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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权责意识现状调查研究

2015-05-30刘红

广西教育·C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认知高职学生调查

刘红

【摘 要】根据高职生权责意识调查问卷,对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权责意识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数据分析,认识高职生权责意识的总体表现水平及表现方式以及影响高职生责任意识的相关因素,以促使学校明确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拓宽高职学生的权责意识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促进高职生公民意识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高职学生 权责意识 认知 现状 调查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5C-0010-04

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权利的认知、把握、理解及态度等方面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主体对自身权利的知晓、理解和把握;二是社会主体对他人权利的认识和评价。具体来说,权利意识主要包含四个要素:权利认识、权利行使、权利维护和权利要求。责任意识是责任主体对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和使命的自觉意识,是一种自我约束的价值取向。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人们的个人行为应当对他人和社会负责。让每一个社会主体认识到自身拥有的权利并主动地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是高等教育必须涵盖的主题。将权责意识进行整合,了解当前高职学生权责意识的发展现状并探讨影响权责意识的因素,对于高职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取的是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以班级为单位对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5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团体施测,其中,回收有效问卷433份,有效回收率为96.2%。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方法为问卷调查法。问卷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人口统计学资料部分;第二部分为自编的高职生权利意识问卷;第三部分是由在罗香群、叶一舵等人研究基础上改编的高职生责任意识问卷;第四部分为高职生权责意识影响因素的半开放式问卷。权利意识问卷主要包含了权利认知、权利行使、权利维护三个维度;责任意识问卷主要分为一般和具体两个分问卷,由七个因子组成,一般责任意识分卷包括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为三个因子,具体责任意识问卷由自我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集体责任意识四个因子组成。高职生权责意识影响因素的半开放式问卷主要由学生对影响权责意识的七个因素进行重要性的排序。认为这七个因素分别是自我认知、同伴影响、生活经历、老师影响、家庭影响、学校影响和社会影响。

(三)施测过程

专业人员以班级为单位对被试进行团体施测,测试人员适当解释此次调查的目的,要求被试仔细阅读问卷指导语,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所有题项。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四)数据的处理与统计

回收问卷后剔除无效问卷,输入数据,建立数据库,采用EXCEL2007及SPSS17.0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主要运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为描述统计、T检验、K方检验、方差分析等。

二、高职学生权责意识现状

(一)高职生权利意识现状

1.高职生权利认知情况。高职生权利意识的调查采用的是非标准化问卷,因此,只能针对每道题所代表的含义进行分析。在“您是否了解大学生的权利”题目的选择上,“完全不了解”和“不完全了解”的学生占36.4%,“一般了解”的占58.40%,“比较了解”的学生仅占5%左右,这表明,高职生对自身权利的了解不够,权利意识的总体认知水平不高。而在“你是否关注自己的权利”题目选择上,高职生对权利的关注程度在一般关注程度以上的占85%左右,这表明,高职生对权利的关注较强烈。

权利意识涉及多方面的内容,高职生对权利意识的类型关注程度各不一样。高职生最关注的是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占64.70%;其次是申请奖助贷的权利,占38.80%;再次是隐私权,占26.80%。这些都是与高职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尤其是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学生自我的主体。而排在后面的劳动权和选举权,虽然也与学生有关,但生活中使用的频率不是很高,因此,他们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

对待不同的权利类型,高职生表现出明显的态度差异,在“你对于成绩稍差的班干部的入党态度”题目的选择上,“不同意”的学生仅为11.8%,说明高职生对与自我相关程度不高的权利问题上给予了更多的认可和宽容。而在“你对待奖学金评选不公平的态度”题目的选择上,60%以上学生选择“反映并更正”。这表明,高职生在对与本人切身利益相关的奖学金评选体现出强烈的权利意识,遇到不公正的情况,表现出更强的权利主张。

2.高职生权利行为情况。在权利行为上,高职生表现出的权利行为较低,高职生在兼职签订劳动合同上,仅23.2%的学生肯定会签劳动合同,表现出较低的权利主张。这与之前的学生较强的权利关注不一致。在签订劳动合同上文科生比理科生存在显著差异,说明文科生在行使个体的权利时比理科生更加积极。

3. 高职生权利维护情况。在权利维护方面,高职生维护权利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维护权利的意识较强。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首选“求助法律法规司法”的占21.70%,“自己解决”占21.40%,“求助学校老师和领导”占20.30%,以上三个排在了学生维权的前三位,谁也不找的较少。由表1可见,当学生权利受到侵害时,无论是否与自身相关,高职生均表现出较强的维权意识,在他人违规打官司问题的维权意识相对较低,而在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柜子、书包被随意翻查时维权意识表现得更加强烈。

(二)高职生责任意识现状

1.高职生责任意识总体状况。高职生责任意识调查使用的问卷每一个项目均采用5级计分制,因此取中间值3作为参照值。由此,高职生总体责任意识平均得分为3.9900±0.44327,与中间值(M=3)比较,表明高职生责任意识总体水平较高。一般责任意识分问卷三个因子的平均分从高到低为:责任认知、责任行为、责任情感,三个因子间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具体责任意识分问卷四个因子的平均分从高到低为:家庭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集体责任意识、自我责任意识。四个因子间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

2.高职生责任意识在性别上的差异。用t检验的方法考察性别对高职生责任意识的影响,结果表明,男女高职学生在具体责任意识与一般责任意识中的责任行为上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p<0.01),在一般责任意识、责任认知、责任情感、社会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以及总体责任意识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女生责任意识高于男生,结果见表2。

3. 高职生责任意识在年级上的差异。用方差分析考察年级对高职生责任意识的影响,由表3可知,不同年级的学生在一般责任意识及其因子责任认知、责任行为、责任情感和社会责任意识及总体责任意识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在一般责任意识、责任情感和社会责任意识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在自我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和集体责任意识等具体责任意识上无显著差异。存在显著差异的因素均是大二年级学生高于大一年级。

4.高职生在是否是学生干部上的差异。比较是否是学生干部的差异,由表4可知,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在一般责任意识、责任情感、集体责任意识以及总体责任意识上存在显著差异(p<0.05)。这表明学生干部总体责任意识水平高于非学生干部。

5. 高职生在政治面貌上的差异。将高职学生的政治面貌分为党员、团员、群众进行比较,结果显示,不同政治面貌在责任认知、责任行为、责任情感等一般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等具体责任意识以及总责任意识上存在显著差异。进行两两事后比较发现,党员和团员在责任认知、责任情感、一般责任意识、总责任意识上高于群众,达到显著水平。团员在责任行为、社会责任意识、具体责任意识上高于群众,达到显著水平。这表明,团员的总体责任意识水平高于群众的责任意识水平。结果见表5。

(三)高职生权责意识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排序分析

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方法,计算出每个选项的平均数与标准差,平均数越小的,表示重要性等级越高。因此,对高职生权责意识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排序分析可以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方法。由表6可以看出,高职生认为对其权责意识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家庭影响,其次分别为老师影响、学校影响、同伴影响、生活经历、自我认识、社会风气。

三、高职学生权责意识的分析

(一)高职生权利认知水平总体不高,权利行为主张较低,权利维护呈现多样化

高职生权利认知水平不高,但对权利的关注较强烈。在具体的权利类型的关注上,更加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在权利行为上,高职生表现出的权利行为较低,文科生在行使个体的权利时比理科生更加积极。这可能与文科生更加关注人文科学的信息,理科生更关注具体的数字有关。在权利维护方面,高职生维护权利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维护权利的意识较强。当权利受到侵害时,首选法律法规司法、自己解决、学校老师和领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利,而在具体维权时,仍然是在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权利的维护意识表现得更加强烈。

高职生权利意识的这些特点提示我们,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权利意识水平的提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从教育理念、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的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让学生充分认识权利的重要性,并且能够更全面地掌握权利意识的内容,在生活实际中学会正确地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高职生责任意识发展水平总体较高,在性别、年级、是否学生干部、政治面貌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高职生责任意识发展水平总体较高,各维度的得分在3.5522~4.4168之间。其中,一般责任意识中的责任认知达到4.2396,这说明高职生责任意识较强,大家普遍都认为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而具体责任意识中家庭责任意识为4.4168,是所有责任意识中最高的,说明高职生普遍比较关心自己的家庭,能够为家里着想、关心家人、为家里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自我责任意识较低,为3.8518,但也处于中上水平。这或许与高职生这一群体的特点有关,许多高职生就读高职都是因为高考分数未达到本科的录取而做出的选择,许多人认为自己是“淘汰生”,同时,本次问卷调查的对象大多是高考分数达到三本分数的学生,他们来到高职都有较强的挫败感,由此,可能产生对自我的放弃,必然对自我责任意识产生影响。

1.女生责任意识显著高于男生。女生责任意识显著高于男生,这或许与长久以来我国文化对男女的性别角色的要求有关,中国的传统文化要求女性应该是更具有“同情心的、善良的”,男性则是应该勇敢、果断、个人主义强,更不考虑他人的利益,这影响了男女责任意识的发展。因此,在责任意识的内容设置和教育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要拓宽责任意识的内容,对男女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异教育。

2.高年级学生责任意识高于低年级学生。在年级的比较上,二年级的学生在责任认知、责任行为、责任情感等一般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总体责任意识上均高于一年级的学生,高职院校的二年级学生他们一方面处在专业学习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又即将面临大三顶岗实习的压力,因此,他们对自我的行为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必然比一年级的学生更加强烈。这提示我们,对高职生的责任意识的教育不仅仅应该是仅仅停留在某个阶段的理论课的教育,而应该是贯穿于高职教育的全过程,根据不同年级的需求,设定相应的责任教育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全程化的教育。

3.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高于非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在一般责任意识、责任情感、集体责任意识以及总体责任意识上高于非学生干部的学生,这或许是因为学生干部履行职务的过程即是他们集体责任实现的过程,同时,他们比非学生干部学生较多地参与集体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必将更加促进责任意识的形成。这提示我们,要加强对非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的理论教育,让他们更多地参与实践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

4.团员的责任意识高于群众。在政治面貌的比较上,党员和团员在责任认知、责任情感、一般责任意识、总责任意识上高于群众,团员在责任行为、社会责任意识、具体责任意识上高于群众,党员与非党员的责任意识上并无显著差异。这提示我们,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团员在责任意识的各维度均高于群众,这说明高职生的主力军团员总体还是积极向上的。因此,在高校开展的各种团员思想教育与活动有利于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三)家庭、老师、学校影响高职生权责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对高职生权责意识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对学生权责意识影响较为重要的七个因素进行排序。统计分析结果表明,高职生认为对其权责意识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是家庭影响,其次分别为老师影响、学校影响、同伴影响、生活经历、自我认识、社会风气。影响因素中的第一位是家庭影响因素,家庭作为个体的中心,是受影响最早且最多的因素,即使离开父母,家庭和父母的教养方式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也是深刻、持久的。这与北京师范大学高玉祥教授指出的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和教育方式是其人格发展的很重要的基石,王中会等提出的父母的情感理解和温暖对青少年的宜人性、外倾性、责任心等有积极作用的观点一致。因此,家庭教育对权责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是老师影响、学校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职生提高自身权责意识的诉求,高职生认为,要提高个体的权责意识,学校和老师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学生个体对权责意识的认知相对是有限的,更需要学校和老师通过课堂教学、知识的传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等途径为学生权责意识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要更加明确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拓宽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素质和水平,促进高职生权责意识的发展和完善。

四、高职学生权责意识培养的对策

面对当前高职生权利认知水平总体不高,权利行为主张较低,责任意识总体水平较高,呈现差异性的现状与特点,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与建议:

(一)强化并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络

权责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公民意识培养的主渠道。首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设置和教学管理上,要充分尊重学生作为权利主体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合理权利和责任意识实现创造良好的理论教育环境。其次,在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通过榜样的作用、感恩的行动等方式,让学生充分认识权利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性,掌握权责意识的内容,在生活实际中学会正确行使权利并主动承担责任。最后,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限于某一个阶段,应贯穿于高职教育全程,根据不同年级的需求,设定相应的权责意识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全程化的教育。

(二)加强社会实践活动,拓展权责意识培养的途径

个体对权责意识清楚明确的认知,是实现权责意识培养的必要条件,而个体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地践行权责意识才是实现权责意识培养的充分条件。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利用社会实践可以满足学生权利需要和责任提升的特点,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自身的权利和肩负的社会责任,从而逐渐树立起良好的权责意识。

(三)形成家庭、教师、学校通力协作的教育合力, 提升权责意识教育的实效

权责意识影响因素最重要的前三位分别是家庭影响、老师影响、学校影响。因此,家庭、学校和教师在学生权责意识培养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教师应为家庭与学校之间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一方面,通过与学生家长联系,让他们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鼓励他们多与自己的孩子、学校沟通, 帮助他们了解学生的权责意识的观念,对学生给予积极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向学校反馈学生的需求,使学校更加明确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为学生权责意识培养创造良好的教育氛围。通过家庭、教师、学校的合力,提升权责意识教育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117

[2]罗香群,叶一舵.大学生责任心问卷的编制与应用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7

[3]Murry HA.Exploration sinper sonality[M].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8

[4]王中会,罗慧兰,张建新.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人格特点的关系[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6(3)

【基金项目】2012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2012SZ024)

【作者简介】刘 红(1969- ),女,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讲师。

(责编 黎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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