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05-30魏占刚
魏占刚
摘 要:在当前环境监察体系中,基层环境监察作为基础,只有将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做好,才能更好的确保各项监察制度和环境法律的落实和完善。近年来我国在环境监察工作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在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对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所以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对策,确保各项监察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为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察;现状;问题;对策
前言
我国基层环保部门承担着绝大部分环境执法工作,但在当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阻碍,所以需要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对当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更好的推动我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1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人们对环保工作极为重视,环境监察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现场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进行处理,确保环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转,从而保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当前我国环境执法工作多是由基层环保部门来进行,但基层环境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理想的情况,具体表现如下:
1.1 环境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法律体系也相对较为完善,但由于立法工作与执法工作存在着脱节的现象,从而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再加之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较浓,往往环境指标与经济指标存在混淆的问题,环境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能更好的满足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
1.2 环境保护自主参与性较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也有部分人会对环境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但从社会整体来看,在对环境保护问题方面还缺乏参与度,自主参与的积极性明显不高。
1.3 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形式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方面采用的方式较为粗放,这给环境来了较大的污染,再加之部分企业片面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对环境保护较为忽视,存在着违规排污的现象,这不仅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也使环境监察工作的形式极其严竣。
2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 各企业、各部门对环境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够
在当前各部门及各企业当中,由于在对环境监察工作上存在着认识的偏差,部分企业领导认为环境监察会影响其经济效益,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经济发展上,对环境保护较为忽视,对环境的法律规则缺乏深入的认识,从而导致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2.2 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之间缺乏协调及配合
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工作都被认为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环保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缺乏协调和配合性,处于独自为环保工作奋战的状态。而且在体制上,环境监察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属于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的两个部门,由环境监测提供技术上的支持,而由环境监察实施现场监督执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两个部门之间则缺乏有效的配合性,处于独立工作的状态,没有将监察和监测部门统一的整体效能有效的发挥出来。
2.3 环境监察队伍的素质还不够高
环境监察工作质量的好坏与环境监察队伍的素质息息相关,在当前基层环保部门,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监察员思想较为落后,专业知识缺乏。而且当前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办公条件较差,存在着一人身兼数职的问题,这给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严重制约了环境执法工作的进展速度,而且对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另外,当前环境监察工作队伍中人员补充不及时,环境监察队伍缺乏新鲜的血液,这给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2.4 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理念仍然存在
在传统的环境执法过程中,为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通常会采用命令和控制的手段,即整顿及行政罚款等,而且多为事后处理,这种方式不仅与当前市场经济化需求不相符,而且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往往是环境污染事实已形成后才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与服务没有实现有效的结合,处于分割的状态,这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
3 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加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各企业和各部门的环境法制意识
通过加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有效的确保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通过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特别是一些政府机关和企业领导自身环境法治意识的提升,使其在进行各项决策时能够对环境指标给予充分的重视,并进一步将环境指标纳入到经济发展规划中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而有效的减少违规排污的行为。
3.2 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工作,做好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有效配合
首先,要做好环境监察与法院、工商、规划、城管、住建、街道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有计划的联合整治,将环境保护的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基层政府从而正真形成齐抓公管的局面。其次,要做好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协调配合工作,在分工上,两者要各司其职,但是两者之间又要做到相互配合,加强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共享,从而建立一个共同的具有可操作性强的运行办法。
3.3 注重环境监察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水平
一方面,执法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把各项规定具体化。在管理中可具体操作的规范,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投入力度,确保其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仪器,更好的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能力。
3.4 转变执法理念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长期和系统化的工作,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事后的保护,它的重点在于预防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因此,采取新的执法理念,在环境被破坏之前,就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环境监察人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能力去指导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自觉配合环保工作,真正的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作为基层环境部门,更需要做好环境监察工作,努力提高环境质量。近年来,虽然部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配合度不断提升,在环境工作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我国环境保护参与度较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还存在着严竣的考验,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而更好的保护好我们生存的环境,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卫霞.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研究[J].中国环境法网,2009(7).
[2]汪劲.中国环境执法的制约性因素及对策[J].世界环境,2010(2).
[3]周美春.我国环境执法难的症结与对策分析[J].环境研究与监理,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