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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中数学认知领域课时教学目标

2015-05-30鲍风琴

无线音乐·教育前沿 2015年1期
关键词:教材数学教学

鲍风琴

摘 要:在全校全面实施了高中数学有轨尝试目标教学法的教改实验和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理论成果。该课题实验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制定课时教学目标,能否制定出明确、具体、可测的教学目标,并用以统领和制约课堂教学活动,完成教学任务的各个环节和进行单元教学评价,是搞好本课题实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数学 教学 教材 学生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12-230-01

要完成制定课时教学目标的任务,需要对大纲、教材、学生、技术等方面作深入细致的研究,以确保所设计的课时教学目标的质量。

一、认真学习中学数学教学大纲

中学数学教学大纲,对各知识点、技能点分别提出了“了解”、“理解”、“掌握”、“熟练掌握”四个级别的教学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并具体地对每节的知识点分解成坡度小、台阶密的系列,赋予具体的明确行为动词表达出来,在这里要确保教学目标的覆盖性、独立性,又要防止超“纲”或不达“纲”的现象发生。

二、深入钻研教材,合理划分教学课时

准确把握全册每章以至每节的知识点、技能点以及彼此间的关系。由于每节教材的份量不一,所需教学时间的长短不同,如代数中“§4.4三角方程”一节仅需0.5课时,而“§5.3不等式的证明”一节要需7课时,因此要把握每节的知识系统,将每节教材划分成合理的教学课时,既要确定好每节的课时数,又要分配好每课时的教学任务。在划分时,有时也可以打破教材内容的顺序来划分每课时的教学内容。划分课时教学内容时,要切实做到两点:一要尽量保持每节知识结构的完整性,不能因课时划分把知识体系割裂零碎,打乱教材内容的内在逻辑关系。二要尽可能控制好每课时的教学容量,应结合学生的基础和教材的编排特点尽量做到适中和均衡。完成好本环节是制定课时教学目标的前提。

三、设计课时教学目标的原则

制定课时教学目标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整体性 即一方面教学目标的各级水平划分和制定要保持课时教学目标整体要求,另一方面每课时教学目标要保持单元教学目标的整体要求。

(二)一致性 教学目标的确定必须与教学大纲中提到教学目的、教学要求保持一致。

(三)针对性 要考虑教师和学生的实际,在制定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教学目标的同时,还要考虑为适应不同基础的学生的需要如何调整的问题。

(四)可测性 教学目标中各级水平的表述要选择外显、可测的行为动词。此外,要力求目标简明、具体、易于接受。

四、教学目标的分类研究

我们认为对认知领域课时教学目标这样分类,有利于与教学大纲建立比较吻合的关系,具有实用性和适用性,便于制定和操作。其分类体系是:

(一)识记

识记是指把某种意识到的数学信息,按其原本的形态或初步加工改组之后的形态,储存在大脑之中,以保证在需要的时候,能再认或再现这些信息。简单地说,就是记住和识别事实材料,使之再认或再现,不求理解。它是学习行为表现的最低水平。它又可分为认知和识别两级。

1、认知:指反复感知事物并记住事物特征的过程。它表现为对事物和表象原型的記忆,它只涉及“是什么”,这是一种最低级的“刺激——反应”过程。主要行为表现有:(1)写出或说出各种定义、定理、法则、方法、步骤等。如写出数列的定义,说出数学归纳法的证题步骤。(2)画出各种明确要求的简单的几何图形、函数图象和方程的曲线。(3)写出各种常用的数学符号,如各种集合符号,基本初等函数的解析式,排列数、组合数符号等等。(4)写出各种公式或各种关系式,如平均数不等式,柱、锥、台、球的面积公式和体积公式,圆锥曲线的标准方程等。

2、识别:是指在反复感知事物的过程中,能对事物与记忆中的其它相似或不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对照和鉴别。主要行为表现有:(1)能指出各种具体的几何图形之间的差异,如球与球面、正弦曲线与余弦曲线等。(2)能说出各种关系式之间结构上的异同,如幂函数的解析式与指数函数的解析式,椭圆的标准方程与双曲线的标准方程。(3)能指出概念间在定义上的异同。(4)能准确说出两种不同运算或解题模式、方法、步骤在程序或过程环节上的差异。

(二)理解

理解是指抓住材料的实质,把握材料的组成要素,能准确地叙述材料的结构特征,熟悉其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掌握其应用模型,并能在规范或相似的环境中进行一定的发展和推理,它注重“为什么”,也就是知其所以然。理解可分为说明性理解和探究性理解两级。

1、说明性理解:就是对知识、技能的实质性领会,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或换一种形式表述出来,能说出其结构的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

2、探究性理解:就是要求学生亲自参与提出、解决、研究、发展问题的全过程,对某一事物在一定范围内可能的发展趋势、倾向或结论,经过学生自己动手获得,它是较高层次上的理解。

(三)运用

运用,是指应用学过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在一定的情境中解决问题,是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具体表现。运用可分为模仿运用、封闭运用和开放运用三级。

1、模仿运用:是指直接利用某些公式、定理、法则、范例等,在相似的情境里解决相似的问题。它的主要特征有三点:一是定理法则等的直接应用,不作复杂的转换;二是与原始学习的情境相同或相似;三是解决的问题与原始的问题相似,即在旧情境中解决问题。很明显,这是一种低水平的运用。

2、封闭运用:它是指应用学过的知识和已有的技能,解决情境中的问题。所谓“新情境”,是指学生遇到的问题与经历过的问题不论是条件、结论和结构均不相同。解决这类问题,一般不能直接利用现成的或经验过的模式来完成,大都需要进行一系列转化过程才能实现。

3、开放运用:它是较高层次的思维能力,在对新情境下出现的结构复杂的问题能进行全面的剖析,对一般的问题能进行多角度的分析综合,寻求多种解决方法,并能进行比较,还包括对新背景下的新问题经过一定的逻辑思维做出综合性的处理意见,甚至能利用多种知识设计出新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对课时教学目标的制定和分类进行科学地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面仅就此作了初步探讨,不尽完善,在今后的教改实践中还需要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使之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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