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的调研与政策建议

2015-05-30黄玉凡

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3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耕地补贴

黄玉凡

多年来,由于对农作物秸秆在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的作用以及秸秆的资源价值认识不足,导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程度不高,特别是秸秆还田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不到位,使秸秆焚烧现象一直比较严重,土壤有机质和耕地质量在不断下降。从黑龙江省近年来的情况看,焚烧秸秆不仅对于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使季节性雾霾加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对此,应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经过实地调研和分析,本文就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和提升耕地质量的有关政策提出建议。

一、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黑龙江省是粮食生产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高产创建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普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趋于合理,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上台阶实现了“十一连增”,农作物秸秆产出量也随之增加。2014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1亿亩,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95%。2014年全省秸秆总量(风干重,下同)9000多万吨,其中水稻、玉米、大豆三大主要农作物秸秆量就达到8800吨,占全省秸秆总量的97%。从地域分布看,秸秆资源广泛分布于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其中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和农垦系统,其秸秆量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二左右。

从以往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利用的情况看,主要是以传统方式为主,总体上是3∶3∶3∶1结构,即:用于农户炊事采暖燃料等能源化利用的占30%左右;用于畜牧业饲料的占30%(主要是玉米和大豆秸秆)左右;在田间焚烧或腐烂变质占30%左右;用于秸秆还田、工业原料、食用菌基料等占10%左右。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壤有机质,黑龙江省利用国家现有相关政策,积极开展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能源化利用等技术普及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捡拾打包等技术的示范推广,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使部分地区的秸秆焚烧问题得到缓解,耕地质量也有了一定改善,同时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采取的主要措施和途径是:

(一)秸秆还田。

一是秸秆机械收获直接还田。随着黑龙江省田间全程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化收割面积的逐年扩大,特别是大型农机合作社和种植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秸秆机械收割直接还田面积逐年增加。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先后有22个县(市、区)实施国家秸秆还田腐熟补贴项目,实施面积累计为169万亩,主要对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秸秆还田购买秸秆腐熟剂补贴,每亩补贴15~20元。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肇东、双城、呼兰、望奎、绥棱等5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地力监测与建设试点,主要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三年定点建设,探索耕地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国家和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效果表明,实施秸秆还田,可以使土壤有机质提升0.05~0.2个百分点,第二、三年增产4.8~10.6%。试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农民实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黑龙江省秸秆还田发展进程。2014年全省秸秆直接还田面积接近7000万亩,秸秆归还量1100万吨,占全省秸秆总量的12.5%,其中:玉米秸秆直接还田面积3200万亩,秸秆归还量500万吨;水稻秸秆直接还田量2900万亩,秸秆归还量446万吨;大豆秸秆直接还田面积900万亩,秸秆归还量76万吨。

二是秸秆造肥还田。目前,全省利用秸秆进行生物发酵或传统堆沤造肥数量30万吨左右,占全省秸秆总量的0.4%。主要分布于农家肥积造基础好、城郊菜地或绿色食品基地的农民有施用农肥习惯的区域。

三是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目前的主要耕作方法是:第一年进行原垄卡种、药剂灭草、机械深松、机械收获、秸秆覆盖(留原有秸秆的三分之一左右)、根茬还田,第二和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进行平作、药剂灭草、机械收获、秸秆覆盖等,每三年进行一次深松,解决地表秸秆覆盖对春播的影响,起到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作用,提升土壤有机质,提高耕地质量。目前已在黑龙江省兰西县、青冈县、泰来县等22个县(市)进行试验示范,面积已达到110万亩。

四是秸秆青黄贮过腹还田。通过青贮机或玉米收配秸秆回收装置等设备,直接回收秸秆贮藏,实现过腹还田。主要在杜蒙、富裕、双城等县市广泛应用,目前,年贮秸秆已达到400万吨。

(二)秸秆能源化利用。

一是秸秆固体成型燃料。为改变农村传统直接燃烧秸秆的落后方式,满足农户炊事采暖等生活用能使用优质能源需要,改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黑龙江省实施了秸秆成型燃料项目试点。几年来,全省分四批共安排秸秆固体成型燃料试点项目44个。在试点示范项目带动下,黑龙江省秸秆成型燃料项目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涌现出了宾县龙能、拜泉盛焱、双城凯福、哈尔滨松北区龙源新能生物等大中型秸秆成型燃料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66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加工站项目,项目分布在11个市38个县(市、区),年可加工秸秆30多万吨。

二是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通过热解技术,将作物秸秆转变为含有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的可燃气体,把这种燃气通过地下管网输送到农户家中,即可解决农户炊事用能。黑龙江省先后建设秸秆气化站近40处,这种方式目前主要在农垦系统推广使用。

三是秸秆沼气。主要是以秸秆、猪粪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作用生产出沼气和有机肥料。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黑龙江省先后在五常市、密山市、甘南县、呼兰孟家镇等地建起了5处秸秆沼气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是密山市为天新农业有限公司项目为秸秆沼气利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2013年,该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5000立方米厌氧发酵池大型秸秆沼气工程,日产沼气6000立方米。2014年,该公司再投资2亿元,建设9万立方米秸秆沼气工程,实现日产沼气11万立方米,年消化秸秆12万吨,沼气经过提纯后出售给燃气公司,利用沼渣年生产有机肥8万吨。

四是生物质发电。目前,全省在望奎、巴彦、汤原等地已投产的生物质电厂有29座,年发电总量50.7万千瓦,年消耗秸秆400万吨(主要是玉米秸秆)。

(三)秸秆捡拾打包利用。主要是针对垄作作物机收粉碎抛洒的秸秆,利用搂草机、方捆机和圆捆机等设备进行捡拾打捆,供农村烧柴和电厂应用。随着生物质电厂的建设,目前全省捡拾打捆应用面积已接近80万亩。

二、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目前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利用路径和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宽和发展,但由于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承受程度有限,大面积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难度仍然较大。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

(一)收集成本较高,秸杆收益偏低,农民积极性不高。为保证秸秆破碎程度(秸秆长度小于5~10厘米,破碎度95%以上),提高还田质量,玉米机械收获还田时需降低收获茬口,会降低机械收获速度,效率低下,并且费油,农民不愿实施,宁可一把火烧掉秸秆。我们在呼兰调查时算了一笔账,农户小四轮拖拉机作业每亩费用约90元(灭茬10元、播种20元、收获60元)。大型机械秸秆还田作业每亩约120元(收获及秸秆粉碎60元、平翻整地40元、播种20元),秸秆还田作业比小四轮作业每亩多支出30元左右。同时农户出售剩余秸秆收益较低,还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和运输成本,对农户缺少吸引力,积极性不高。为此,农户往往选择在田间将秸秆焚烧。由于在秋季集中焚烧,秸秆湿、数量大,产生烟雾多,对空气造成污染,如再遇到不良天气,极易形成并加重季节性雾霾。

(二)受北方温度低影响,还田秸秆不能及时腐解。黑龙江省秋春两季气温低,冬季封冻时间长,加之玉米秸秆产量较高,还田后腐解较慢,春季耕层漏风、跑墒现象严重,影响出苗。而且,由于机收秸秆长短不一,还田效果差。玉米机械收获粉碎还田要求秸秆破碎度小于10厘米,达到95%以上。在实际操作中,破碎度一般在80%左右,秸秆长短不一(长的秸秆达到40~50厘米),整地时易拖堆,不能与土壤较好结合。

(三)对保护性耕作认知度和应用不够。虽然每年从各级政府到农民都大力倡导秋整地,在作物收获后即开始深松起垄等做法。但对没有进行机械收割的地块,大量秸秆在短时间倒出耕地的办法和出口不多,且不系统、不科学,没有形成产业支撑。同时,广大农民对推行秸秆覆盖、三年深松一次、免耕播种等一系列保护性耕作技术,对提升地力、环境影响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等认识不足。

(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方式传统、效率低下,技术尚需完善。由于目前在秸杆综合利用技术和推广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传统燃料利用方式效率低下,农村燃用秸秆的单体灶平均热效率12%左右,炕连灶的热效率为35%左右,传统的燃用方式使大量的农作物秸秆浪费。另一方面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工作起步较晚,从事的企业又大多为民营中小企业,因此大多数企业使用的设备落后,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只能采用低成本设备从事生产,致使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推广应用。据调查统计,加工生产1吨秸秆固体成型颗粒燃料,需用电120~150度,仅此一项即增加生产成本100多元。

(五)政策扶持及激励措施不到位。秸秆还田是有效利用秸秆资源、培肥地力的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需政府扶持和引导。目前,虽然国家对秸秆还田腐熟项目给予一定补贴,但补贴资金额度不大,每年实施面积较小,每年国家补贴黑龙江省农村秸秆还田腐熟项目资金较少,实施面积不到100万亩,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同时,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一次性投资较高,在现行市场条件下缺乏竞争力,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财政部曾出台《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也从省级农村能源专项中安排了一定的试点示范资金,但进入“十二五”以后,从国家到地方均已取消相关扶持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

随着玉米、水稻等高产作物面积的扩大,剩余秸秆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针对上述问题,如何从有效保护耕地质量、治理季节性空气污染的角度,科学合理利用好秸秆资源,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应该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提高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遵循因地制宜、多元利用,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突出重点、就地消化的原则,深入研究和完善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和运营模式,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

(一)把秸秆还田作为保护黑土地和提升耕地质量的突破口,重点推进。多年来,黑龙江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巨大贡献。在粮食高产出的背后,黑土地退化和地力下降状况较为严重。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省农村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58.1g/kg,到2012年下降为34.5g/kg,30年间黑龙江省农村黑土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了40.6%,培肥地力工作刻不容缓。秸秆还田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物理性状、补偿耕地地力消耗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措施。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加强黑土地质量保护,恢复黑土地的生机,建议在目前国家有关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对粮食主产市县特别产粮大县的秸秆还田的资金支持,同时从增加农机补贴、深松整地补贴、秸秆腐解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加秸秆还田腐熟补贴项目资金和面积,大幅度提高秸秆还田率。

二是实施秸秆还田补贴。秸秆还田需要投入一定的物资和作业费用。建议抓紧建立秸秆还田财政补贴制度,调动广大农民实施秸秆还田的积极性。主要对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秸秆直接还田新增氮肥、新增部分机械作业费以及秸秆腐熟剂等补贴,按照每亩增加成本的50%给予补贴(每亩约50~80元);对农户或专业组织应用秸秆生物发酵有机肥,每吨补贴150~200元。

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建设秸秆有机肥料生产厂。秸秆粉碎——生物腐解发酵制造有机肥料是一项成熟技术。建议支持粮食主产区地市级,按照合理布局,建设标准化大型秸秆发酵有机肥厂,主要对瓜菜生产供肥,生产有机蔬菜;在县(市、区)级建设中型秸秆(粪便)处理厂生产有机肥料;在乡(镇)建立小型秸秆堆沤发酵场生产堆肥,直接为农民抛洒施用。这项措施在不宜进行秸秆直接还田的干旱地区尤为必要,不仅将剩余秸秆有效收集利用,而且生产出的有机肥可以培肥地力,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一举多得。

四是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面积。建议加大资金补贴力度,重点支持黑龙江省西部耕地轮换实施保护性耕作与秸秆还田配套技术,实现保墒、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五是推广秸秆黄贮过腹还田技术。目前推广茎穗兼收的自走玉米收获机械,可将秸秆粉碎喷入料车进行秸秆黄贮集中发酵,为畜牧业提供饲料。黄贮秸秆作为畜牧“粗粮”可以解决养殖业冬季饲料不足的难题,适合大面积推广。利用畜牧业的副产品粪便再进行还田培肥养地。建议在畜牧业大县,对秸秆黄贮的收集、粉碎机械和发酵设施等环节给予补贴和重点支持。

六是完善法规,强化制约,依法约束秸秆还田和保护耕地质量。黑龙江省于1996年曾颁布实施《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但由于相隔时间较长,加之秸秆剩余量越来越大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黑龙江省正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重新颁布实施。同时,建议国家层面尽快颁布实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全国角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耕地使用者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目标任务的要求,增强约束力,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建立支持和引导秸秆还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的长效机制,将秸秆还田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支持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秆能源的支持推广力度。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和运营,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商品化发展。对使用秸秆资源生产沼气所转化的电能、热能、燃气允许进入现有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网,允许自行销售,并按照上网量单位给予一定补贴;对于利用沼渣沼液有机肥进行农业生产的单位,按照使用粪肥的比例和数量给予一定补贴;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秸秆能源化开发利用龙头企业及重点科研单位,给予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补贴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

二是抓好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虑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和建设模式的适宜性、可行性,启动实施以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以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等为重点的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培育秸秆清洁能源典型模式。重点向条件成熟的五星级示范村和小城镇倾斜,每个村建设1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站或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站,配置生物质炉具,对农民购置生物质专用炉灶给与最低50%的一次性补贴;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在农村财政供养取暖单位积极推行秸秆固化燃料锅炉,逐步取代目前的燃煤锅炉。同时,积极为企业和农民搭建服务平台,支持有效的市场化商业化项目运行模式,引导和支持发展农作物秸秆收集、配送与预处理等专业合作组织和新经营主体,逐步建立生物质原料生产与物流体系,以管理运行市场化、专业化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稳定运行和持续利用。

(三)支持推广秸秆捡拾打捆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推广秸秆捡拾打捆技术,一举多用。打包后的秸秆可用于农村烧柴,可用于畜牧饲料,可用于生物质电厂原料,还可用于有机肥原料。建议加大秸秆捡拾打捆机械补贴力度,以促进推广范围和力度上取得突破,加快普及。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

猜你喜欢

黑龙江省耕地补贴
自然资源部:加强黑土耕地保护
我国将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
保护耕地
新增200亿元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
黑龙江省节能监测中心
“三清一改”农民能得到哪些补贴?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孩补贴”难抵养娃成本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