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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江到周进:皂吏之恶与底层生态

2015-05-30江寒秋

齐鲁周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范进包拯宋江

江寒秋

小吏宋江的黑与白

《水浒传》这样为宋江开脸:“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这句“吏道纯熟”写出了宋江的精神气场。

首先要问一下,县政府押司,是何等角色?宋朝的官制混乱不堪,难以一概而论。单就宋江的职务,说笼统点就是一个小干部;说具体点就是负责办理案牍事务的办事员。换句话说,宋江连个官的名称都没有。

但就是这个连官名都没有的宋江为何博得了一个及时雨的称号?他哪来的那么多钱去急公好义?

书中没有交代宋江哪天幸运中上了“大乐透”大奖,也没有说明宋江被“天上的馅饼”掉下来砸在身上,那么宋江的银子从哪里弄来的?

宋江是县级政府的押司,据《宋史·职官志》所载,押司名为官而实为吏,应该是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

古代的公务员分成官和吏两种。早期古代社会里,吏没有俸禄,直到1073年宋神宗时才有少量俸禄。一个正七品县官一个月的俸禄只有三十两银子,那么作为一个与县官差了四个等次的押司,一个月的俸禄不会超过十两,而且没有奖金和补助。单靠俸禄,是没法应付宋江挥金如土似的“花销”的。

《历代官职沿革·宋朝》中记载,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手征收税赋或者处理狱讼,“他们上下经手,经常敲诈勒索”,“是统治集团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身为小吏的宋江,“吏道纯熟”,在“上下经手”中所得的“好处费”,应该是有的。但是由于押司官小身微,所得到的好处不会很多,多是些“蝇头小利”。

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宋江肯定有不少的“黑色收入”。“黑色收入”,就是黑钱、脏钱,说白了就是贪赃枉法,以权谋私。

从给晁盖“通风报信”的沉稳心态和娴熟伎俩来看,宋江做这种事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显然平日没少干,而晁盖只是其中的一个。那些犯了事却被他“周全”过的人,事后风平浪静,按照惯例少不了要表示一下,难怪晁盖逃脱官府追拿后,一出手就要送给宋江一百两金子。

由此可见,宋江上梁山之前是一个复杂的危险人物,他一面在县衙当差办案,一面又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一面从贼人那里捞取钱财,一面又救济别人赚口碑,是一个标准的“执法犯法”者。如果说晁盖是一个黑社会老大,那么宋江就是黑社会老大的老大。

难怪深知宋江“底细”的阎婆惜临死前还骂他“公人见钱,如蝇见血”,这就为宋江收取“不义之财”做了强有力的诠释。

周进的科考60年

与宋江不同,《儒林外史》中的周进是个较为正面的形象。来自孔孟之乡山东汶上的他,承担着吴敬梓对孔孟之道留存的一点希望。

周进命途坎坷,到了60多岁连秀才都没中过一个,但他其实水平不错。他给顾老相公的儿子顾小相公当家教,才教了3年,顾小相公就考上了秀才。

秀才已经进入了统治阶层,虽没有实际的好处,但已有了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从这一点看,现在的大学生根本无法与之相比。成为秀才以后,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等级的科举考试——乡试。乡试才算是正经科举考试的第一关,每三年一次。考中者称为举人,举人已经可以去吏部报到,等待分配官职了,只不过举人被授予的职位比较低,升迁也较慢,大多数举人会选择再参加会试和殿试,争取考中进士。

考中秀才,别人不过客气点叫你声“相公”,享受点虚无缥缈的成就感,就像现在念过大学,别人客气点叫你声“人才”一样;但考中举人,就可以真正成为“老爷”,当上官,改变命运。

所以,周进科考到60岁,范进科考到50岁,为的就是能够跻身统治阶层。

已经发迹的周进看到范进,犹如看见几年前的自己:衣衫破烂、唯唯诺诺,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绯袍锦带,何等辉煌!就是在那个瞬间,周进决定,范进的文章哪怕只有“一线之明”,也要录取他,说是“可怜他苦志”,恐怕更是可怜当年的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周进是厚道善良还略有点迂腐的知识分子的典型。未得志时受尽欺负,发达后也并无报复甚至炫耀的念头。

他心地善良,欺负过他的人,并不计较;对他好的人,十分感恩。对有才华的晚辈,更是竭尽全力帮忙提携。范进到北京考试,他记得范进家穷,怕他钱不够,还要借钱给范进。

他像所有庸人一样蝇营狗苟在这个世界挣扎,并不像宋江一样“吏道纯熟”,他是一个好人,在那个时代那个体制之下,留存着善良的本心。

官清如水难奈吏滑如油

发迹之前的周进给顾老相公家做西席。顾老相公其实并不是有功名的人物,他是一名税吏,但在当地盘踞多年,有了相当的势力。

官吏体制中,吏员属于“铁打的营盘”,官员是“流水的兵”,所以,懦弱的官员受制于手下的小吏,搞得“强龙难压地头蛇”时有发生。现在的科员可以因为办事得力甚至通过熬年头升职成为科长,而古代的吏员绝无可能升职成为官员。他们反而会用心经营势力,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可能是比官员更可敬畏的存在。

包拯坐开封府南衙时,有个人犯法,按律当受脊杖,便事先贿赂值堂书吏。这个赃吏收钱后关照犯人:“审讯时你大喊冤枉,我自会为你辩解。”果然,审讯时犯人大喊冤枉,那吏员大声骂道:“快吃了脊杖滚出去,别啰嗦!”包拯听后马上对这书吏的卖弄权势产生厌恶,将他责罚一通,把那个犯人从轻发落了。在包拯看来,这叫“以抑吏势”,殊不知“已为(吏)所卖矣”!

一部中国州县衙门史,清官斗不过猾吏的故事有的是。为何会出现这种怪象?根源在于官制和吏制的不同:“官人者,异乡之人;吏人者,本乡之人。”

吏员大多是当地豪富推选的,世代盘踞,与豪富勾结成一气,形成地头蛇之类的势力;到州县里来当官的全是外乡人,上任之初连语言交流都是障碍,哪还谈得上熟悉民情、明察秋毫?等有点熟悉了,又得依官制调走。在资深吏员看来,衙门的真正主人是他们,上面派来当领导的反倒成了过往客人。

吏员的一套“吏道”是从哪儿获得的呢?一靠家传,即世代为吏;二靠从师,秦汉时“以吏为师”是社会教育的一项内容,一些在职吏员也利用业余时间收徒教习,居然还有像《习吏幼学指南》之类的通俗教材;三靠修炼,特别是老奸巨猾的老吏员,简直就是州县衙门里的“真衙神”。

宋人刘克庄有首《咏老吏》堪称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少谙刀笔老尤工,旧贯新条问略通。斗智固应维鹜辈,论年亦合作狙公。孙魁明有堪瞒处,包老严犹在套中。只恐阎罗难抹适,铁鞭他日鬼臀红。”这种老吏,阳间没人能治,所以只能诅咒他死后逃不过阎罗王这一关了。

延伸阅读

古代的巡察与民间反腐

巡察制度变迁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尧、舜、禹时期的天子巡狩之制。如尧命舜摄行天了之政,舜即开始巡视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的制度。夏、商、周三代均循此制。战国时,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专制统治。

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成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办”。刺史的职责,武帝钦定为《六条问事》。此被史家盛赞为“千古不易之法”。

魏晋南北朝时,御史台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中央不定期派遣御史巡察地方,对地方官吏进行监察,并给御史以风闻言事的权力。

宋代的地方监察机构,总称为监司;皇帝可以通过监司出巡制控制地方官吏;监司要在一年(或二年)内巡遍所辖地区,规定出巡时的随从人员以及出巡时在地方上的逗留时间,“无公事不得居住过三日”。

明代建立了巡按制度。按当时十三省行政区划分为十三道,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御史代表皇帝巡视地方,又叫“巡方御史”,俗称“八府巡按”。清朝沿袭明制,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

历史上的“小报告”

常规监察机构反腐外,古代还有非常手段。其中最有效的一招,是动员民间参与反腐,在“举贤”的同时,鼓励民间积极“举报”。汉武帝曾专门下诏,保障吏民的言论自由,鼓励基层官员、民间人士越级上书、诣阙言事。这种在非正规渠道外反映情况的行为,叫“言事变”,其实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

到了北宋,“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这样的反腐奏折。《包孝肃公奏议》一书几乎全是揭露、举报官员腐败的,全书187篇,有55篇直接举报贪官污吏,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把“打小报告”推到了极致。他除了允许越级告状、鼓励实名举报外,还支持民间进京上访。老百姓甚至可以将贪官直接“绑缚赴京治罪”。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官员一旦被查出是贪官,是别想挪个地方做官的,连其儿、孙都将被“株连”,失去当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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