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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升节能监测仪器设备管理的有效性

2015-06-01刘霞河南省安阳市节能监察局

节能与环保 2015年8期
关键词:监测仪器核查仪器设备

文 // 刘霞 河南省安阳市节能监察局

“十二五”时期以来, 国家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安排投入了中央预算内资金13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5亿元,支持全国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置了节能监察取证设备、现场监测仪器和实验室分析设备仪器,解决了多数节能监察机构监测装备陈旧,更新缓慢,适应不了新时期节能监测工作的短板问题。目前全国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2000余家,比“十一五”末增长了300%。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省辖市级覆盖率为90%,县区级覆盖率接近45%。

1 仪器设备管理在节能监测工作中的作用

节能监测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通过使用仪器设备等技术手段,对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测试,掌握用能单位的真实能耗情况和能效水平,同时为节能监察或政府的节能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监测仪器设备是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要素,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有效性是做好节能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的质量和执法行为。近年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了节能监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围绕自身职责,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有效的管理仪器设备,提高节能监测质量,为指导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各地区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发挥积极作用。

2 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在节能监测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从节能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现状来看,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对依法管理监测仪器设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部分节能监察机构不了解国家《计量法》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不明白自身在监测仪器设备使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知道对强制周期检定的仪器设备管理的具体要求,造成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执法行为。

(2)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降低了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有效性

部分节能监察机构没有取得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没有按要求进行检定和校准,不能及时维护保养,监测结果不具备有效性,降低了节能监测仪器设备管理的有效性,影响了节能监察实施。

(3)专业力量不足,培训工作滞后,与仪器设备管理任务不相匹配

部分节能监察机构,尤其是县级机构,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不对口,不懂得如何管理和使用已配置到位的仪器设备,短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造成管理缺失和管理不到位,无法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率和有效性,致使节能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3 加强监测仪器设备管理,提升有效性

根据国家节能和计量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节能监察机构应从仪器设备管理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入手,提升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有效性。

3.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1.1 建立完善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明确岗位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培训、量值溯源方式、期间核查方法和使用管理要求;仪器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监测仪器设备性能与所从事的监测项目相适应,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3.1.2 建立仪器设备室,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建立专门用于保管存放仪器设备的仪器室。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和管理要求,对仪器室的温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条件进行有效控制,仪器室房门上有显著的“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的标识;仪器柜上要有存放仪器的名称、位置等标识,仪器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安全状态。

3.1.3 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型号、性能及作用、购置时间、检定时间和周期、检定单位、状态等信息。仪器设备应以一机一档的方式建立档案,同类的多只小型仪器设备可以一类一档;档案应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内容;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护和量值溯源,确保节能监察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有效性。

3.2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监测仪器设备是监察机构开展监察工作所必须的重要物质资源,也是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性的基础。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主要从配置、验收、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

3.2.1 仪器设备的配置管理

配置仪器设备应当满足监测工作要求,主要考虑因素有:测量参数范围、测量参数准确度和测量稳定性,自动化程度,量值溯源,价格、维护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根据以上要求编制配置清单。

仪器设备的采购应根据配置清单编制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采购仪器设备时要考虑法律法规对监测仪器设备的要求。

3.2.2 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

验收应明确部门和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时应事先编写验收方案,主要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方法、技术参数的详细要求和验收后可否投入使用的结论。验收可细分为实物与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1)实物与数量验收

主要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湿浸、受潮、变形等情况;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到情况,并拍照留据。

以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检查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修手册、检定合格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

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写明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应到和实到件数。

(2)质量的验收

验收按照合同条款、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对照使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问题,应将详细情况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供货单位派员检修。

(3)验收管理要求

验收达到要求后,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及时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经验收或检定/校准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提出报告,向供货单位提出办理包修、包换、包退手续要求。

经检定合格后的仪器设备,按程序办理手续入库管理 ,组织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运行文件。

3.2.3 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管理

仪器管理员有监督规范操作仪器设备的权力和义务。对新购置的大型、精密、操作技术复杂的仪器设备,应对操作人员的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未经指定或授权人员不得操作。

仪器设备,特别是对监测结果有关键影响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管理员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制定《维护和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为一个月;对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使用频率高、工作环境恶劣的仪器设备应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对便携式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维护保养;对使用频率少或辅助仪器设备可适当减少维护保养次数。

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开机运行、清洁、更换零配件、功能性检查等。维护保养中发现有明显故障时,应按维修程序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及时记录,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工作状态。

3.3 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

为了监测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受控完好状态,保证监察结果法制性,对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主要从量值溯源、期间核查、标识管理等方面进行。

3.3.1 量值溯源

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监测仪器设备应进行量值溯源管理;节能监察机构应根据《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相适应的《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溯源方式、主要参数、检定/校准周期及时间、检定/校准机构等。

(1)仪器设备的检定

对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实施强制检定。节能监测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要求,将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登记造册,报当地政府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并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对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监测仪器设备,但已颁布《国家检定规程》,节能监测机构应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定期检定。

仪器设备检定周期的确定应根据《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证书要求确定,多数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为1年,玻璃量器为3年,压力表为半年。

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计量部门发放“检定合格证书”,仪器设备可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一般发放“检定结果通知书”,仪器设备不得用于监测工作,待维修、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仪器设备的校准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设备与对应的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属用户自愿行为,不具有法制性。对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监测仪器设备或尚未颁布《国家检定规程》,可以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仪器设备校准。

校准周期一般为1~2年;性能较稳定可适当延长校准周期;仪器设备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或易出现故障的,考虑适当缩短校准周期。

取得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后,仪器管理员应根据校准结果自行判断仪器设备是否符合监测使用要求;判断主要依据节能监测方法、仪器性能等指标要求,也可以采用同原理的检定规程的方法进行。符合使用要求的可正常投入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进行维修,待校准满足监测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3.3.2 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是针对在用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间隔期间内进行的,目的是保持仪器检定/校准状态的置信度,保证监测过程处于受控状态。节能监测机构要在年初制定《监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技术参数、核查时间、方法及内容、核查人员、评审标准等。

(1)期间核查的实施范围

期间核查主要对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使用频率高、便携式现场监测和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的仪器设备无法进行期间核查。

(2)期间核查的周期确定

期间核查一般应在两次检定/校准间隔期间进行一次,如果仪器设备的重要的性强、性能稳定性较差,使用效率较高,应增加核查频率。

修复后恢复使用前、投入使用前和外借返还后的仪器设备,均要进行期间核查。对于现场监测的仪器设备在监测前或返回后,均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期间核查。

在节能监测过程中,对监测结果存有疑异,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实施核查,以维持仪器设备使用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设备稳定性变化所造成的测量风险。

(3)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内容

期间核查的方法具有多样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仪器对比、方法对比、复测对比、标准物质验证等校准方法。现场监测仪器核查内容:仪器设备性能的准确度、稳定性和技术参数等指标;适合采用仪器对比、标准物质验证、单点内部校准等方法进行。实验室分析仪器核查内容:仪器设备性能准确度、精密度、线性、分辨率和技术参数等指标核查,适合采用仪器对比、方法对比、复测对比、标准物质验证等方法进行。

(4)期间核查分析评价

期间核查后应对核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核查结果正常、符合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可继续使用;核查结果已经出现较大偏离,或性能无法确定,可能导致监测结果出现误差,应加贴红色停用标志,待修护或校准后重新进行核查,直到满足监测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3.3.3 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标识管理是检验仪器设备处于受控管理的措施之一,所有的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和“停用”三种,通常以“绿”、“黄”、“红”三色标识管理。

合格标识(绿色):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确认其符合检定/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

准用标识(黄色):仪器设备存在部分缺陷,但在限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的,如多功能监察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监测所用功能正常,且检定/校准合格。测试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监测所用量程合格者。降等降级后使用的仪器设备。

停用标识(红色):监测仪器设备目前状态不能使用,但经检定/校准或修复后可以使用的,停用仪器设备包括:仪器设备损坏、检定不合格、性能无法确定、未检定/校准。

状态标识中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检定/校准日期、有效期、检定/校准单位、编号、管理人员签字。

总之,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节能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有效性,为提高节能监测质量,指导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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