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及应对

2015-05-30杨征

东方教育 2015年2期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公共财政预算

杨征

【摘要】2010年《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正式颁布实施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虽然这一制度还不成熟,存在一些问题,但这是社会保险领域的重大制度建设,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管理,对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针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迎难而上,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力求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共财政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概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的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手段筹集到的社会保险资金收入来安排支出的一种特定预算,它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结构分布和盈亏状况的预算,是社会保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基础。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增强,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时,充分考虑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本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规划、以及财政补助水平等因素。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草案时,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考虑近年基金支出变化趋势,综合分析人员、政策等影响支出变动因素,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规定,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落实,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扩大支出范围。而在我国,部分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偏低,支出预算偏高,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计划性和约束力。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在美国,要依据1921年預算与会计法、混合预算调节法等20多部法律来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日本,为了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做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行有法可依,他们也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法律法规。而在我国,现有的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制度多以“条例”、“决定”、“暂行规定”、“办法”、“意见”等文件形式出现,立法层次低,权威性不够,而且分布零散混乱,存在立法空白。[1]社会保险法最近才正式出台,社会救助法与社会福利法尚未列入立法议程,以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救助法等为框架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至今还未得以确立。社会保险法对试行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还缺乏应有的法律约束力,各类相关法与法规之间缺乏照应和关联,立法层次不高,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和法律、制度规定,必然使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缺乏科学性、规范性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有着特殊性。从基金统筹层次看,基本养老保险有超过半数省实现了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部分地区实行市地级统筹,多数实行县级统筹。目前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品种的统筹层次偏低,而社会保险基金又是按照统筹地区来实施管理,这种管理是分散状态下监管,常常出现地方利益至上的情况,导致非法挪用、挤占保险金等违法犯罪的行为。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导致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降低。

三、解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水平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体现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与管理,有利于全面掌握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增强社会保险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完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运营预算和和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必然导致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立法滞后,虽然我国已出台社会保险法,但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应该加快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的出台,完善社会保障法体系,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平台。同时,更应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立法层次,尽快制定社会保险预算条例,修改预算法,增加有关社会保险预算的条款,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关内容和编制程序,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等有法可依,实现规范管理。

(三)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具有互济功能,在各险种之间、各地区之间,应该相互支持,风险共担,2010年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来,由统筹级次的地方政府批准,财政部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的情况,不符合我国预算的编制原则。因此,要改变这种情况,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尽快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几项社会保险基金也逐步实现省级统筹,从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方面提高基金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和监管

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和人员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和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和措施。上级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都应对相关的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提高监督检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基金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法律问题研究[J].研究报告.2011(5)

[2]徐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N].中国证券报,2010—01—07A06

猜你喜欢

社会保险基金公共财政预算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探讨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研究
工程项目预算控制的完善及相关问题阐述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煤炭企业的财务管理
道路预算技巧浅析
法律结构变迁与现代公共财政模式建构
图 表
关于我国公共财政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