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美国牧歌》中伦理悲剧的本质探讨
2015-05-30杨宏张珍珍
杨宏 张珍珍
摘要 菲利普·罗斯的《美国牧歌》作为“美国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以主人公利沃夫逾越伦理身份而发生不可避免的悲剧为主线,讲述了从大萧条时期到20世纪末,在历史与政治水乳交融的背景下,利沃夫感受到梦想与现实的差距,碰撞到自我与社会的冲突,违背伦理禁忌,导致乌托邦式的田园梦想破灭。该小说以蒙太奇手法呈现了一个家庭、时代、种族与伦理的悲剧。本文基于小说主线,从三方面逐层深入,探讨了主人公因逾越伦理身份而发生伦理悲剧的内在本质。
关键词:《美国牧歌》 伦理身份 伦理悲剧
1997年,菲利普·罗斯创作的“美国三部曲”的第一部——《美国牧歌》公开发表,并于1998 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利沃夫借助自身力量,跨越身份,融合犹太、美国两级文化,转变成为一名成功的第三代美国犹太移民。但是,女儿梅丽参与战争和种族矛盾抗议活动的行为却摧毁了他的美国梦,乌托邦乐园的梦想也予以破灭,自此,一家人陷入了60年代美国犹太人的真实生活中,女儿和妻子的叛离毁灭了身为犹太人的利沃夫原本美好的美国生活,一部从大萧条到20世纪末的兴衰史由此而生。
《美国牧歌》获得了国内外学者的密切关注,多从社会历史与个人存在的关系角度予以评价。德里克?罗伊尔认为,该小说形象地融合了个人和民族,历史政治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在《新编美国文学史》中,王守仁教授称《美国牧歌》是菲利普·罗斯对历史和生活的感悟,深刻分析了思想对立的老一辈犹太人和年轻一代背后的政治环境,是一部具有深刻意义的杰出著作。在凯瑟琳·莫利眼中,罗斯是一个对美国民族身份的多样性情有独钟的人。塞弗在深刻解读《美国牧歌》后,认为该小说对往日的怀念充满嘲讽意味,对比了往日的理想与现实的堕落。戴卫·布罗纳则认为,《美国牧歌》这部经典伟大的小说中,主人公自身的狂妄及背后的政治环境导致悲剧发生。此外,伊莱纳·塞弗发现,《美国牧歌》对“人生”这个概念进行了隐晦描述,它认为人生以理想与现实、神圣与世俗、远大抱负与无所行动之间的不协调为特点,可以堪称一个荒谬的充满悖论的剧院。本文以蒙太奇手法,从三方面探讨主人公利沃夫逾越伦理身份而发生伦理悲剧的内在本质。
一 逾越伦理身份
菲利普·罗斯在小说中对身份情有独钟。犹太人在迁徙的过程中,已慢慢建立起了家庭的观念,而罗斯在小说中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这一点。这是对《美国牧歌》的客观评价。罗斯作为一名犹太作家,对犹太人在异域的生存环境甚为了解,他将真实的社会环境阐述到小说中,将家庭的概念融入到意识中,刻画了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及其普通的犹太家庭伦理身份的转变和逾越的过程。家庭和宗教作为重要力量已经成为常见的主题。类似于“柯尔曼”——《人性的污秽》男主角,虽然利沃夫没有先天的经济、地位及身份优势,但他通过后天的拼搏,用自己的力量探索美国主流文化与犹太传统之间的融合与碰撞,自力更生、经济独立,成为了人们心中崇拜的名人,成为了一名成功大家,成为了人们羡慕的拥有美貌妻子的成功男人,他用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崭新的身份。
作为一个犹太人,利沃夫因金发碧眼被称为“瑞典佬”,这个老式的美国绰号暗含着伦理身份的转变,暗含着种族身份、宗教身份的转变,一个原初的犹太人转变为圆滑的瑞典人,一个犹太教转变为基督教,这其中包含着莫大的讽刺。在这种转变中,利沃夫戴着虚假的面具竭力实现自身与美国文化的融合,在他的身上,世故与文雅兼具,自满与虚伪兼并。“瑞典佬”利沃夫,这个古老的外号帮助他慢慢地与美国生活融合,满满地渗透入美国的文化环境,转变成一个高大、自信、满满正能量的美国佬。在利沃夫的身上,散发的是一种积极的能量,一股坚定的决心,一片美好的希望。“瑞典佬”这个绰号让利沃夫成为了体育明星,甚至成了“宙斯”,“在威夸依克犹太人家里像太阳神般被供奉”。
但是,成就并非一日之功,利沃夫的新身份是由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构建而成的。利沃夫将自己定位成理想自由者,极力要摆脱传统犹太人风俗习惯,不顾传统美国人的桎梏,最大限度地使用自己的权利,内心安全、心地坦然地作为平等公民生活在平等的人群中。但是,内森(小说叙述者)却认为,利沃夫失去了个体的独立性,他只是时代的玩物,只是历史的工具。犹太、美国两种不同的文化历史环境使得利沃夫既享受着美国的繁荣,又保存着犹太的处世哲学,他的伦理身份的逾越与转变充满着内在的矛盾与对立。
利沃夫的名字Seymour中蕴涵的寓意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自身身份转变后经历的痛苦与艰难,利沃夫期待“See More”,期待看到更多、清楚更多,試图享受生活的“甜蜜”,却不偿所愿。利沃夫处在世俗的环境中,戴着虚伪理性的面具,竭力让生活平静如常,但是内心的困惑、克制的情绪等一切难题却无法逃避。他的女儿梅丽让他付出努力换来的美国生活发生了巨大转变。梅丽似乎将利沃夫视为生活在优越美国的逃犯,对他的成功毫无兴趣,将他美好的乌托邦田园理想摧毁,将他拖入充满敌意的一方,抛入愤怒、绝望、狂暴。
历史学家史蒂芬·怀特费尔德曾说,犹太文化的形成,与早期犹太移民身份的坚定性密不可分。20世纪末,如何区分犹太人成为一个难题,越来越多的犹太人特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利沃夫的努力使他过上了美国的富裕生活,达到了祖辈们所不能及的生存境地,但同时也完全切断了犹太的文化牵绊,失去了亲密的家庭。或许,利沃夫从来就没有以真正的犹太身份生活过。
利沃夫在过去与现实的夹缝中虚伪地生活着,他无法正面迎击美国与犹太文化的冲突,无法应对历史与现实的差距,他只能戴着冷酷的面具,压抑情绪,克制恐惧,在内心的矛盾下,用一生的时间来挑战忍耐。利沃夫的内心冲突,本质上就是伦理身份的冲突,转变还是保存,不只是个体自我决定,还要受到历史环境的影响。利沃夫的伦理身份的转变使他深陷理想美梦与幻想破灭之间不能自拔。在内森看来,利沃夫始终戴着虚假的面具做着自认为有追求的事情,人们不会看到也触碰不到他面具背后隐藏的真实内心,他就是让人那么地琢磨不透。
二 跨越伦理禁忌
对于小说等文学艺术,渗透转变是一种常见的思想表现形式。比如,逾越伦理观念的后果往往是主人公思想的过激反应,进而产生对制度的违反和不屑一顾(聂珍钊,21)。正如《美国牧歌》中的利沃夫所现,非理性思想的存在导致他跨越伦理禁忌,犯下了无可挽回的错误,只能后悔和无奈。对于“个性的理性存在”这个问题,特里·格罗斯曾问罗斯关于生命的意义何处所在的问题,罗斯认为,无论生命是否有意义,都可以认为它一定是存在意义的。在《美国牧歌》中,罗斯努力探索个体的理性存在,更多地揭示个体的生存处境而不是时代的社会现状,这也正是为什么人们认为出自罗斯之手的“美国三部曲”是存在一些社会和价值观问题的。利沃夫与女儿梅丽两个鲜明的特色分别展现了一个犹太父辈人的积极向上,及一个犹太子辈自私自利、价值观扭曲的社会无奈与观念窘态。
在第一、二、三代犹太人仍处在尊崇犹太戒律的环境下,新一代美国犹太人却几乎抛弃了老一辈的观念。1986年,罗斯之作《反生活》获得发表,作者在文中提出了追寻“希望之乡”,对第四代犹太人身上犹太因子逐渐消逝的现象做出了深刻探讨。相比之下,《美国牧歌》则是基于悲伤的色彩对散居犹太人无从选择的尴尬处境进行探索。内森因为生病而被“阉割”,这一悲剧的人物多次出现在《美国牧歌》和《人性的污秽》里,也许正是犹太身份丧失后失去生命力的最明显的象征。
罗斯通过《美国牧歌》深刻体现了犹太文化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父子价值观显性冲突的伦理关系。利沃夫娶外族妻子,违背犹太家庭传统,与父亲产生冲突。后又与女儿颠覆伦理关系,导致家庭破碎,事业衰败。这种冲突的父子关系与犹太民族的流浪史密不可分。犹太人在不停的流浪与迁徙中,总要面对一个对自由文化保存延续还是对新环境适应融合的问题,总要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罗斯在早期的《波特诺的怨诉》中描述的则是作为犹太人子辈一代,他们憧憬美国开放式的物质生活,但又不得不背负身为犹太人的身份责任,思想的矛盾使得他们怀疑自己、失去自信、迷茫彷徨,从而形成一种与犹太父辈之间的隐形冲突。从隐性到显性,从《波特诺的怨诉》到《美国牧歌》,有评论说,在罗斯文中,父亲总是在为了子辈的幸福而努力,总是在为子一代争取权益,为他们创造幸福,但是子辈们却不珍视他们的辛苦努力,所做的都只是步步满足自己的需求。
利沃夫的悲剧把“受挫的爱情、破裂的家庭、痛苦的婚姻、无情的子女”这种早期美国移民家庭的生活展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历史的力量是强大的,当犹太移民初始移民来到美国时,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利沃夫的悲剧大部分也归结于当时的环境因素。东欧移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和文化,为了接受新的思想和挑战,他们不得不与传统决裂,不得不抛弃老一辈的封闭的思想,在向新世界融化的过程中,他们备受煎熬,受到新鲜事物的吸引,内心的骚动与混乱也油然而起。新一代的犹太移民已经慢慢切断了与传统文化的联系,他们憧憬美国的物质与经济生活,他们渴望自由,渴望理性。但是,《美国牧歌》中利沃夫的女儿梅丽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却是令人后悔与惋惜的无奈。
三 体现生存寓言
在布拉德雷眼中(英国的知名文学批评家),“悲剧世界中的终极力量是一种道德秩序”。罗斯的小说《美国牧歌》中,主人公利沃夫怀揣美好的乌托邦梦想努力奋斗,却因逾越伦理而进退两难,因非理性存在而导致家庭破裂。路易斯·门纳德作为评论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利沃夫悲剧发生的原因在于他处在流散的途中,无论是战前的美国还是逃离的犹太,都已经对他封闭,他已回不到过去。利沃夫一家的遭遇是“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时间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原来的犹太人逃离压迫,逃离贫穷,现在却逃离自由,逃离富有。“应有的东西并不存在,离经叛道反而随处可见。”
罗斯的《美国牧歌》“主要是一部关于犹太同化和记忆缺失的精巧寓言”。主人公利沃夫在狂暴、非理性的历史力量干预下,碰撞到伦理的冲突,身陷自我迷失的混乱,导致梦想破灭,上演了一场凄楚的伦理悲剧。小说以家庭史诗的方式为读者呈现了特定时代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下一个犹太移民家庭在异乡的兴衰史,展现出一个现代个体的生存寓言。在格特林这位评论家眼中,《美国牧歌》以一個美国犹太家庭为主题,讲述了它从兴衰走向破碎的悲哀历史,这其中不乏人们行为的混乱逃避的选择。
在罗斯看来,悲剧既然被打开,就无法再合拢,在主人公的世界里,外界的所有都在与他们唱反调,但是他们的生活又到底错在哪里。罗斯的小说总是要触碰读者的思考,激起读者的共鸣。在罗德·布鲁姆看来,罗斯一直都在通过文学、通过艺术向大众传达着某种道德或理念层面的生活寓意,引导读者共同去寻找现实时代中的答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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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颖:《论〈美国牧歌〉的叙事反讽艺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5] 郑军荣、李江涓:《论〈美国牧歌〉中的新现实主义艺术手法》,《电影文学》,2009年第10期。
(杨宏,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张珍珍,河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