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昊陵祭典庙会的特点及开发价值
2015-05-30赵喜珠
赵喜珠
摘 要:太昊陵庙会是以河南省淮阳县的太昊陵祭祀为中心的一个传统庙会,有数百年的历史。被认为是豫东地区最古老而规模最大的庙会,2006年太昊陵庙会入选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太昊陵庙会具有信仰单一、仪式多样和影响甚广等特点,并其文化、经济及社会开发现实价值极高。
关键词:非物质;太昊陵;庙会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3-0123-02
引言
太昊陵庙会是以河南省淮阳县的太昊陵祭祀为中心的一个传统庙会,有数百年的历史。2006年,太昊陵庙会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如此新的背景下,对太昊陵庙会文化资源的特点及其开发价值的探讨,是非常有意义之课题。
一、太昊陵庙会的特点
太昊陵在淮阳城北一公里处。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至三月初三,这里都行祭祀人祖伏羲的大型庙会,数以百万次计的群众从四面八方赶来朝祖进香。相传农历二月二十五这天是人祖的“生日”,人数达到最高潮,这种现象在我国各大庙会中都是十分少见的。
(一)信仰的单一性
太昊陵庙会的核心特点是对伏羲氏的祭祀。祭祀祖先是人们缅怀祖先的丰功伟绩,激励自己开拓新的生活,对祖先崇拜的基础上产生的。当地的人们把伏羲氏称为“人祖爷”。传说这位奇异相貌的先人,不但带领人们开创了物质文明,还开创了精神文明,并且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这些内容直到现在依然流传着。有许多史料证明,确实有过伏羲氏这一类的原始部落在中原地区活动,并且为中原地区的文明世界的开发做出了许多伟大的贡献。在神话传说中,伏羲氏的伟大业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抟土造人。在传说中“开天辟地,未有人民”的时代,伏羲氏或者是与女娲氏一起抟土造人,创造了第一代人民。其次,是“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盍取诸离”《周易·系辞下》。伏羲氏的第三个方面的功绩才是形成后世人民对其崇拜的直接原因,即“画八卦”和“伏羲制俪皮嫁娶之礼《世本》”[1]。这些活动的确立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对人民群众生活文明程度的迅速提高具有深远意义。而今天太昊陵庙会上,对伏羲信仰的世俗化特色亦基于此。比如,庙会期间,出售的“泥泥狗”,是庙会上特殊的灵物,它不但可以入“药”,更重要的是用做带有祭祀意义的观赏;陵后有蓍草园里的蓍草更为神奇,传说当年伏羲用此占卜。人们在庙会上的世俗化行为都显示了对伏羲的崇拜和信仰。
(二)多种仪式结合
太昊陵庙会与其他庙会一样,都少不了以神话和各种仪式作为其主要成分。太昊陵庙会上的摸子孙窟求子,香客还愿所带的祭器“楼子”,经挑歌舞,包括讲经、唱经都是太昊陵庙会所特有的仪式及民间文艺。这些仪式一方面是娛神,另一方面有一定的功利性,是人民有求于神,就想到求佛拜神。据一些老人讲,这子孙窟是人祖爷留下来的,让后人“拴娃娃”。所谓的“栓”有三种方式,称为“摸”“领”“带”,所指的内涵与生殖崇拜有关联[2]。还愿时用的楼子,据说是人祖爷喜欢这类的供品,又称为“红楼子”“喜楼子”。楼子分为纸糊的香楼子和木制的木楼子。香楼子的形状,呈阁楼形,正中要绘有伏羲像,还愿时烧掉即可;木楼子的材质为杨木或柳木、桐木所制成,大小不等,大的高两米,小的一米左右,均是红的涂染。楼子要高举着,楼子上面的斗里要放置供品,作为还愿的礼品恭敬的放在太昊陵前。经歌和经挑等民间歌舞是庙会上又一特色的仪式。经挑的起源颇早,经挑又称为“挑花篮”,是为了敬祀人祖奶奶,挑花篮的表演者多为中老年妇女,是一种自发的民间歌舞。表演有讲究,人数在三人以上,另有一人打灯板,舞者来回串走,或舞成称“8”形,并舞者合唱。这些庙会上的仪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间信仰崇拜伏羲的关联,好像相互独立,其实内在有相互依附。同时,这也体现出中原地区民间信仰的文化内涵和特色。
(三)影响的广阔性
太昊陵庙会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时,淮阳县政府利用传说中的伏羲别姓氏,以“万姓寻根,万宗同源,寻根联谊,合作发展”为主题的首届中华姓氏文化节在此隆重举办,文化节吸引了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外姓氏文化专家、学者。与会专家达成共识:中华万姓源于羲皇故都宛丘,今河南周口市淮阳县是中华姓氏文化的发祥地。这样的认定,与淮阳浓厚的伏羲文化有关。由于当地人民对伏羲的崇拜信仰促成了太昊陵庙会的形成,而太昊陵庙会的举行又促进了伏羲神话传说的形成和传播。每年在这里会举行“中华羲皇故都朝祖大会”以伏羲崇拜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现如今,太昊陵庙会成为链接海外炎黄子孙的精神纽带。
二、太昊陵庙会开发价值
(一)太昊陵庙会开发的文化价值
太昊陵庙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包含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一个民族或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和精神动力。文化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在当代,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和表现。太昊陵祭典庙会以朝祖伏羲为核心。人们信仰伏羲,是因为伏羲的传说故事深刻地影响着后世,形成伏羲文化。伏羲文化是指以伏羲为代表的先民在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至今八千年左右)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及对后世的影响[3]。到了唐代贞观年间,始禁民刍牧;宋太祖建隆年间始设守陵户。明代以“太牢”祭祀。所以太昊陵庙会是活的历史,提供了让人们以直观的、形象生动的活态形式认识历史的条件,都是不可重复、不可替代的独立生成的体系,具有独特价值的独特传统。另一方面,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多样性也就增加了每个人的选择机会: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享有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时代。
(二)太昊陵庙会开发的经济价值
庙市是庙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唐代时候,庙会与庙市相结合,称为我国集市的形式之一。四方的民众聚集在此烧香拜神、祈福还愿,于是一些为信众服务的食品、百货商贩就逐渐聚集在庙会上,经过元明清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庙会的经济功能就更加显现,使太昊陵庙会成为本地区重要的物资交流大会,方便了百姓的生活。《陈州太昊陵庙会概况》一书记载了民国时期庙会上热闹的商品贸易活动,并对各街商业统计:陵区有八条商业街,设有饭馆、酒馆、风味小吃205家,杂货店179家,食品干果店127家,纸扎、香货、布匹41家,竹木柳编162家,文具、皮货、药店、陶器等数十家;工艺品、布老虎、泥泥狗一街两行比比皆是,多达222家。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天太昊陵庙会的经济活动依旧火热,当地政府以庙会为平台招商引资,进一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太昊陵庙会具有双重价值,一是遗存价值,太昊陵庙会从兴起、兴盛到被禁止和后来的复兴。确保了其存活下来没有消亡,才可以被传承、开发、研究,这是根本的前提条件。二是经济价值,这只有在太昊陵庙会存活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遗存价值越大,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就越大,因为经济价值是依赖于其文化含量而产生、扩大的。太昊陵庙会以祭典太昊伏羲有特别的仪式,如挑花篮,说唱;特别的纪念品,泥泥狗[4];独特的园内景色,蓍草园,独秀园等。这些都是潜在的经济开发价值。在对其开发的同时做好文化保护的工作,使二者形成良性循环。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作为庙会来说,它还具有广泛多样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其中包括很大的市场开发价值,因此要合理的开发其市场价值,发挥其现实功能。文化也可以做成一种产业,带动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以太昊伏羲氏文化寻根活动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重视,利用这种姓氏寻根活动,一可以招商引资,二可以发展旅游事业,三可以扩大和提高地方的知名度。
(三)太昊陵庙会开发的社会价值
近年来的太昊陵庙会上,不少国际学者友人,来淮阳寻古探源,研究古老的东方文明,港澳台华人回国朝祖,观光。也以到太昊陵前谒拜朝祖为荣,以示不忘自己的祖先。太昊陵庙会的朝祖群众怀一颗崇拜的心理,庙会的很大作用是向人民宣扬“善”,劝人多行善事。并且伏羲文化中包括很多传统伦理道德资源。弘扬伏羲文化,既有历史意义,也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就是我们不忘根本、不忘血缘;现实意义就是增强民族认同、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继承传统,弘扬文化,推动社会发展。具体地说,其现实意义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会道德意义,中华民族是一个重家族观念的民族。中国传统文化以群体为本位,以家为中心,强调的是家、族、宗、国、人际关系,注重人伦和乡土情谊。这些伦理道德促进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的和谐共处的机制,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平稳运行提供一些基础的保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今天,随着社会的转型和西方文化的入侵,我们的社会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并因而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甚至出现了家庭、人际关系及道德上的危机。弘扬伏羲文化,有利于我们继承优秀的文化传统,从传统文化中发掘思想道德教育资源,重建社会道德。二是太昊陵庙会还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一是涵盖大量的各方面的知识内容,又有大量的独特技艺技能传授,这些都是教育的知识来源。尤其是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时代,各方面依靠科学技术,传统文化在逐渐萎缩衰亡。保护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方法[5]。
太昊陵祭典庙会历史久远,在传承祭祀伏羲的同时,随着社会变迁、经济发展不断加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交易和民间娱乐活动,使得庙会的文化内涵得以丰富,到今天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因此,分析太昊陵祭典廟会文化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认识其开发价值,对太昊陵庙会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有积极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复竣.中华民族始祖太昊伏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65-68.
[2]高有鹏.庙会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19-310.
[3]李建成.伏羲文化概论[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42.
[4]李乃庆.太昊陵[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307-311.
[5]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