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千年马戏该不该作古?
2015-05-30
环境 2015年5期
根据我国现存法律,“动物表演”是一种合法的文化形式,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住建部发文要“杜绝各类动物表演”,实际是变相取缔这个行业,“这是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情”。所以,全国动物表演的规模有增无减,虐待性表演项目比比皆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困惑的应该不仅是新野的耍猴艺人,许多城市动物园和海洋馆等的动物表演也屡屡被人诟病,这让普通民众心中也常常生出不知该如何对待动物表演的疑惑之情。
当下,不仅千年马戏该不该作古成了一个问题,生活中几乎所有牵涉到动物的环节都会产生争议,个别地区的狗肉节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抵制甚至发生群体冲突事件,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甚至在高速公路上屡屡拦车救狗,虐猫虐狗者在网上被人肉搜索甚至被人身攻击,抵制活熊取胆直接蔓延到影响中成药生产和使用等等,一系列围绕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都成了一时无法定论的群体争议话题,被发酵后酿成群体事件,威胁社会和谐稳定。这表明,一方面是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越来越高,一方面是动物保护的立法相对滞后。所以,出台动物保护法已是当务之急。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动物保护法的出台会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