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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

2015-05-30火锅

祝你幸福·午后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石榴树白杨树故乡

火锅

4岁的一天,我妈妈在她的大自行车后面拴了一根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我的小自行车上,一起慢慢骑,离开我住了3年的姥娘的村庄。

清晨的空气里是炊烟和米汤的味道。

一定是夏天,窄窄的马路上没有什么人,两侧长满了童话中才有的庞大而奇异的绿色植物,它们铺天盖地,互相纠缠,在对方身上打出热烈的卷儿,甚至遮蔽了我能看得到的天空。

我和我的小自行车,咕噜咕噜地行驶在看不到尽头的绿野仙踪中。

我妈妈把我带到一个叫做“一中”的大院子里,安顿下来。

我们住在小门口附近。一中的小门口是一扇窄窄的只允许行人出入的绿色木门,颜色早已经斑驳,长着深深的木纹,下面还拦着一两尺高的栅栏,避免东街上那些傻乎乎的猪哼哼唧唧不知所以然地摇晃着身体走进来。门口里面的小广场上,有两棵北方不太常见的合欢树。开花的时候,粉甜粉甜的绒花落得满地都是。我拾了好多,用皮筋扎住花茎,就像一把又一把华丽的扇子。喜欢到不知道该怎么办,吃又不能吃,摸又摸不得,第二天再看就都干枯了,变成了更深的凄艳的红色。

再往里走有一条砖头铺的小路,小路两侧种满了石榴树。每一棵树的样子都不一样,但都长着许多可以舒舒服服坐上去的枝杈。我用白杨树结的毛茸茸的“白狼狗儿”装饰它们,有的当作客厅,有的当作厨房,有的当作卧室。我轮流住在它们身上,一坐就半天,经过的人们不会发现,石榴树上长着一个小姑娘。

石榴树的旁边是一中的化学实验室,有着高高的廊柱撑起的走廊,弥漫着浓浓的化学溶液的味道。将要下雨的黄昏,雷在远处天空的云层上轰隆隆地响了,空气中的水分让化学溶液的味道变得更加沉甸甸,我坐在空荡的走廊下,用砖头搭建着理想中的家。我反复修改着自己的设计,用砖头搭出来床,搭出来沙发,搭出来书桌,甚至还搭了一个鸡窝。雨点终于打下来了,硕大而稀疏,每一粒都听得到声音,整个世界噼里啪啦地响起来。

实验室的后面是一片用来开会和打羽毛球的空地,长着两棵几个人都合抱不过来的白杨树。实在是太高了,小孩子把自己的头高高地仰到身体后面去,仰得都快要摔倒了,才能看到它的树尖儿。天空像被树尖儿戳破了一样,补上了两块白云的补丁。

在一中经历了最初的世事。童年的事情都带着寓言的凝练味道,在以后的生命中换了不同的样子,一遍遍重演。

在女生宿舍前面,有一个简陋的小舞台。上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歌舞团来演出。这个事儿太罕见了,所有的人都好奇地去看。在几个中规中矩的豫剧朝阳沟、跑马溜溜的山上和我的祖国美声之后,舞台上忽然猝不及防地站满了几排穿着紧身上衣和粉色喇叭裤、头发擦得亮晶晶的男男女女,而音箱里响起了“金钩银钩”的迪斯科乐曲。所有的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粉色喇叭裤下的臀部随着音乐微微地扭动起来,幅度越来越大,甚至舞蹈结束的时候都忘记了鼓掌。我就这样看到了生命中的第一支迪斯科舞。节目结束后,大人们互相语气模糊地责备对方没有审查好节目,此事不了了之。

白杨树下的空地兼做全校大会的会场。一中的学生们一个班一个班地带着板凳过来坐好了,队伍前面的桌子也摆好了,上面放着一只大大的铁皮喇叭。小孩子们这样的无业游民不被允许在如此神圣的地方喧哗,只能在旁边的马路上吱溜吱溜地窜来窜去。一个在人群中特别出挑的、大概是学生会主席之类的男生,帮老师整理好了扩音设备,然后以一种特别特别帅特别特别潇洒的风度跑回自己的班,所有的女孩都仰着头在看他,他跑在她们的梦里。在我的回忆中,那个跑是慢动作的,还要加上一遍遍的镜头回放。可是!忽然!他用手捂住脖子,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因为,不知道谁,忘记了解掉自己晒被子的绳子。而在全心全意地表演奔跑的男生的眼睛里,根本就不可能看见那根绳子。

有一个黎明,我家的门忽然被砸响了。门外站着好几个女生,围绕着一个一脸惊惶、完全不知所措的姑娘。其中一个女生递给我妈一样用纸包着的东西,后来据我妈说,那是一块舌头。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姑娘半夜上厕所,被一个男人尾随到床上,她在慌乱中奋力挣扎,咬下了这块舌头。我记得大人们报了案,并且议论说这个案子应该好破,因为一个人突然不能说话了,肯定会被关注。

最后罪犯找到没找到我没有印象。我唯一的印象是,这个女同学挣扎了好久,还是退学了。退学原因是精神压力大、受不了闲言碎语、怕被报复。

不像我后来读初中的三中,一中的学生纪律是有了名的好。不过我小时候目睹过一次可怕的打架。夏天,最炎热的正午,太阳光直直地泄在人身上,一点儿影子都看不到。两个男生打起架来,其中一个用生锈的刀子捅伤了对方的胳膊。胳膊受伤的男生追杀着仇敌,他一边捂着流血的胳膊,一边像武林轻功高手一样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奔跑着,从我身边嗖地经过,然后高高跃起,踢向对方。他的那种不要命的报仇雪恨的气场实在是太吓人了,被追杀的人吓得几乎呆在原地动弹不得,旁边围观的人也都吓坏了,包括老师在内,居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拉住他。天这么热,我的眼睛被汗水搞糊了,还以为那胳膊上的血迹是一块红袖章。愤怒和戾气被高温蒸发成了汩汩的气流,四处流淌。

后来,我感受过在忽然遭遇某个时髦而出乎意料的事物或者文化时,那种故作的镇定和内心的兴奋紧张;我也曾经在某个虚荣时刻,被一道命运放在那里的晒衣绳勒住,突兀地结束了自以为精彩的表演;我遭遇过独属于女性的尴尬和郁闷,什么错都没有就已经被赋予了充分的原罪;至于戾气和愤怒,因为它强烈的非日常性,真实的世界变成了高温炙烤下的噩梦,每一个动作都带着“然并卵”的空虚和绝望。

人生以奇怪的方式一遍遍重演。一个在灯泡周围转圈的飞蛾,它以为它已经飞翔了一亿光年。

我这样一遍遍说着一中。因为它不再存在。2013年它被推成了废墟,看起来就像地震现场。

我失去了故乡。

每写一次故乡,它就更消失一点。

没有故乡,有一半的唐诗宋词会变成无病呻吟;《圣经》中上帝的使民,一次次流浪却还是要回归故乡。但我始终不太明白为什么人需要一个故乡,需要给自己一个虚无的坐标,一遍遍徒劳而无意义地返回。

故乡,我知道人们说起故乡,其实是在说生命中,那一切不可能说得出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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