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
2015-05-30张金琴冯忠辉
张金琴 冯忠辉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采用化学合成或微生物发酵的方法制取的,具有特定生理调节功能的简单有机化合物。在农业生产上能有效调节作物的生育过程,达到稳产增产、改善品质、增强作物抗逆性等目的,但若使用不规范或使用不当则会发生药害,出现作物过快增长、生长受到抑制或死亡的现象,影响农产品的品质,甚至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1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和性质
1.1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分类、种类 植物生长调节剂共有植物生长促进、生长抑制、生长延缓3大类100多个品种,在农业生产上应用比较广泛。目前国内最常用的品种有多效唑、烯效唑、甲哌鎓、乙烯利、赤霉酸(赤霉素)等六个品种。
1.2 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调节农作物生长发育,缩短水果、蔬菜的成熟期,提高产量和改良品质的重要农业措施之一。其作用是保障农作物稳产、改进农产品品质,增强作物的抗逆性,省工省时、节本增效。
1.3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毒性较低的一类新形式的农药产品 如果严格按照国家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安全的。但在实际农业生产中,部分农民为了提早采收,提高经济效益,盲目使用或滥用,导致该物质在农产品中的残留成为影响农产品安全的主要问题,部分果蔬会出现个头增大、颜色改变、味道平淡、果体畸形,品质降低的现象,造成人们对这样的果蔬产生怀疑、警惕,甚至拒绝的心理。因此,植物生长调节剂要科学的合理的应用于农业,保证其安全性。
1.4 植物生长调节剂不是肥料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理作用和生物学效应与天然植物激素相同或相近。从其性质及对植物生理调节作用的影响来看,它不是肥料,但能在极低浓度下就对植物的生长发育产生显著影响。
2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特性
2.1 作用面广,应用领域多 植物生长调节剂可适用于几乎包含了种植业中的所有高等和低等植物。通过调控植物的光合、呼吸、物质吸收与运转,信号传导、气孔开闭、渗透调节、蒸腾等生理过程的调节而控制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改善植物与环境的互作关系,增强作物的抗逆能力,提高作物的产量,改进农产品品质。
2.2 用量小、速度快、效益高、残毒少。
2.3 可对植物的外部性状与内部生理过程进行双调控。
2.4 针对性强,专业性强 可解决一些其它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形成无籽果实、防治大风、控制株型、促进插条生根、果实成熟和着色、抑制腋芽生长、促进棉叶脱落等。
2.5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达到最佳。
3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注意事项
3.1 选择对路剂型 目前市场上供应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广谱型和专用型两种。广谱型可用于多种植物,专用型只限一两种植物,使用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择。
3.2 不能以药代肥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生物体内的调节物质,不能代替肥水及其他农业措施。尽管有的调节剂加了一些浓缩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但含量很少,作用不大,不要认为作物又绿又壮就不缺肥水。
3.3使用浓度和次数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按照登记批准标签上标明的使用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从经济、安全、有效的角度综合考虑施用剂量和次数。要根据生长调节剂的品种类型、应用目的、农作物生育期等因素灵活掌握,做到用量要适宜,不能随意加大用量,否则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严重的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整株死亡。
3.4 使用时间和方法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要根据其种类、药效持续期和栽培需要决定适宜的使用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入。
3.5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配制 有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须事先配制成母液后再配制成需要的浓度,否则会影响使用效果。有的须现配现用,否则在水溶液中不稳定,容易分解失效。因此,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稀释、配制。
3.6 与化肥、农药混用时要正确搭配,合理混用 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农药、化肥混用时必须充分了解混用者之间的增效或拮抗作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某种物质失效或增大副作用,否则会因混合不当出现药害。比如:乙烯利药液通常呈酸性,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胺鲜酯遇碱易分解,不能与碱性农药、化肥混用,B9不能和铜制剂农药混用。分别使用时也要相隔1周以上。
3.7 留种田勿用 乙烯利、赤霉素等调节剂用于棉花、小麦等留种作物,虽能起到早熟增产的作用,但是会引起不孕穗增多、种子发芽率严重降低,故不能留作种用。因此,凡作留种的作物,不应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3.8 购买正规产品,做好防护措施 购买植物生长调节剂时选择产品包装上标示带为黄色的,有 “农药三证”的正规产品。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对人、畜及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作者单位:吉林省东丰县大阳农业技术推广站、吉林省东丰县那丹伯农业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