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从政
2015-05-30薛萌
薛萌
摘 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领导干部作为带头人,必须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本文重点从四个方面,讨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当做到的关键环节,以期对具体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
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在思想上给自己建起警戒线,在工作中给自己设立高压线,在生活上给自己筑牢防腐线,自觉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坚持“学”字为先,增强党性、提升素养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以学习强素质、增才干、提效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蝕,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一是加强党性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四风”泛滥,究其根源,还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出了问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实践体验、党纪法规、正反典型”五项内容开展党性教育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杜绝各种私欲杂念,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提升自身素养。二是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制意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是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只有时时处处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清廉自守、洁身自好,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法治原则、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廉政学习,打牢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使各项规定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不做不法之事、不取不义之财、不交不良之友、不沾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四风”,自觉抵御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廉”字为荣,净化心灵、端正品行
公生明,廉生威。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官德人品,更关系到事业成败。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一是生活上求“廉”。要过好政治关,就必须过好生活关,切实管得住生活中的小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消极、低俗、腐化的生活方式,管住“吃、住、行”等生活中小事,拒绝诱惑和远离不健康的生活圈、娱乐圈,不能因为处在工作时间之外而自我放松、随意放纵。二是职权上尊“廉”。干干净净从政,勤勤恳恳工作,是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更是一条政治底线。守住这条底线,就要做到坚守清廉,正确用权,勤勉敬业。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懂得,“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三是社交上守“廉”。领导干部的社会交往,绝不是小事、私事,关系到能否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做起,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追求淡泊俭朴的交往境界,树立“阳光交往”思想意识,不做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的事,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坚持“干”字为重,服务群众、致力发展
干部来自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就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言立行,“干”字为重。一是注重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所谓“实干”,就是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虚功,不图虚名。领导干部要实干,就必须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摸准实情,对症下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用发展的业绩、民生的改善取信于民。二是注重苦干。苦干就是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重压之下不弯腰,以“讲大局不讲条件,讲奉献不讲困难”的作风,以永争一流、永不满足的精神,沉下心来谋发展,扑下身子干工作。做一名称职的领导干部,就一定要吃苦耐劳,履职尽责,自觉把岗位作为接受培训、提高素质的平台,作为磨砺意志、锤炼作风的场所,在实践中磨练,在困难中攻坚,埋头苦干,一往无前,创造出无愧于事业、无愧于群众的业绩。三是注重会干。所谓“会干”,就是要讲究方法不傻干,讲究策略不蛮干,就是要“用心、用力、用脑”。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乱了阵脚,而应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敢为人先,结合实际创出自己的经验。
四、坚持“贤”字为尺,明确导向、弘扬正气
干事业、谋发展,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用“贤”字作为衡量干部的主要尺度,把公道用人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一是端正用人导向。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人,不用浮夸漂浮、弄虚作假的人;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人,不用贪图名利、自私自利的人;用埋头奉献、不事张扬的人,不用跑官要官、奉承钻营的人。高看一眼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更多留意踏实干事的干部,高度关注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的干部,真正形成凭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二是严格选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标准,选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条例》成为坚持公道用人的有力武器、杜绝不正之风的坚固屏障。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领导干部用人要善于选树典型,让那些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到“急难险重”的岗位上锻炼,给他们创造平台、营造环境,让他们干出成绩、实现价值,从而引领带动更多的干部干事创业,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违者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