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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和你一直深爱与搞怪

2015-05-30老K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5年12期
关键词:阿四阿花洋娃娃

老K

1

凌晨一点,我看着《了不起的盖茨比》——当最后一位客人从天涯海角赶来,不知道宴会早已收场,那些气球、彩带、香槟、烟火、爱情,稍纵即逝,徒留伤感。

不记得是第几个这样的夜晚,不记得看了几部电影,我在一个人的房子里,等待一个晚归的男人。

手机无人接听。神经病神经病,我边在心里咒骂着边套上大衣准备出门。没走多远,我便在一家小酒馆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从来没想过,他会一个人独自在外面喝酒。我走进去叫了他一声,他没听见。手里拿着个黑色的酒瓶还在往嘴里灌,黄色的液体顺着他的脸庞流淌到脖子。

他醉了。

这个场景让我的心猝不及防地痉挛起来。

在他年轻的时候,我是说,在我小的时候,他总有应付不完的聚会和派对,有时他带着老妈和我一起去,有时只带老妈把我扔在外婆家,有时自己独自前往。甚至有时他趁老妈睡着了之后还要翻墙出去和朋友喝酒,有一次被起床上厕所的我发现,我拽着他的衣袖要跟他去。那是我第一次翻墙,心里却一点害怕没有,稳稳实实地掉在他的手臂上。

我听不懂他们大人在说什么,时不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从他们的喉咙发出。似乎他们处在另一个世界,神秘、有趣,精彩纷呈。有一个女孩儿在台上唱歌,我问阿四,“我可以在上面唱歌吗?”

阿四说:“可以。”

聚光灯打在我的身上,尽管台下只有寥寥几桌人,我却感觉自己万众瞩目。我的一首《老鼠爱大米》惊艳四座,那是小小的我唯一会唱的一首流行歌。阿四走上舞台把我高高举起,在我的额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那是我今生最难忘的夜晚之一。从那以后,我开始进入“流行界”。

而现在,面对这个沉醉不知归路的男人,我不得不打电话向小树求救。小树是唯一一个无论多晚我都敢去打搅的人。他曾经是我的追求者,但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阿四捣乱,我的追求者变成了我的哥们儿。

好不容易把他扛回家,他躺在沙发上握着小树的手,喊:“阿花,电视又卡了!”小树想去开电视,我示意他别动,然后走到电视旁用力地拍了一掌金鱼缸,里面的鱼一阵活蹦乱跳。阿四心满意足地说了一声“谢谢”,看了一会儿鱼就睡着了。小树看着根本没有启动的电视,郁闷极了。

我递给他一杯可乐,解释说:“他看海底世界。”

2

以前老妈经常这样骂我,“你和你爸一个德性,一个上班不上心,一个上学不努力。生病不肯吃药,下雨偏要出门,每次吃饭都溅汁到衣服上,怎么骂都白搭,打又皮厚,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和阿四变成了同盟。一起对付老妈,对付老师,对付考试,对付臭袜子,对付一个充满条条框框啰里啰嗦一点都不酷的世界。

二年级的时候,我疯狂迷上洋娃娃。这充分说明,曾经我也有一颗扑通扑通粉嫩粉嫩的少女心。那时为了给洋娃娃做衣服,我学会了穿针引线。我不惜剪掉自己的衣服,越玩越上瘾,我和我的小伙伴严重缺乏布料,怎么办呢?

我偷了我妈的一条裙子,那是一条层层叠叠的流苏长裙,我只见过我妈穿过一次,之后就束之高阁了。我不知道那是阿四拿到奖学金后送给她的第一条裙子。东窗事发后,老妈用衣架狠狠揍了我一顿,被打不要紧,我妈早说了,我皮厚,可是她要没收我的洋娃娃那是紧要之紧!我眼泪汪汪地瞟了一眼阿四,他在冷漠地看着他的体育日报。

哼!无耻的大人!我鄙视地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阿四说:“女孩子玩一个也没什么不好,你看,她还学会了补衣服了呢,我刚好有几条裤子裤脚落线了……”

“她都走火入魔了!”

没了洋娃娃的那几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每天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小伙伴给她的洋娃娃缝衣服,我心都碎了。

不过,没多久机智的阿四就在窗口外那堆杂物中救出了我的洋娃娃连同那一袋碎布奉还给我。之后我改变了根据地,每天一下课就和小伙伴手牵手去公共厕所给洋娃娃缝衣服:牛仔装,晚礼服,运动套装,还有鞋子和包包……夏天快结束的时候,我们给洋娃娃办了一个时装秀,我是首席设计师,特邀嘉宾和裁判都是阿四。

到了三年级,我又迷上了玩扑克,和两个四年级的男生赌钱,蹲在别人家的楼梯底下,玩24点,越赌越背,差点连内裤都输掉,然后开始被追债,是真正的“追”,我到现在还记得那耳边“呼呼”的风声以及那种被全世界通缉的心脏快要爆炸的感觉。经过我家,那两个卑鄙的家伙大声把我欠钱的事情告诉了我妈,于是我妈也拿着鞭子和他们一起在后面追,我拼命跑啊跑,像见到曙光一样,一溜烟躲进公共女厕——是的,我的童年和公厕息息相关。

我听见男生在厕所外面说着什么,我听见我妈走了进来,我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急。幸好当时还有一个人在使用厕所,所以她不知道那扇门背后才是我。她在外面连哄带骗,“小君,你快点出来,你现在出来我不打你。”“你再不出来我就撞门了!”“你现在不出来今晚你也别想回家了!”我听得心惊肉跳,站在门后面,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差点就要投降了。然后他们走了。世界瞬间安静下来。

我还是不敢开门走出来。天一点一点暗下来,我抱着自己的膝盖,越想越害怕。我觉得自己太坏了,老妈肯定不要我了。

恍惚中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是阿四!他来找我了!

我奔出来一头扎进他怀里,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阿四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吃兰州拉面。

他帮我想了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我把一叠钱狠狠甩到那两个男生脸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那10块钱我是特意去小卖部换成一张张5毛钱。就是为了砸得有气势。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帮阿四洗两个月臭袜子。

从此我再也不赌钱了,我实在受够了臭袜子的味道。

3

我初中开始叛逆,旷课,泡网吧,翻墙出去和男孩子约会。

也是在那段时间,他们开始频繁吵架。阿四辞了职,每天抽很多的烟,买一缸鱼回来自娱自乐;阿花开始化妆,穿高跟鞋,出去找工作。我模仿旧海报上那些明星卖弄风情,从夜市买来30块一双的高跟鞋,留长长的指甲,涂大红色的指甲油,只想坐在男孩的摩托车后座,永远也不要停下来。

小树是第一个追我的男生,但我不喜欢他,因为我知道他喜欢我。我对那种“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的感情不感冒,因为那样一点也不酷。于是我在所有爱我的男孩子里挑了一个最不爱我的男孩谈恋爱。

他很高,很瘦,笑容很邪气,酷爱打桌游,擅长玩失踪,像所有被爱的混蛋一样。

像所有迫不及待为爱犯贱的女孩一样,我为他干了无数傻事儿。

偷偷把阿四的烟塞进他的口袋里,三更半夜跑到网吧帮他充卡让他继续打怪,和好朋友翻脸,满世界找他,哭着问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到他家楼下等他到天亮,在凛冽的寒风中留下两行青色的鼻涕——把所有俗套戏码都演一遍之后,我还觉得不过瘾,还想再来再来,让我做一只愚蠢的飞蛾。

直到这个时候,阿四才注意到他神魂颠倒的女儿。

那天他出现在台球室,我有点意外,却很镇定,我不怕他,我不怕任何人,我是自由的,任何人都别想阻止我谈恋爱。

阿四只是和那个不爱我的男孩打了几盘球,我一直觉得这个男孩打桌球的时候特别帅,眼神里那股狠劲儿让我迷到不行。但那天,他输得一败涂地。每一个球他都那么用力,每一个球都击不中要害,他抽出一根烟放在嘴里,点燃的却是过滤嘴,最后他甚至很没风度地摔了杆,还爆了一句粗口。

我的自尊心如梦初醒。

他总是有办法让我惊讶,让我错愕,让我闭上喋喋不休的嘴。

在所有孩子被教着"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时,他跟我说,其实你妈也不知道你是对是错,其实我们谁都不知道。她只是怕你自己也不知道,她不是在反对你,只是在考验你的诚意。

在我以为他终于也变成了庸俗的中年人的时候,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去汶川做支教。

我只能看到最表面的东西,我从来不了解他。

4

这是阿四写给我的信:

抽烟、喝酒、泡妞、打桌球、赌牌、吹牛,十六七岁那会这些我全都干过,也干得最疯狂。以前我是个混蛋,搞不好现在还是。一直不知道怎么做好一个父亲,我老豆死得早,只好本色出演。总以为当你见识到一个自视甚高的中年男人的潦倒和落魄,你不会在轻易被那些装模作样的小混蛋勾引。哪怕我不慎活到一万岁,我也会说青春最好,年轻无敌,真爱至上。如果让我重来一次,我一定会选择另一种青春另一种生活为另一种事业或感情粉身碎骨。不是我已经后悔,而是我认为重复没什么乐趣。也许在你眼里,我和你妈是一对没经过反叛期,没经过思考就走进中产阶级世俗家庭的平庸夫妻。我们都曾有过浪迹天涯为爱献身的理想,说起来不过又是一个流于俗套的故事,最后呈现给你的依然是这副落寞的中年躯壳。

从五年级开始,你就说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赛格林,当你若有所思地将那段台词念出声,——爱你是一件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些人认为爱是婚姻,是早晨六点钟的吻,是生儿育女,也许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认为爱是想触碰却又缩回手。你说这是你最爱的台词,我真想走过去抱住你狠狠亲上两口,那时你12岁还是13岁,我忘了。我一直引你为豪,冰雪聪明的姑娘。愿意看着你在这世间尽情玩耍,用力恋爱,不停战斗,继续肆无忌惮地和这个世界叫板,超越我们生活着的这一份平庸,而不是将那些过时的青春把戏再重复一遍。

你不仅是我的女儿,还是走在我前面的队友。

5

在阿花还没出国前,每次他出差都是我和阿四的狂欢。

我们在冰箱里塞满了啤酒和冰淇淋,在客厅里日夜轮番放着肖邦夜曲和地下铁摇滚乐。我们吃遍了也每一种新出的公仔面,收集了100本小当家探案小人书,阳台外面堆积着空的酒瓶子和吃剩的杯面。这个陪了我十几年的男人,从来不以身作则,从来不语重心长,不来不跟我说,“你一定要出人头地。”

他和我抢遥控器,猜拳决定谁去洗碗,争论李安和王家卫谁的电影更好看。

他中年辞职,开一辆二手车,半夜起来翻十多年前的旧报纸。

2008年他去汶川做支教。

2009年一个朋友帮他出了一本关于哲学的书,只卖了两千本不到。

2011年世界杯期间,他夜夜不归宿。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肯带上我,我们戴着夸张的墨镜,大声唱着歌,飞驰在去往一个个足球派对的路上。那辆破旧的本田,在追尾和被追尾的游戏中身经百战。

巴西和阿根廷那场,他买球赢了钱,给阿花买了一双贵贵的高跟鞋,像个小学生一样发誓说要好好工作,下一次再也不熬夜看世界杯。

每个周五晚上,是我们和阿花的facetime时间。

阿四对着镜子涂着白色的泡沫刮胡子,我被挤到一边,臭美得夹起眼睫毛来。折腾了一晚上,终于人模狗样地坐在电脑前。

越来越洋气的阿花女士照例问那几个传统问题:昨晚有没有洗澡?今天晚上吃的什么?新年制定的书单完成了多少?家里有没有老鼠?有没有坚持跑步?

最后她告诉我们,由于她出众的工作能力,boss让她在美国多呆一年。

我问阿四,老妈会不会是被美国鬼佬拐去不要我们啦?

“呸!你老豆辣么帅!”

他对着镜子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下巴,我用余光瞟着我的新耳钉,又开始抢镜子……

早上醒来,发现昨晚阿四趴在客厅里睡着了,地上又一堆酒瓶子,还有一张写满了字的餐巾纸,我不由自主微笑起来,是一封情书,最后一句他写:“以前我想,不管我有钱或没钱,我都可以得到你。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人为他洗衣做饭  ,这样他便可以假装厌倦。而现在我要告诉你,我想你,我爱你,你依然是自由的。”阿四果然宝刀未老,无论哄老婆还是训女儿,都俨然当年泡妞的架势。

冬日的阳光穿过两旁的法国梧桐细碎地洒在地面上,我穿上靴子,跑到邮局买了一个信封和一张有票,将一封餐巾纸上的情书投进邮箱寄到天空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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