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如何正确使用眼药
2015-05-30宁蔚夏
宁蔚夏
眼睛被喻为“心灵之窗”,是人体最精密的器官。当发生眼病后,用药须十分谨慎,否则会事与愿违,甚至有失去光明之虞。眼病用药分为眼局部给药和全身给药两种,除了要掌握基本原则之外,还要注意有关事项。
四项基本原则
一、明确适应证。
眼科疾病千差万别,表现各不相同,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把握好适应证,才能取得好的治疗效果。否则,不但治不了病,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出现不良反应。无论何种眼病,均应在正规医院进行诊断。自我用药一定要严格遵从医嘱,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切不可随心所欲。
二、了解药物剂型和给药途径。
眼科局部用药主要包括滴眼液、眼膏、洗眼剂、眼用药膜和亲水软接触镜等,其中最常用的是前两种,即滴眼液和眼膏。滴眼液优点是使用方便,吸收快,作用迅速;缺点是作用不能持久,有时通过鼻泪管吸收,可能引起毒副作用。眼膏优点是接触眼表面时间较长,作用较持久,不易伴全身中毒;缺点是用药后常可妨碍视力,适宜于休息时或睡眠前使用。
三 、合理使用药物。
治疗外眼疾病以及内眼前半部的疾病(如结膜、角膜、前房、虹膜等),可以采取局部给药的方法,如欲达到更高浓度可结合结膜下或筋膜下注射。治疗内眼后半部疾病,除了局部用药外(包括滴眼液、眼膏、注射),还应配合全身给药。全身药物治疗是一种综合性措施,必须遵循内科治疗原则,才能体现眼与全身的关系。对于全身疾病在眼部的表现,必须在治疗原发病的基础上使用眼药。另外,无论局部和全身,用药时要考虑年龄、性别、营养状态、时辰、精神状态等情况。
四、警惕药物的禁忌证和不良反应。
眼局部用药时,应注意患者眼和全身的病理状态。如前房角狭窄或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扩瞳剂作诊断检查;有眼创伤史患者宜慎用滴眼液或眼膏;高血压、动脉硬化及其他心血管病患者,若用去氧肾上腺素(新福林)或肾上腺素高浓度、高频次滴眼,则易诱发心血管病发作;噻吗心安滴眼液可招致心动过缓、传导阻滞、诱发支气管哮喘;糖尿病患者药物解毒和排泄功能减退,药物作用延长。
12条注意事项
1. 用药前须仔细查对药名,分清眼别(健眼与患眼),切勿用错药、点错眼。
2. 应清洁双手,用生理盐水棉球或棉棒将患眼分泌物擦净。
3. 若使用混悬眼液,应将药液摇匀,充分混合。
4.使用眼药时可先挤出一点抛弃不用,以清洁药瓶口,避免污染。
5.点眼时,眼药瓶不可距眼太远,以免药液飞溅,也不可太近,以免与眼睑或睫毛接触,造成药液污染,一般以与眼相距1~2厘米为宜。
6.眼药应滴在眼结膜下穹窿内或下部球结膜上,切勿直接滴在角膜上,否则因角膜知觉敏感,受到刺激后,患者会立刻闭眼将药液全部溢出。
7.眼液只需点1滴,眼膏只需涂绿豆粒大小即可,因结膜囊容量有限,多则浪费,无任何用处。
8.两种以上眼药同时使用时,每种眼药应间隔5分钟以上。每次滴眼后,应轻轻闭眼些许时间,以减少药液排出,保证疗效。
9.滴用药物若有一定副作用,如阿托品、毛果芸香碱、依色林等,滴眼后应压迫泪囊2~3分钟,以防药液通过泪道流入鼻腔,被鼻黏膜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反应。
10.眼药应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存,有条件的可放入4℃左右的冰箱内,以防失效或变质。
11.眼药开启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时间使用,未明确说明者,最好能在1个月内尽快使用完毕。
12.对过期或被污染、已变质的眼药,应丢弃不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