哥、二嫂、四哥、妹子等亲人都先后转移到了文水西山我方根据地内,只有我大伯陈树荣(七烈士之一)没有离开。果然没几天,敌人开始了报复行动。驻文水县大象村(位于云周西村西北2公里处)的阎军营长冯效翼率兵大张旗鼓地为石佩怀举行了追悼会,并派大象村恶霸地主、敌奋斗复仇队队长吕德芳带一帮复仇队员到云周西村,连续两次洗劫了我家。
1947年1月8日,阎军七十二师师长艾子谦,亲率驻大象村的二一五团一营二连及奋斗复仇队,突袭了云周西村,第三次洗劫了我家,把我大伯陈树荣打出门外,将我家一把火烧光。敌人还从村里抓走了4个人:石三槐(我方情报员)、张生儿(曾在我方文水县公安局工作过)、石六儿(民兵)、石五则(农会秘书)。
1月12日,敌人再次突袭包围了云周西村,逮捕了刘胡兰、张年成、石世辉、刘树山、陈树荣,并将石五则、石三槐、石六儿、张生儿一同带到云周西村。其中,石三槐和石六儿是被打得浑身是伤后捆着拉回来的,而石五则和张生儿则是轻轻松松走回来的。这是我的第一个疑点。
同日,也就是刘胡兰等七烈士遇害的当天,被敌人从大象村带回来的石三槐,在村南大庙前见到被敌人驱赶来的本村村民,刚说了一句:“我们的死”,还待再说什么的时候,就被同样让敌人抓去的石五则一棍打在耳后,当即昏死过去,随即被敌人残忍地用铡刀铡死。三舅死后,石五则走到我大舅面前解释:“看三哥被打成那样,真是恓惶,为了叫他少受些罪,我不得已给了他一棍。”我傻乎乎的大舅还一个劲地点头称是。石五则为什么要打昏浑身是伤的石三槐?这是我的第二个疑点。
刘胡兰等七烈士就义后不久,我从根据地潜回村里,见到我八叔段占喜(八叔是过继给了段姓人家,所以姓段)。八叔说,敌人那天(即1947年1月12日)连我在内一共准备杀8个人,我是被当做陈德照兄弟们的亲属抓的。是人家石五则关键时候救了我,否则我也被铡刀铡死了。石五则对敌人说:“段占喜不是陈德照的叔叔,他姓段,不姓陈。”敌人就把我放了。
段占喜是我们兄弟的叔叔,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敌人大象据点复仇队长吕德芳就是云周西村的女婿,他也完全清楚。敌人为什么那么相信石五则的话呢?再说,抗战刚胜利时,作为云周西村农会秘书的石五则,因为从前两家的一些过节,在我方“锄奸反霸、减租减息”运动中,一定要把远远不符合条件的我八叔段占喜家定为恶霸地主进行斗争,经刘胡兰等干部的据理力争,方才作罢。为此,两家结了仇。此时,他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去救一个仇人呢?
我又问八叔,石五则对你说过什么没有?八叔说,事情过后,我买了一块羊肉、拿了五斤盐送给石五则,感谢救命之恩。石五则也来过我家两次,他说:“好人坏人关键时候才见真,石三槐和你家有亲,却向敌人出卖说你是陈德照的叔叔。甚也不用说了,我为八路军做了这么多年事情,怕敌人迟早不会放过我,等你家侄儿们回来告一声,我要跟他们上山,省得每天提心吊胆。”我问八叔你告他来没有?八叔说,这个没告,上回你二哥回来,我就没告诉他。我对八叔说,这就对了,以后对谁也应提防些。
我怀疑石五则耍了阴谋。他可能是在利用我八叔“放长线钓大鱼”。这是我的第三个疑点。
依据这三个疑点,我越发怀疑石五则是真正的叛徒。但是,当时正处于战乱年代,未能找到确凿的人证、物证。不久,我随军南下,这事也便搁起。
1952年,我看了电影《刘胡兰》,说我三舅石三槐是叛徒,我震惊了,编撰人员的依据是怎么来的呢?此后,我开始了长达7年的调查、申诉之路。
我首先写信问一个姓梁的作者,问他是谁给你讲石三槐是叛徒的。作者回信,说是我八叔和大舅母讲的。
1957年春,我调到湖南省吉首县任中共吉首县委组织部长。这年夏天,我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家文水,回到了生我养我的云周西村。
我先找到八叔和大舅母。问:你们凭什么说我三舅石三槐是出卖刘胡兰的叛徒?答:是石五则告诉我们的。
再找到曾与我三舅石三槐一同被捕的张生儿。问:1947年1月8日,你和石三槐、石六儿、石五则一同被敌人抓到大象村,敌人是如何审你们的,到底谁叛变了?张生儿在我一再地追问和开导下,犹豫了很长时间后,方垂下头说出了所经历的一些情况:“1947年1月8日,我和石三槐等人被抓到大象村后,先审的石三槐、石六儿,他们都挨了打。接下来,叫走了石五则,石五则还没回来,就把我也叫去。敌人也没怎么审我,就逼我跟他们到云周西村参与抓捕、杀害刘胡兰等人,我始终吓得不敢吭声。站在一旁的石五则对敌人说:‘张生儿没问题,我两个肯定好好配合。我还是没有吭声,是石五则把我拽回了监舍。1947年1月12日,敌人把我们带回云周西村,我虽没有直接参与抓捕、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但为了保命,手里被迫接过了敌人给的棍子,吓得浑身发抖,挪不了步。正因为心里有愧,所以刘胡兰被害后,我就窝在家里甚也不敢说。石五则在村里胡说石三槐出卖了刘胡兰,我也不敢出来揭发。”
我又到大象村找到石六儿(七烈士之一)的妹妹石玉贞(从云周西村嫁到大象村)。问:你六哥在大象村关了三四天,你见过你六哥没有?你六哥给你说过什么?答:一开始敌人不让见,到临死的那天(1947年1月12日)早上,才让给送些饭并见一面。饭是从窗户上递进去的,六哥看见我,只来得及说了句:“我和三爷(石三槐)甚也没说,五爷(石五则)甚也说了。”敌人就把我推走了。
回湖南后,我将收集到的情况及心中的几个疑点,综合起来分析研究,得出结论:石五则就是出卖刘胡兰的真正叛徒。然后,在年轻同事的帮助下,写了8份申诉材料,分别寄给中共中央华北局、共青团中央、中共山西省委、中共榆次地委(当时文水县属榆次地区管辖)、中共文水县委、中共云周西乡党委,给我二哥陈德照也寄了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材料寄出去后,过了好长时间,收到中共榆次地委的回信:“所反映情况很有价值,将严肃对待”。我继续写信反映、催促。到1958年后半年,才在中共中央华北局的过问下,成立了破案组进行调查。
1958年12月19日,文水公安局将调查结果报送汾阳县政法办公室(当时文水县、交城县、汾阳县合并为汾阳县)。12月30日,公安局又报送一份补充材料。但汾阳县政法办公室搁置未及时处理。
直到1959年6月,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郑林到云周西村视察,对文水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说石五则的叛徒嫌疑那么明显,远在湖南的陈德邻同志都非常执着地进行反映、调查,你们就在文水,就在烈士身边,竟然不吭不哈,让叛徒逍遥法外,让烈士含冤九泉。随即指示加强力量迅速进行调查处理。
1959年8月,破案组派田平(文水人)到湖南省吉首县找到我。他根据郑林副省长的指示,向我出示于1951年先后被捕的、直接组织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阎军七十二师二一五团一营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即《刘胡兰》剧中的大胡子)、二连连长许得胜等人的口供,证实石五则就是出卖刘胡兰的叛徒。他向我详细了解我熟知的情况,我口述,他记录整理,写了大量的回忆材料。同年9月1日,组织调我回文水,住在刘胡兰烈士纪念馆,协助破案组工作近一个月。
1959年9月9日,文水县(1959年9月又恢复文水县建制)公安局正式逮捕了石五则。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叛徒石五则供述了自己叛变的过程。石五则,193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云周西村最早入党的三人之一,另两人为陈德照、刘根生。抗战刚胜利时,石五则因包庇云周西村的地主段二寡妇,犯有严重错误,被中共文水二区党委开除党籍,撤销了云周西村农会秘书的职务。
1946年10月,阎军在山西省晋中平原实施“水漫平川”战役,大肆侵吞我平川解放区,疯狂屠杀我干部、群众,平川的斗争形势日趋严峻。为保存革命力量,我地方武装和大批干部撤往山区根据地。石五则主动投靠敌人,他找到在阎三十七师搜索排当特务的本村地主刘树旺,刘树旺通过本村的地主石廷璞将他引荐给大象村的敌奋斗复仇队队长吕德芳。稍后,石五则即与敌人勾结、出卖并直接参与杀害了刘胡兰、石三槐等我云周西村革命干部和群众,还嫁祸于人,犯下了滔天罪行。
1963年2月14日,石五则被文水县人民政府在云周西村召开公审大会后,执行枪决。这就是叛徒石五则迟迟未得到惩处的经过。
(责编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