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及对策
2015-05-30赵菊
赵菊
摘 要:长期以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特别是货运车辆的严重超限超载,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顽症。当今社会,道路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已显得相当普通,也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大难点。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治理工作收到一定成效,但超限超载问题仍十分严峻,其产生有着复杂,多方面的因素。因此,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如何认识超限超载现象,进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这一违法行为,是我们认真思考与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交通运输 车辆超限 危害
中图分类号:U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6(c)-0236-01
1 车辆超限超载的主要危害
(1)对公路、桥梁造成的危害。公路是交通物质的基础,公路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交通安全与畅通。超限超载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对公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大大缩短了其使用年限。由于这种损害通常都是隐形的,不容易引起重视,日积月累,公路的损害状况就暴露出来。一条设计为20年寿命的公路,如果经常有超限超载车辆通过,那么它的寿命最多至10年,甚至5、6年。国家因此每年需要花巨额资金用于公路养护、维修等费用,因而超限超载是公路使用寿命大打折扣的头号杀手。目前我国还有许多低等级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超载车辆极易引起公路、桥梁和涵洞的沉陷、坍塌。(2)对交通畅通与行车安全的危害。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送沙石、水泥、煤炭等暴露车厢以外的物体的车辆,在运送途中由于急刹车,转弯,颠簸,车辆左右摇晃常出现货物散落现象,散落后的物体得不到及时处理,对后面来车的行车安全造成最大威胁,造成险情和隐患增多。另外,车辆的严重超限超载不仅使车辆自身技术状况大大降低还加大车辆自身的重量,使轮胎、发动机等负荷过大,惯性过分增大,导致车辆配置性能难以承受,刹车性能、悬挂承荷能力明显降低,轮胎爆胎可能性加大。而且,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车辆的使用寿命也大大缩短,因而极容易出现爆胎、断轴、侧翻、制动失灵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车辆因超限超载肇事占交通事故的50%以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超限超载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往往造成道路多条车道甚至全部车道被占,形成长距离,长时间的严重交通堵塞,严重扰乱了公路交通秩序。(3)对正常的运输市场的危害。当前,随着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运输车辆也大幅度增长,供大于求现象越来越严重,在这种情形下,运输业主只有自我调整,适应市场的变化才能生存,这就形成一种恶性竞争怪圈,逼迫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无疑加重了运输市场的混乱,加深了供求之间的矛盾,干扰了运输市场的正常运行。一些汽车制造商受利益的驱动,非法改装车辆,擅自增高栏板,增加弹簧压力,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一些车管部门在核发行驶证时把关不严,致使“大吨小标”、擅自改装车辆现象频频出现。
2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对策
(1)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方面广、环节多,依靠交通部门一家治理难以取得成效,必须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以政府为主导,由治超办牵头,组织由公安交警、运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治超专职队伍,建立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使治超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才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定期召开以上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分清责任,落实措施,重拳出击,并与以上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进行评定与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作为部门或单位的目标考核进行对照验收。(2)加强源头治理力度。治标不治本是目前治超工作存在的一个通病,源头管不好,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了个别部门,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有三点:一是坚决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充分发挥运政、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取缔非法改装车点,强化车辆卷宗管理,对非法改装车查抓到底;二是向货运站场、超限超载源头单位派驻监督员,直接对称重车辆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力定期对源头单位进行检查,对违反责任书条款者,实行经济制裁甚至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3)增加硬件投入,创造执法条件。政府部门要对建立超限超载检测站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为规范执法创造必要的条件。政府牵头,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建立县级超限超载检测站,同时把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纳入新建国省道、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同步建设,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为规范执法提供条件。(4)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当前超限超载行为存在发生率高、数量大,发生地分散,且夜间超限超载行为占较大比例的特点,而路政执法部门又普遍存在人员严重不足、路面失控的问题,造成工作中的漏洞,其次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力度不强,从而也刺激了超限超载行为的加重。因此,加大路面管理力度,确保对超限超载的管控力度是当前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关键。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要在路面管理上下工夫。同时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时间,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工具,通过安装监控器,设置24 h检查站、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形成严管态势。与此同时,还要严格管理手段,健全管理体制,训练出强大的路面执法队伍,切实加强路面管理力度。(5)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处罚与宣传相结合。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路产路权,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必须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以达到教育地目的。但基层路政执法人员和交警中普遍存在着单纯处罚的观点,对货运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按规定依法处罚就尽到了责任,罚款放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违法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只罚款不教育,不仅影响了治理效果,而且还助长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所以坚持做到“卸物转运,货物未装,宣传先行”,宣传教育工作先到位,要让每个驾驶人员从根本上认识到超限超载带来的各种危害性。同时应按《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标准,从重处罚,以达到预期效果。
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工作。路政、交警部门肩负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主力军。路政、交警部门既要规范执法,又要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有所作为,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加强道路交通的综合治理,强化源头及路面管控,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真正从根本上解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打造平安、畅通、和谐交通。
参考文献
[1] 刘小荣.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及对策浅议[J].现代商业,2009(9):90.
[2] 张利军.浅谈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J].科技资讯,2009(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