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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垄断产业放松经济性规制的必要性

2015-05-30刘运林

2015年51期

刘运林

摘 要:本文以石油產业为例,运用中石油和中石化2001-2014年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政府对石油产业严格的经济性规制对石油产业造成了巨大的福利损失,放松对石油产业严格的经济性规制已然刻不容缓,并基于此对政府如何合理有效地对石油产业进行经济性规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经济性规制;石油产业;福利损失;放松规制

一、引言

市场对经济的调节如同“一双看不见的手”,近几十年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一直强调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的巨大作用,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有时候,政府规制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也不可或缺。虽然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已经明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政府规制在面对重大经济问题还是能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规制如同“一双看得见的手”,对一些经济问题的调控更为明确,效果也更为明显,特别是对于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十分完善的背景下,政府规制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

政府规制包括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行政性规制三种,其中使用较广泛,效果较好的就是经济性规制。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的石油产业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政府完全的行政垄断向经济性垄断转变,经过改革后的大型石油集团逐步向市场经济运作过渡,以发挥市场的调控作用。然而,我国的石油产业虽然经历了重组与改革,但垄断依然存在,并且垄断态势非常之高,甚至石油产业中的中下游的垄断程度没有削弱反而增强了,我国的石油产业出现了较为严格的经济性规制。那么,我国石油产业的较为严格的经济性规制是否过度,是否不利于石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存在过度规制,会不会造成巨大的福利损失?这是我们亟待探讨的一个问题。

二、基于问题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设定

结合通用的同质产品企业价格加成模型,可以将模型设定为以下形式:

其中,t=2001,2002,…,2014分别对应2001到2014年;i=1,2分别对应中石油,中石化。P油价,Q为销售量,Pro为净利润,Mb为主营业务收入,Imp为石油进口量,Ex为人民币汇率。

(二)变量和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石油、中石化2001-2014年报,《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4以及中经网产业数据库。

(三)实证研究分析

对各变量取对数,运用stata11.2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线性回归。由于lnPro、lnImp不显著,因此进行剔除。回归结果见表1:

参考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变量lnQ1、lnQ2前系数的可以看成市场势力,即中石油、中石化的市场势力分别为0.106和0.310。从市场势力可以看成,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垄断势力是存在的,且中石化的垄断更为强势,中石化对石油价格的话语权更强一些。这可能与中石油以原油开采业务为主,而中石化侧重于原油加工有关,且中石化的线下销售网点覆盖面也会增强其垄断势力。

同时,通过计量回归结果我们还可以发现,主营业务收入会显著抑制油价的增长,人民币相对美元的汇率也会显著抑制油价的增长,这表明主营业务收入和人民币相对美元的汇率越高,油价会趋于下降。

在得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市场势力的基础上,可进一步估算出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垄断所导致的福利损失。借鉴Cowling和Muller(1978)的模型,可得到:

分别代入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数据,则得到中石油、中石化的福利损失估计:

进一步可以得到中石油、中石化福利损失的估计值,并根据估计值画出变化趋势图,见图1。

(四)实证分析结果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近十几年来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垄断造成了大量的福利损失,且从福利损失的绝对量上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石油产业由于存在过于严格的经济性规制导致垄断程度较高,由于垄断进一步造成了社会福利损失,因此政府对我国石油产业放松经济性规制以减少垄断程度是必要的,且刻不容缓。

三、政策建议

(一)把握经济性规制的适度原则

我国对石油产业严格限制是有其客观原因的,石油产业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在我国的产业结构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府对石油产业的规制也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的。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政府虽然逐步放宽了进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石油产业,但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和中石油与中石化在位优势的存在,民营企业进入我国石油产业对减弱垄断加强竞争环境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政府如何把握经济性规制的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过于严格的规制必然会导致垄断的加强和社会福利损失的扩大。只有把握适度原则,才能合理发挥出“一双看得见的手”最大的效用,促进我国石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政府经济性规制的监督

政府作为经济性规制规则的制定者,另一方面又是经济性规制的执行者,这就可以说明政府在规制过程中会出现或多或少的不公平现象。政府规制也需要有效得监督机制来制约政府的规制行为,以促进规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一方面,政府在制定规制时,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广开言路,听取大家的想法和心声,吸收有益政策建议。另一方面,在政府规制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运行约定的机制执行,防止权力滥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扩大激励性规制,实施民主化规制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大多采用管制型措施来管理,从民主化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可取的。政府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性干预,实施一些激励性政策,一方面可以减少规制实施的阻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同时,可以加入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广度,以实现政府规制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发展。

总之,政府在对石油产业不能规制过于严苛,以免压制了石油产业的活力和生产积极性,放松经济性规制刻不容缓。(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郭启辉.我国石油产业规制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11(6):64-65

[2] 刁艳华.中国石油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及其规制研究[J].发展纵横,2006(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