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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激励理论的困境及行为激励理论的解释

2015-05-30汪翔吴国东孟卫东

现代管理科学 2015年5期

汪翔 吴国东 孟卫东

摘要:经典的激励理论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有许多现象无法解释,文章从行为激励理论出发,考虑行为动机对行为的影响,力图对这些现象加以解释,并指出行为激励理论在制度设计中的意义。

关键词:经典激励理论;行为激励;公平偏好;互惠动机

近年来,人们发现经典的激励理论无法解释诸多现实,出现了理论与实践不一致的现象,面临许多不解之谜。例如经典激励理论认为人们是由经济利益驱动的,所以要让员工更努力,必须要通过用经济手段进行激励,不过有证据表明,不恰当地运用经济手段进行激励反而会打击人们努力的积极性;再如,经典激励理论认为委托人采用的契约应该是完全的,也就是说委托人要搜集代理人尽可能多的信息,而且信息要能被第三方机构比如法庭所证实,委托人要对代理人进行完全的监督与控制,不过实验却表明现实中的委托人有时更偏好不完全契约,并没有对代理人进行完全的监督与控制,而是对代理人进行一定的信任,而且信任带来的激励效率更高一些;又如,经典激励理论认为,团队生产往往会陷入囚徒困境,然而现实中人们有效合作又是普遍事实。近年来兴起的行为激励理论打破经典激励理论纯粹自利的经济人假设,在自利假设的基础上,引入了互惠公平等各种社会性偏好和心理动机,从而能解释许多经典激励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

一、 礼物交换博弈

在礼物交换博弈里,实验者被分为委托人和代理人,進行一次性博弈。委托人给代理人发工资,代理人收到工资后,他可以选择为委托人努力工作,也可以选择偷懒。根据经典的博弈论可知,代理人的最优选择一定是偷懒,而委托人的最优选择的是发最低工资。其中的道理是很简单的:根据博弈论求解的逆向推理法,工资到手的代理人没有必要选择努力工作,因为一次性博弈中,不论他如何努力,都不会增加他的工资收入;相反,偷懒并不会降低他的工资收入,反而因为偷懒付出的成本较低,会为代理人带来更高的净收益。但委托人同样是理性的,他会正确地预见到代理人不会努力工作,因此最优选择就是发最低工资。所以委托人发最低工资,代理人不努力构成该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可是,实验结果却是老板发的工资大大高于最低工资,员工也非常努力地工作,而且存在这样一个正比关系:老板发的工资越高,员工越努力。

这个博弈实验之所以叫礼物交换博弈,是因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好像存在这样一种礼物交换关系:委托人用高工资当做礼物送给代理人,而代理人把努力工作当做礼物回馈给委托人。经济学家认为这种类似礼物交换的行为是基于人类普遍具有一种公平互惠偏好。公平互惠偏好首先由Rabin Matthew在他1993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里提出。他指出人们并非一味的利己,也并非一味的利他。一个在某些场合对别人友善的人在另外一些场合也会出现不善的行为。其中的缘由是人们往往会根据对方的行为去判断其行为背后的动机,然后采取相应的行为。如果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是善意的,那么自己也会选择善意的行为;如果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是恶意的,那么自己也会选择恶意的行为,即使采取这样“争锋相对”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成本也在所不惜。所以简单的说,公平互惠偏好就是“以善对善,以恶对恶”。其中“以恶对恶”被称为消极互惠(Negative Reciprocity),“以善对善”被称为积极互惠(Positive Reciprocity)。在礼物交换博弈实验中,老板在正常情形下本来只需支付最低工资,但却支付更高的工资给员工,这被员工理解为“善”;员工有“以善对善”的积极互惠动机,因此愿意以努力工作来回馈老板对自己的“善”。老板虽然支付了高工资,但却因为员工努力工作反而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另外一个礼物交换博弈是在真实情形下发生的。20世纪初的美国汽车产业里,工人消极怠工现象非常严重,即便开除这些工人,工人也可以马上在另外一家工厂获得同样的工资。福特决定把工人的工资从2.34美元的市场工资提高到5美元,虽然工资增幅超过100%,却因为工人的积极工作,效率大增,利润也增加了。

二、 不完全契约

公平互惠偏好还可以解释激励契约的不完全性。Fehr、Klein和Schmidt在一个实验里,把实验对象分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由委托人选择契约,由代理人选择努力程度。契约包括较为完全的“激励性契约”和较不完全的“信任性契约”。“激励性契约”下代理人的努力可以观察,并且可以被第三方机构如法庭等证实。一旦代理人的努力程度没有令委托人满意,委托人可以对代理人进行惩罚。不过惩罚是有上限的,并没有达到完全契约所要求的最佳惩罚值,因此“激励性契约”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激励性,比较完全,但并非是一个完全契约。“信任契约”则是由委托人首先向代理人宣布,如果代理人足够努力,委托人会向代理人支付一笔奖金。但该契约存在双重道德风险。一是代理人付出了足够的努力,但事后委托人不兑现承诺,不向代理人支付奖金,这是委托方的道德风险;二是代理人没有付出足够的努力,但宣称付出了足够的努力,要委托方向自己支付奖金。之所以代理人会这样做,是因为代理人的努力虽然可以被双方所观察,但并不能为法庭所证实。这是代理方的道德风险。因此“信任契约”要有效执行,必须依赖于双方的相互信任。所以“信任性契约”与“激励性契约”相比,是较为不完全的。然而实验结果却表明,委托人往往会选择不完全程度较高的“信任性契约”,而不是完全性程度较高的“激励性契约”。而且“信任性契约”的最终效率往往高于“激励性契约”。这是经典激励契约理论无法解释的。因为根据经典激励契约理论,人是纯粹自利的,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只有完全性较高的“激励性契约”才能防范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各种道德风险。而根据行为激励理论,委托人之所以选择不完全性程度较高的“信任契约”,是因为委托人相信代理人存在公平互惠偏好,通过选择“信任性契约”表示出对代理人的信任,而代理人也通过努力工作表达出委托人的信任,然后委托人通过支付高水平的奖金来回报代理人的信任。这样双方的信任关系不断被强化。如果委托人一开始就选择完全性较高的“激励性契约”,这会被具有公平互惠偏好的代理人理解为委托人对自己的不信任。由于不会担心受到完全的惩罚,因此代理人并不会付出高水平的努力水平,导致完全性程度较高的“激励性契约”的最终效率不如完全性程度较低的“信任性契约”。

三、 超完全契约

行为激励不仅能解释激励契约的不完全性,而且还可以解释激励契约的超完全性。由于外在风险的存在,企业的收入并不由代理人的努力单独决定。宏观经济进入上升通道,市场繁荣,那么即便代理人努力程度不变,企业的收入也会增加。经典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的收入增加仅仅是因为宏观经济繁荣,而员工并没有更加努力,那么委托人不必向代理人支付更高的工资薪酬,因为这并不具有激励作用,委托人只应该对代理人的努力进行激励。而现实是,代理人会获得“运气支付”,也就是说既会因为自身的努力而获得报酬,也会因为外部的好运气而获得报酬,激励契约表现出一定的“超完全性”。(Bertand & Mullainathan,2000)。行为激励理论对此的解释是,当外在好运气带来企业收入增长时,如果代理人的报酬不变,那么委托人的报酬必然增加。而具有公平偏好的代理人会比较委托人与自己的收入差距而感受到不公平,为了避免代理人因为不公平感带来的负效用,委托人有必要向代理人支付更高的工资报酬。当然,如果外在坏运气带来的企业收入减少甚至亏损时,具有公平偏好的代理人比纯粹自利偏好的代理人更能接受更低的工资报酬,甚至可以低于自己的保留工资报酬。所以不难理解在宏观经济欠佳的环境下,经常有新闻报道某公司高管愿意接受降薪甚至接受年薪1元的的工资报酬。

四、 货币激励困境

经典的激励理论认为,人们是由经济利益驱动的,货币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然而现实中货币有时会出现激励困境。在一次著名的智商测试实验中,实验者把实验对象分成四组:免费、答对1题奖1角钱、1元钱或3元钱。根据经典激励理论的预言,成绩从高到低的小组顺序应该是奖励3元、1元、1角、免费。实验结果出乎预料,表现最差的并不是免费的小组,而是答对一题奖1角钱的那个组。在另一个实验中,实验者让孩子去筹集慈善捐款,然后分别按照慈善捐款的10%、1%和0%进行奖励。实验结果是,没奖励的小组和获得10%奖励的小组筹集到的捐款多于按照1%进行奖励的小组。

行为激励理论对此的解释是,人类的行为是由以下两种因素之一驱动的,一种是货币因素,这往往发生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另一种是伦理规范因素,这往往发生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这两类因素是相互冲突的。在上述实验中,当行为是免费的时候,人们就按照社会伦理规范行事,比如义务参与智商测验,是基于为科学奉献的精神;而义务参与慈善捐款,是基于救助他人,让社会变得更美好的高尚情操。当人们的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按照市场规则行事,根据收入成本分析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所以才会出现“小奖不如不奖”的结果。

五、 团队生产

经典的激励契约认为,团队生产中由于个人的努力不可相互观察(或不可验证),从而大家都会偷懒,相互搭便车,不能实现帕累托效率最优。(Alchian & Demsetz,1972;Holmstrom,1982)。行为激励理论表明,基于公平互惠的偏好,团队生产中的人们会相互合作。下面用一个简单模型来说明这一点。

假设甲乙两人进行团队生产,两人可以选择努力,也可以选择偷懒。下面是两人进行团队生产的收益矩阵。

我们首先看个人理性选择下甲的决策。给定乙努力,甲偷懒的收益为3,努力的收益为2,因此偷懒比努力好;给定乙偷懒,甲偷懒的收益为1,努力的收益为0,因此偷懒比努力好。也就是说,不论乙如何选择,甲的最佳选择是偷懒,偷懒构成甲的占优战略;同样,偷懒也是乙的占优战略。因此(偷懒,偷懒)构成上述博弈的占优战略均衡,两人的收益分别为1。但是从集体理性的角度,两个人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各获得2的收益,这样才符合Pareto效率最优。

现在,如果两人都具有公平互惠偏好,并且假定公平系数为?滋。引入Rabin(1993)对公平偏好函数的定义,那么把融入了互惠公平偏好的效用函数写入新的收益矩阵里。

我们发现,当公平系数u>2时,上述博弈变成协调博弈,(努力,努力)和(偷懒,偷懒)构成协调博弈的两个解。其中(努力,努力)是原有博弈不存在而新出现的公平均衡。引入互惠公平偏好,从而走出了原有的囚徒困境,实现了团队的有效合作。这个例子说明,只要团队成员具有互惠公平偏好,那么可以通过激发大家的互惠公平偏好实现团队生产的帕累托最优。

六、 工资刚性

一个普遍的宏观经济现象就是工资具有刚性(或粘性)。工资刚性的成因很多,行为激励理论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假设一个企业里存在互惠型和纯粹自利型两类员工。员工知道自己的类型,但企业不知道。也就是说员工的类型是其私人信息。根据Siemens(2005)的理论,当企业同时雇佣这两类员工时,企业并不能制定区别性的报酬契约来分离这两类员工。由于报酬契约无法分离,因此报酬契约在外在宏观经济繁荣时弹性大,而在外部宏观经济萧条时弹性小。其原因在于,宏观经济繁荣时,企业收入增加,纯粹自利型的员工的最优报酬契约是不变的(如果员工的努力程度并没有增加),但是互惠型员工的报酬契约具有超完全性,也就是说互惠型员工的报酬会随着企业的收入增加而增加(即使员工的努力水平并没有变化),否则互惠型员工会感觉到不公平。由于企业不能制定区别性的报酬契约,所有的员工工资都将因为经济繁荣而上升。

当宏观环境恶化时,企业的收入大幅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如果纯粹自利型员工的努力程度并没有发生改变,那么企业对员工支付的报酬也应该保持不变。但是互惠型员工的报酬契約具有超完全性,他们的工资可以随着外部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甚至可以接受低于保留工资的薪酬契约(因为互惠型员工获得了物质效用外的公平效用)。由于企业不能制定区别性的报酬契约,因此所有的员工工资在经济萧条时保持不变,从而表现出向下的刚性。

七、 结语

通过对以上著名实验和现实中的相关现象的分析,我们能够知道经典激励理论应用中的不足,在引入行为激励中关于人的的公平互惠偏好后就能够很好的得以解释,同时也对企业的激励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Fehr指出的,我们可以把公平互惠本身当做一种新的激励要素对员工进行激励。因为公平互惠会大大改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和谐的组织氛围有利于企业的员工增强组织认同感,增加工作满意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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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项目号:08AJY026);重庆市教育规划课题(项目号:2012-GX-049;2014-GX-006);重庆师范大学基金项目(项目号:2011XWQ08;11XWB038)。

作者简介:孟卫东(1964-),男,汉族,重庆市人,重庆大学副校长,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机制设计理论、战略管理;汪翔(1977-),女,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博弈论与机制设计理论;吴国东(1973-),男,汉族,四川省仁寿县人,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博弈论与机制设计理论。

收稿日期: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