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事件电视报道存在的问题
2015-05-30任杰张晓娜
任杰 张晓娜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技术的创新,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作为主流媒体中的主传播渠道,电视媒体的责任就更重大。电视新闻通过采集来自现场的鲜活的画面和真实的声音,带给受众最真实、最生动、最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但是由于电视新闻播出时间受限和制作流程复杂的限制,致使很多的突发性事件不能在第一时间播出,因此,受众就不能全面及时的知晓。这就凸显出网络新闻的优越性,可以随时上传信息,没有身份、地域、时间的限制。
【关键词】电视媒体;突发性事件;问题
随着新闻竞争的日趋激烈,突发事件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各路新闻媒体竞争的“卖点”。同时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具有不可预测性和破坏性,均会对社会造成相当的冲击和震撼。而且,突发性事件还具有一定的神秘性,这就引发了群众对它会产生极强烈的兴趣,同时人们还会纷纷议论、猜测、疑问和焦虑,迫切想在第一时间全面了解事件的真相及其事件发展的走向。
突发性事件电视报道通常情况下报道不及时
电视新闻报道总是会受到社会政治制度、政策法规、特有的文化传播模式等的制约,其中政策环境的制约对新闻报道的影响最大。新闻媒介在发挥和实现其作用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提供的新闻空间的大小。因此很多突发性事件在发生后,记者需要做的不是以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而是向上级汇报,这样就把最好的播报时机错过去了,不能让受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事件的本身。
突发性事件电视报道内容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没有独家新闻
公众对新闻信息的获取具有不满足感和饥渴感,不论是就受众的切身利益还是好奇心来说,公众都渴望能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这就要求哪里有新闻发生,哪里就有记者的身影。但是有的记者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虽然进行了报道,但是对于事件中的有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事故原因等没有及时做公开透露。这类报道给人的印象是只有“ 灾”,没有“ 害”。
突发性事件电视报道内容不灵活,缺乏现场感
现在许多突发事件报道画面缺乏现场感和说服力,报道形式拘于“公文化”。而且很多记者只满足于简单的报道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人物及具体情况,但是没有详细精彩的细节展示。这样的电视新闻使观众看起来很索然无味。
1.电视新闻记者现场意识不强
与一般的新闻事件现场报道相比较,突发事件现场报道对记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会更高一些。记者要有强烈的现场意识,要把这件事当做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去看待,而并不是仅仅以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来报道。记者的现场感是指记者所抓取、编辑,所选用的素材画面不仅来自第一现场的,而且还要有一现场的动态、情绪和氛围。现在在很多的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中,可以感受到记者在事件中的自我定义很不明确,总是在以一个旁观者的口吻报道事件,不能更好的表达出事件本身。
2.电视新闻缺乏画面感
在记者的眼里,摄像师拍摄回来的每一个独立的画面展现的内容不同,所体现出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因此画面的放置位置也是不同的。如果不能很好的把握住这个规律,那么出来的整体效果会很差。好的画面编辑就会使报道顺畅自然、寓意丰赡、气势磅礴。
一般情况下,突发事件报道时的画面要尽量遵循事件发展的时间顺序来编辑,这樣看起来就不会太乱。事件报道还可以按照事物的空间变化顺序来编辑,艺术效果和社会反响也都会很好。还有的可以按照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进行编辑,但是处理突发性事件不能像处理文学性作品那样“花哨”,那样的话,观众就会由于要忙于理解和记忆,而无法从容地去认识和感悟新闻事件所蕴涵的价值和美感。
报道缺少人文关怀
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很容易忽略个体人或群体人在事件中发挥的作用,“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体现不够。主要表现在报道中太过于注重对事件的报道,忽略了“人”在事件中所体现的价值,因此报道不够生动活泼,个性不够突出。
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个体超越社会群体的利益,个体的存在是最真实的存在,并因此赋予了整个世界存在的意义,张扬个性主义,标榜与众不同,强调“我”的观点,“我”的行动,即是对个体意识的一种发挥和夸大。
具体而言,报道突发事件,记者应把握好四个“度”:在量度上,不搞“有闻必录”,而求突出重点;在程度上,坚持实事求是,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夸饰,不为迎合受众口味而媚俗;在力度上,保持适当规模,不炒作,不过分;在尺度上,遵守宣传纪律、把握政策口径。可以说,把握好“度”,是搞好突发事件报道的一个关键环节。[1]
参考文献:
[1]黄晓伟 王丽梅.试谈突发事件报道.新闻传播,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