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
2015-05-30刘兵
刘兵
我们局是个不大不小的职能部门,有一百几十号人,局长办事雷厉风行。历年来,不管是机关事务改革还是公招都走在兄弟单位前头。上级遇上难办的事,都喜欢拿我们局当试点。
上个月,局长去汇报,上级领导神色严峻地布置了一项新任务:“社会公众都很关心公职人员的财产情况,想知道领导干部家底有多大,其亲属都从事什么职业,却总是雾里看花、枉费猜度。我的意思是,财产公示制度先在你们那里试点,怎么样?敢不敢吃第一只螃蟹?”
局长心里打起小鼓,这可是个相当敏感的事情。但当时迎着上级领导期待的眼神,局长咬了咬牙,把胸一拍:“我这回豁出去了,先吃!”
揽到这块烫手山芋,局长回来马上召集我们开会研究。我作为办公室主任,首先对财产公布的范围、对象、涉密等级、具体操作等作了初步设计,譬如分列本人年收入、配偶和亲属的从业情况及收入、不动产、投资所得、交税情况等子栏。随后,一位搞审计的同事对我的设计进行了补充完善。
先公示哪些人的呢,大伙儿心照不宣。谁都知道,局长本身打铁不过硬,直系亲属都占着好职位,收入不菲。他的大儿子早年出国留学,如今成了大老板回来投资,光我们知道的房产就有三处,私家车有两辆,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门面收益、礼金、感谢费等收入。局里其他几个主要领导资产略少些,但也很难做到如实上报。
会场沉寂了一会儿,有人建议可以先从中层干部做起。“上不上下不下算咋回事?对群众没有说服力,对上面也交代不过去。”立即有反对声音。
局长的目光在我们每个人脸上扫过,催促的意思非常明显——赶快开动脑筋想辙。
最后,行事机敏的人事科科长老贾提议:“局里有几位刚提拔起来的大学生,先把他们的财产公示一下?”
老贾的点子真是高,这几个大学生干部所在的都不是要害部门,加之刚上任不久,脚跟还没站稳,能贪啥占啥。
局长如释重负,颔首微笑。他指示我把表格和说明马上做出来,先试一下水,听听各方面的反应再说。
选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