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特点与原则探究
2015-05-30周倩峰樊孝华
周倩峰 樊孝华
摘 要:在我国林业的发展过程中生物灾害管理工作能够确保林业的健康发展。文章从阐述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特点入手,对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原则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生物灾害;管理特点;管理原则
近年来我国对于许多新物种进行了引进和培育,这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大量伴生生物和这些生物所导致的林业生物灾害不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生物灾害管理就开始体现出非常重要的价值,因此对于其特点与原则的研究也开始日益广泛起来。
1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特点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有着诸多特点,这主要体现在应急性较强、遵循科学原则、具备一定社会性、法制性增强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于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1.1 应急性较强
应急性较强主要是指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是一项应急性的工作,当林业生物灾害性出现时工作人员应当对于灾害进行应急处理,然后才能够确保灾害带来的危害被控制到最低幅度。除此之外,针对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所具有的应急性工作人员可以在部分情况下采取非常规的办法来对于灾害进行处置,仅仅在这一点上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就和其他灾害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具有非常强的相似性。
1.2 遵循科学原则
在开展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时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清晰的就是工作方法和工作方针,由于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服从自然发展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因此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所具备的生物特征和地域特性来采取因地制宜的处理措施来有效的提升因害施策的工作效果。例如在杨树的防灾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在绿化树木栽植较多的乡镇安装“杀虫灯”诱杀杨树等害虫,并且注重在杨树栽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宣传杨树病虫害识别、防治知识,送药剂药械和杨树病虫害防治技术资料下乡,手把手传授防治技术,积极推广无公害农药和防治新技术。在开展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时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工作人员应当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工作内容,然后实施科学高效的林业生物灾害除治活动,才能够真正的确保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3 具备一定社会性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也是一项公共的除害活动,因此意味着这一管理工作必然具有或多或少的社会性。虽然森林作为一个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自然性,但是由于灾害管理工作是由工作人员所完成,也使得这一工作具有了很强的社会性。并且在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过程中林业生物灾害的常态化和应急管理也体现出了非常强的社会性。另外,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社会性还体现在对于公众的广泛宣传、社会共同除害等工作中,既通过让人民群众来广泛参与灾害的去除来使得人民群众对于林业灾害预防具有更强的积极性,并且也可以使得这一工作具备更强的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
1.4 法制性增强
法制性的增强主要是指在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相关法律不断完善使得这一工作开始变得有法可依。例如现今的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活动展必须在严格的遵守我国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够开展,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有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则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除此之外,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法制性增强还体现在了更多的管理部门和监督机制的建立,这些部门与机制都是为了让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工作能够更加规范的开展而出现的,因此这在侧面上也体现出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守法意识、用法意识的不断增强。
2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原则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有着自身的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了重视准备工作、明确管理区域、合理分析风险、构建防灾体系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林业生物灾害管理原则进行了分析。
2.1 重视准备工作
重视准备工作顾名思义即是重视灾前准备工作,以修水县的林业生物灾害管理为例子进行说明,该县的现有林地面积510.3万亩,未成林面积8.07万亩;病虫害成灾面积0.0093万亩,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0.02‰(年度下达指标3.3‰),通过对于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直观的发现该县的灾害管理准备工作进行的非常到位。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工作人员首先应当要做的就是对于林业生物灾害的实际等级进行确定。在对于林业生物灾害等级进行确定时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引发灾害源头的严重程度来对其进行紧急的划分。另外,为了加强准备工作的时效性则应当在确定灾害等级后立即制定或者是启动相应的林业生物灾害紧急预案,从而能够将林业生物灾害治理从规划迅速的变为实践。另外,工作人员在加强准备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对于突发性的林业生物灾害处理采取灵机应变的处理原则,并且在处理过程中多多借鉴之前类似灾害的处理方法与处理模式,从而能够切实的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
2.2 明确管理区域
明确各自的管理区域是分清灾害责任的第一步。众所周知任何的自然灾害都具有或多或少的区域性,而林业作为一种和自然资源联系紧密的行业这一特点则更加明显。因此这意味着工作人员在进行灾害治理时也需要对于治理区域进行详细的划分。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在明确管理区域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以往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和发展的规律来对其进行划片,并且将责任落实到某一具体的行政区域或法人上,然后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奖惩制度来对于责任人进行严厉的追责,从而能够通过追责制度的建立来有效的避免类似林业生物灾害的出现。
2.3 合理分析风险
风险分析是一个被广泛应用在许多领域的分析工作,而长期以来的林业生物灾害的管理思想往往都是建立在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工作人员在对于林业生物灾害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定性分析方法或者是定量分析方法,并且根据不同的方法来对于出现灾害的风险程度以及风险大小进行有效的评估。除此之外,当林业生物灾害缺乏现成的灾害数据时工作人员可以首先对于系统可能存在的灾害风险进行事先评估来采取更加具有可行性的处理方针,并且能够以此为基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来尽可能的将林业生物灾害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2.4 构建防灾体系
构建防灾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通常来说无论是哪个行业的防灾体系都包括了非常多的内容,这对于林业生物防灾管理而言也是同样的。以松材线虫灾害防御为例进行说明,在这一工作的进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严密的松材线虫枯死松树监测网络,并且由乡镇工作站测报员、乡村护林员和“三防”人员、村组干部组成监测队伍来将监测触角延伸到各个乡镇村组、山头中。其次,在乡镇工作站测报员应当指导信息收集工作和监测数据核实工作,并且将核实后的数据与信息及时上报县森防站。在林业生物防灾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林业有害生物的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与优化来在很大程度上阻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并且能够避免林业生物灾害的进一步严重化。与此同时,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林业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入力度,从而能够将灾害防治的区域尽可能地扩大。在这一过程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检查站等多种措施的来达到更好的防灾效果。另外,防灾体系的构建不仅仅是对于实体内容的构建,非实体工程的构建如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灾害处理机制都是防灾体系构建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3 结束语
在林业生物灾害的防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只有掌握了现今工作的特点和原则才能够进一步完善今后的工作。因此工作人员应当对于现今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特点与原则进行细致的分析,然后通过防灾实践的进行才能切实的确保防灾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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