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要像爱山川爱河流
2015-06-03沈锁锁
文◎沈锁锁
爱一个人,要像爱山川爱河流
文◎沈锁锁
2726个阶梯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每天下班后,她喜欢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看窗外的街灯在某个瞬间齐刷刷地亮起来。仿佛因着那点儿橘黄色的暖意,黄有亮还在身边。
说起来,他俩的分手有些潦草。唐茜想让黄有亮继续读博,黄有亮却不声不响地签了外企。大吵一架后,三年的感情,game over。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儿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当初爱情来的时候,连身边的尘埃都闪着光。爱情走了,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原因。闺蜜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唐茜硬要和自己死磕,她将自己困在死角里,不肯走出来。
失恋后,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呗。去呀,为什么不去?
十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个舞。比赛那天,唐茜一早赶第一班地铁去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度,2726级阶梯,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那是不是走完2726个阶梯,就可以忘掉一个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就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后来,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即便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高点,也无从排解心底的忧伤。积攒了三个月的情绪,如同绝了堤的洪水,一泻千里。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看到这句话时,趴在电脑前,哭得像个三岁小孩儿。她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是比她大了一个年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深处,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中,全是何冬,看不到在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了。这样的语境里,她慌慌张张地说出了藏在心里好多年的那句“我喜欢你”。
就连“拒绝”这件事,何冬也做得绅士又漂亮。他以邻家大哥哥的语调,绕过了这份喜欢,一点儿没让唐茜难堪。也许像他这种男生,本来就是用来给女生做梦的。这些年,是她不肯从梦中醒来。
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倒不是有多好吃,仅仅只是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瞎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是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很早就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了他的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功夫,唐茜就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何冬走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黄有亮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问“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了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晚上十点钟,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轻柔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给我。”
说完,他从唐茜的手里拿过手机,输入一串数字。
那点儿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是《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那时,她从没被一个男生这样宠溺过,看到这句对白,就一笔一划地抄在了笔记本上。
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 or 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小初恋。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儿心甘情愿。
那个叫何冬的少年,到底还是在唐茜心里,留下过痕迹。譬如喜欢黄有亮,有那么十分之一的原因,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与何冬有三分像。譬如黄有亮与何冬在同一所大学念研究生,且前途光明。只要她动动手,黄有亮也许就是另一个何冬。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换了一身新。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
唐茜被这句话问得噎住了。
何冬像是一个模型,框定了她的审美。不过,黄有亮好像并不介意,至少表面看起来,他一直在积极配合唐茜的喜好。而唐茜的喜好里,都有何冬的影子。
夏天要穿CA的格子衫,冬天要穿优衣库的超薄款羽绒服,春秋得套一件HM的开衫,她时常对着黄有亮感叹:“要是你的皮肤能再白点儿就好了。”
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是:皮肤再白点,那分明就是她年少时最爱的男生,何冬。唐茜以为这点儿小心思,黄有亮不会知道。他们很少吵架,偶尔争执,黄有亮不出一刻钟,就会来道歉。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态度明确地拒绝,不肯做出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而不是上海。似乎卯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可她明明是爱他的呀,她只是从小到大,喜欢了另外一个男生太久,便下意识地以为,男人就该穿那样的衣服,做那样的表情,有那样的学历。
这些,让她在与黄有亮的爱情里,少了一点儿心甘情愿。也让她在两个人相处的过程中,习惯以何冬为模板,企图塑造一个全新的黄有亮。
五分钱硬币
跑完那场马拉松之后,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可一直拖到光棍节,她还是一个人。
光棍节那天,唐茜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次性付了款。待收货的数字变成“26”时,心情大好。就在这时,qq上弹出一条“失恋展”的新闻。
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条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黄有亮凭什么将它们放到失恋展?
她很想找黄有亮大吵一架,奈何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有关他的所有联络方式。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个大单,一大早就赶去了环球港。她在那儿,不仅见到了那两枚硬币,还见到了“失恋展”的负责人:黄有亮。
穿得光鲜亮丽的唐茜姑娘,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小傻逼。黄有亮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么?”
怀里的姑娘,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儿偏差。
其实,黄有亮不在的这段日子,她有见过从美国回来探亲的何冬。何冬没有变丑没有变胖,甚至沾了点儿洋气之后的他,更加的养眼和帅气。但奇怪的是,唐茜那颗心,平静得让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这个少年。
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郑薇曾说:“爱一个人,要像爱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听到这句话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
还好,这个世界上,注定相逢的人,即使分开,也总会再相逢。
编辑/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