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老吉”之争小议商标许可
2015-05-30王峰
王峰
摘要:在市场经济下,商标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利益,尤其知名商标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近来商标权纠纷却频频发生,本文以“王老吉”商标权之争为例,浅析此案中所体现的商标许可相关法律问题,如何才能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商标许可中最大限度的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商标权 商标许可 王老吉 加多宝
0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企业之间商标之争也越演越烈,争论最激烈的莫过于红罐凉茶“王老吉”商标之争。从法律上看,其实就是商标权人和商标使用权被许可人之间的争议,企业如何在现有《商标法》基础上合法、合理的维护本企业的合法利益。
1 案情简介
王老吉凉茶是中华老字号品牌,香港鸿道集团(以下简称“鸿道集团”)拥有王老吉凉茶的正宗配方,却被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于1987年抢先注册了“王老吉”商标。而后双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鸿道集团获得王老吉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生产销售的使用权。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2011年广药以鸿道集团在签署补充协议时向广药高层行贿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2012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4年12月11日,王老吉发布公告,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被法院强制执行。
2 案例分析加多宝为何失败
商标许可使用,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商标许可给他人在约定的产品、区域及时间范围内使用,并收取商标使用费得行为。
加多宝为何一次次续签合同,王老吉宁可放弃商标许可使用费而力争收回“王老吉”商标许可?主要因为“王老吉”不再是仅仅具备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商标,随着加多宝的辛勤经营,王老吉红罐凉茶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品牌价值大大提升。由于加多宝只取得了商标许可的部分权力,因为对承租人来说,辛苦经营取得商标增值成果永远是商标权利人的,自己只能通过销售商品来取得利益。所以,在一开始,加多宝就注定了失败。
2.1 取得一个仅仅具有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使用权 只有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商标才会推动产品的销售,也便于后续推广,如果取得的商标除了老字号再无其他知名度,那后续的经营推广,也只能为他人作嫁衣裳。加多宝在创业之初如果不能通过自己的商标打开市场,也应当选择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来租赁,以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为市场的打开、产品的销售做好铺垫。
2.2 取得商标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合作之初,“王老吉”并非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加多宝应力争商标所有权,而非签订商标租赁合同。选择“王老吉”商标,对加多宝意义重大,他们拥有王老吉凉茶的正宗配方,无论花多大代价,取得商标权是很有必要的。
2.3 在商标使用中未加入本企业商标 根据《商标法》,同一产品可以使用两个以上商标,加多宝集团并未在经营王老吉凉茶之初加入“加多宝”字样,也未做相应的宣传推广。对于商标被许可人来说,无论商标的租赁有多么久远,也仅仅是个过渡,最终还是要让出商标使用权的。
2.4 补充协议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 2002年后鸿道集团决定自行投入打造王老吉品牌,这必然要求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相应调整。王老吉没有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而是通过贿赂的手段寻求续约。这将注定后期的纠纷更加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 如何保护在商标许可中的企业权益
3.1 保护好商标注册人的企业权益 商标使用许可是最大限度发挥商标优势的有效途径,通过商标使用许可,许可人可以借用他人之手扩大商标的适用范围,提高商标的影响力。
第一,慎重选择被许可人及许可形式。一旦将商标的使用权许可给其他公司,被许可公司的社会信誉将直接影响到商标的价值。商标注册人要对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资金信用、技术力量、经营范围、发展前景等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查,综合考虑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的特点,根据被许可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商标许可形式。
第二,完善商标许可合同。首先,在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础上并对合同进行备案。其次,明确被许可商标所对应的商品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及使用的性质。在签订许可合同时对许可范围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如果不对许可范围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被许可人默认取得注册商标的全部产品。再次,明确商品装潢权的许可问题。所有者对商品特有的装潢设计也是具有所有权的,当商标许可使用时,特定的装潢设计业一并许可时,注意明确更改的权限,防止因包装装潢发生纠纷。最后,为保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内容的完善,尽可能使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和《非独占商标许可合同范本》。
第三,保护商标价值做好后期监督。要重视商标价值的维护,根据我国《商标法》:“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商标局可给予撤销商标的处罚”。所以要对被许可人使用商标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以防使用不当,而造成商标价值的降低甚至注册商标的撤销。
首先,约定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期间要保证商标的有效性,并有权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其次,监督被许可人是否按约定使用范围进行生产销售,是否有滥用商标使用权的现象。最后,约定被许可人有维护商标价值、监督并告知侵权假冒行为的责任和义务。
3.2 保护好商标被许可人的企业权益
第一,选择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只有选择影响力大的知名商标才有利于推动产品的经营销售,也有利于后期的深入推广,以便获得高额回报。如果选择了没有知名度的商标,在铺市场、做推广的过程中很可能为他人做嫁衣裳,一旦交出商标许可使用权,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第二,确定合理的使用权范围、许可形式。使用权的范围直接影响到被许可人的收益,许可时间长、范围广,便于广告的投入、产品质量的提升、销售渠道的拓展,从而容易增加产品销售收益。并且,在费用合理的情况下应争取独占性许可,如此一来,被许可人便可以不与他人同时使用商标,也就能够分享到商标本身价值所带来的收益。
第三,争取相同产品的关联商标一并许可权。一个公司会可以在相同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取得所有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权,那么商标权人和被许可的第三人同样可以使用关联的商标,那么被许可人的商标许可权将会大打折扣,商标利益也将被瓜分。
第四,做好商标取代计划。通过“王老吉”案例,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无论商标许可合同签了多久,商标权终归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的使用权终将被收回。所以,必须提前考虑许可期满后商标的替代问题。在使用他人商标的同时就应当加入本企业商标,通过优质商标带动自由商标的知名度,一旦商标许可终止,就可以比较顺利的过渡。
第五,重視商品包装装潢。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能让消费者很快辨别出产品的来源,联想到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包装设计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商标被许可人应当争取更改包装装潢的权利,在商标许可终止后,可以继续使用以前产品包装,帮助商标顺利变更。
4 结束语
王老吉商标争议案,使我们对商标许可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但为了提高本企业的商品市场价值,而采用商标许可方式时,作为商标注册者要慎重选择被许可人;同样作为被许可人,尽量选择知名品牌,打好商标过渡基础,使之成为独创品牌的有力平台。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2]王蕾.品牌仅仅是一个名称?——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说起[J].经营与管理,2014(3).
[3]张秀林.“王老吉”商标红绿之争的法学思考[J].莆田学院学报,2013.
[4]刘洁.论商标使用许可制度中激励机制之引入[J].知识产权,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