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每月支付额是否达到计量条件的精确推算

2015-05-30赵延军

中华建设科技 2015年12期

【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道205线滨州至博山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和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的分析,找出月计量支付额是否达到计量条件金额的精确计算方法。

【关键词】月支付额;达到计量条件;推算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line of State Road 205 Expressway Boshan Binzhou to the ninth line of the contract segment and Rong Wu River to Daxinzhuang new measurement and payment of sub-section of the highway analysis, measurement and payment amount month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amount of measurement conditions, the accurate calculation method.

【Key words】Monthly payment amount;To measure conditions;Projections

在高速公路合同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某月的计量支付额达不到计量条件的问题,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必须先对支付额进行估算。通过估算,如果该月支付额达不到计量条件,那么该月就不必进行计量,这样就可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这里以国道205线滨州至博山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工期2000年4月至2002年9月)计量支付为例,来说明支付额的推算方法,找出推算方法的共性。

如果要推算每月支付额,必须先知道九合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件。

招标文件中已知条件简要说明如下表1:

知道上述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得出推算公式如下。

公式:(某月工作量+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开工预付款的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保留金的扣留)≥合同价格的1.5%(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金额)

其中:设某月工作量为X

开工预付款的支付=144600000×10%=14460000元(注明:在第一次工程计量支付前一次支付)

开工预付款的扣回=14460000× X 144600000 ×2=0.2X(注明:只有达到扣回条件时,才有开工预付款的扣回)

保留金的扣留=X×10%=0.1X

合同价格的1.5%=144600000×1.5%=2169000元

又因为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和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都为已知条件,所以假设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为Y;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为Z。

将数据带入公式,则有:

(X+14460000+Y)-(0.2X+Z+0.1X)≥2169000元。此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灵活运用该公式。

1. 根据开工预付款的扣回条件,可分3种情况进行推算:

1.1 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合同价格的35%时。

这种情况没有开工预付款的扣回,只有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和保留金的扣留。

(1)因开工预付款在第一次工程计量支付前一次支付,所以第一次工程计量支付中无开工预付款。

(2)第一次工程计量支付(无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

公式为:(X+Y)-0.1X≥2169000 0.9X+Y≥2169000元

(3)第二次工程计量支付及支付额达到合同价格的35%时。

公式为:X+Y-Z-0.1X≥2169000 0.9X+Y-Z≥21690000元

例如第3期(2000年7月25日-8月25日)计量支付中,Y=0;Z=1046000;

所以有0.9X-1046000≥2169000 X≥3572222.22元,这说明本月的工作量只有大于等于3572222.22元时才能达到计量条件,才能进行计量。而实际第3期计量工作量为3577468.69元>3572222.22元,达到计量条件。

1.2 合同价格的35%≤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合同价格的85%时。

则公式为:(X+Y)-(0.2X+Z+0.1X)≥2169000 0.7X+Y-Z≥2169000元

例如第11期(2001年6月26日-7月25日)计量支付中,Y=0;Z=610127.62;

所以有0.7X≥2779127.62 X≥3970182.31元。说明本月的工作量只有大于等于3970182.31元时才能达到计量条件。

1.3 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合同价格的85%时。

(1)此时,开工预付款已经全部扣完。则公式为:

(X+Y)-(Z+0.1X)≥2169000 0.9X+Y-Z≥21690000元。

(2)在计量后期当没有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而只有材料、设备预付款全部扣回时,公式为:

X-(Z+0.1X)≥21690000 0.9X-Z≥21690000元

或者当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全部扣回都没有时,公式为:

X-0.1X≥21690000 X≥2410000元

2.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就是:

2.1 上期累计金额≤合同价格的35%≤当期累计金额时(X+上期累计金额)。

而合同价格的35%=144600000×35%=50610000元 。

此时,公式为:

或者公式为:(X+Y)-(14460000-开工预付款扣回的累计金额)-Z-0.1X≥2169000元

例如第18期(2002年5月26日-7月25日)计量支付中,Y=0;上期累计金额=120598112.62元;Z=2399744.76;开工预付款扣回的累计金额=13997280元;

所以有0.9X-2399744.76+0.2×120598112.62≥26751000

X≥5590135.82元

或者0.9X-(14460000-13997280)-2399744.76≥2169000

X≥5590516.40元

两个公式出现差值的原因是因为在前几期计量中按工程进度扣回的开工预付款的固定比例值而造成的。从第18期可以看出,因为2002年5月26日~6月25日的工作量没有达到计量条件,所以延续到了7月份计量。

再举例如:荣乌线新河至辛庄子段高速公路中(工期2005.7~2008.6),招标文件规定,开工预付款的扣回为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这说明开工预付款的扣回的起止点就要按合同价格的30%和80%进行计算。而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是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用久工程之中时,从下一个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开始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或3期支付证书)。这说明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计算是对已计量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分3次扣完。

3. 总结说明

根据各条高速公路招标文件中计量支付条件的不同,公式中的数值就要发生变化。但总的来说,该推算方法是不变的。

[文章编号]1619-2737(2015)11-28-202

[作者简介] 赵延军(1972.9-),男,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潍坊市峡山区公路管路局,长期从事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