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屡被超配该问责
2015-06-04罗智刚
四川党的建设 2015年5期
· 罗智刚
官员屡被超配该问责
· 罗智刚
近期,中组部通报“全国超职数配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4万余名”,截至目前已消化1.58万名,还有约60%的超职数干部待“消化”。
此番对超配干部的全国性整治,并非第一次,但却鲜有耳闻谁为此承担责任。早在2007年及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等进行过专项清理。但专项行动过后,各地超配干部迅速反弹,陷入了“越减越肥”的怪圈之中。
为什么中央有要求、有规定,地方却不执行、不落实?一条重要原因或在于超配领导干部能让当地相关干部得利,又不会让提拔者和被提拔者担风险、担责任。因此,建议对“三超两乱”的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唯有严厉的追责、问责,才能刹住各地超配之风。
作为担负选人用人职责、具体操盘操作的各级组织部门,党委和人民赋予了选人用人的权力、职责,就应该担当起依法依规选人用人的应有之责。组织部门的责任链一旦松动,其社会影响将成几何级数增加。
笔者认为,重振责任担当之风气,不仅仅要强化责任伦理的观念,更要倡导行动实施的意识。坐而论道是不行的,必须从每一个具体案例入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让责任链“活起来”“动起来”。
应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不搞下不为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消化”的,在以后工作中再次出现“三超两乱”的,要直接问责时任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谁敢乱来,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责编: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