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晚自习回家出事,学校负责吗?
2015-05-30
家庭百事通 2015年12期
一个周五,儿子回家后给我一份协议书,还要我签字。协议书的大致内容是,学生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发生的事故一律由学生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请问,孩子一旦出事,学校需要负责吗?
黑龙江 李先生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由此可知,学校承担责任前提是必须有过错。同时,事故发生时间也必须在学习、生活期间,也就是在学校的管理范围之内。
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明确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这里明确将上学、放学途中排除在学校管理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如果晚自习放学途中学生受到伤害,学校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这里的过错主要是晚自习的组织是否合法,当地的教育管理机构是否有权力要求学生强制接受晚自习。如果晚自习要求不合法,那么由此造成的伤害,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刘琬琳(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