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客文化特征
2015-05-30李楠
李楠
【摘要】网络客文化是一种伴随网络技术产生的文化形态,它不仅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中,还通过网络“客”族的作用介入到现实社会生活当中。相比较传统客文化,网络客文化有其自身的特征。
【关键词】互联网;客文化;特征
正文:
当下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民的人数也在与日俱增,即将迎来全民上网的时代。Internet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民利用网络购物、交友、发表个人观点、寻求共同意见等,从而出现了独特的互联网“客”族。1950年出现的黑客(hacker)是最早引进国内的网络群体概念。0近年来,更多“客”族诞生:闪客、博客、掘客、威客、换客、播客、拼客、晒客、淘客、拍客、哄客等,进而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网络“客文化”。
这场“客文化”大潮深刻地变革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其传播意义与价值也对经济、文化、社会政治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网络“客”族的队伍的逐步庞大,其传播特点、行为方式和社会影响也更加多样。
一、多向、互动的开放性
网络“客文化”具有超地域和跨文化的开放性特征。在这个虚拟社会,人们可以逾越国土疆域、社会制度、思想体系、阶级特性等诸多局限而在世界范围内共享信息资源。网络的开放性使它在原始意义上向所有的人和所有问题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针对任何问题在网络世界表达自己的政治倾向和生活态度。网络“客文化”的这个特征既为人们跨国界、跨民族、多形态的文化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也对处于不同社会形态人们的价值观重建提出了巨大挑战,网络“客文化”的开放与互动日益凸显,随之带来的文化扩张、文化入侵、文化安全的挑战也将日益严峻。
二、全民皆“客”的大众化
互联网的大众化使其表达也具有大众化属性,网络“客文化”也因此常常被归类于大众文化,这说明了网络“客文化”与精英文化的某种对照。从文化学的角度讲,博客、微博、拍客和播客等文化都是是大众的文化,它们无时空限制、无身份限制、无主题限制、无门槛准入、传播面广。博客、微博用文字记录和发表自己的观点,拍客、播客则是通过图片、声音或者影像的形式来展现他们对于生活的态度,总的来看它们是一种非主流、非正统、非专业或者说业余爱好的文化形式,但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声音。而相对于主流文化,网络“客文化”还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属于亚文化的范畴,但随着网络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地位的不断提升,网络“客文化”也会在主流文化圈中占领一席之地。
三、张扬个性的多元文化
在网络构筑的世界里,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接受各种文化观念,自由地宣扬各种思想观点和才能,人们的个性得到极大的张扬,这即决定了网络时代的文化必定是多元的文化。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大众媒介与创作主体从宏大叙事向微型叙事转型,网络实践与日常生活充分渗透,人们的交往维度得以拓宽。网络“客”族身份不同、兴趣不同、来源不同,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多个层面,将网络表达变得更加丰富多元,并且已经渗透到了互联网的每个角落,进行任何一种特定网络活动的人因其所从事的行为的特点都可能被冠以“×客”的称谓。比如,有擅长计算机技术、善于钻研入侵技术的黑客;有爱写日志、发图片来记录生活的博客;有制作音、视频与他人分享的播客;有在互联网上通过物物或服务交换获取所需东西、享受乐趣的换客;有在网络上出卖自己无形资产的威客;有与“黑客”为敌,从事网络安全的红客;以协助式共同写作的叫维客;有狂热爱好摄影、分享拍摄图片和视频的拍客;有擅长Flash技术、设计美妙动画的闪客;有极致想象力极致自我的极客;有乐于关心网络上和生活中各种比较搞笑、无奈和让人哭笑不得的“囧事”的囧客等等。网络“客文化”展现出平等、多元和个性化的发展态势,个性更加鲜明,群体更加丰富。在思维、态度和情感上呈现出多元化,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上也呈现出多元化,形成了共存、共生的发展态势,极大地丰富了网络文化的样式。
四、带着数字“面纱”的现实文化
信息传播技术的普及让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因此,网络把实体的现实与创造的虚拟连接起来,成为现实中各种各样文化的最为有效的载体,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方式。网络中的一切信息都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传播的,网络“客文化”的主体都是隔着数字化的“面纱”在传播,以某种虚拟的形象和身份在人工构造的虚擬情境中进行的。这种网络“客文化”不只局限在互联网世界里,它还可以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如“换客”们的线下交易、当面易物和“拼客”们的集体团购行为等。因此,网络中的情境虽然不是现实的,但由此带来的体验、功效却是真实的,网络时代的公众就生活在一个现实与虚拟交织的二重世界中。可以说网络“客文化”的载体虽然是网络,它是符号化的虚拟,但影响却是现实的、真实的,网络“客文化”也是一种现实文化。
五、充满竞争的市场化文化
在商战中转变竞争策略,跨越现有竞争边界,即使未经广泛涉足的领域都可以开创出新市场,充分占领市场,获得可观经济利益。因为,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有眼球就会有经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随着网络“客文化”的日益繁荣,围绕它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日益庞杂的经济链条,网络“客文化”逐步发展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形态,一些日益规范、积极的商业模式随“客文化”的发展应运而生,诸如以换客、客沃、淘客、威客、拼客、试客、推客等为代表的利益交换型群体,现在已经显现出许多商业价值,从而扩大它们的规模与影响力。以威客为例,威客理论认为互联网上的知识(各种文章,资料,回答问题的答案等)都具有或多或少的经济价值,应该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这符合经济学的价值规律并是互联网走出困境的一种途径。另外,随着互联网支付手段的逐步完善,通过互联网为知识、智慧、能力、经验进行定价成为了可能,进入互联网的知识价值化时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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