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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理论视阈下的反腐策略

2015-05-30谢加书蔡东丽

廉政文化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反腐败

谢加书 蔡东丽

摘 要:腐败从非日常生活领域向日常生活领域渗透,出现二者的混同,其背后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制度规范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原因。在日常生活理论视阈下探讨反腐败有助于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责任,理清情、理、法的关系。在日常生活领域,应从日常消费、日常交往、日常休闲和日常观念等方面加强反腐败;在非日常生活领域,应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加强法律法规、道德和纪律的约束着手,推动干部思维图式从自发走向自觉,克服私人情感等對公权力运作的影响。

关键词:日常生活理论;反腐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5-0016-05

一、日常生活理论视阈下的腐败表现及其形成原因

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分化是从日常生活理论视阈研究反腐败的基础,是当前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要求。中央提出老虎和苍蝇一起打,腐败行为不仅在非日常生活领域高发,多体现为大老虎,也逐渐向日常生活中渗透,多体现为苍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群众的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从二者严重混同向逐渐分化发展,社会日益分为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日常生活是“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的集合”[1],主要包括家庭或私人消费活动(衣食住行、饮食男女、婚丧嫁娶、休闲活动等)、日常交往、日常观念活动等,是一种重复性的、数量化的活动,是一个未分化的总体性存在。日常生活主要由本能、习俗、经验、常识、情感等主宰。与之相对的非日常生活是由自觉的理性精神所主宰的领域,主要是社会活动如生产、经营管理、公共事务、人类自觉的精神生产和知识活动领域。

腐败从非日常生活领域向日常生活领域渗透、逐渐同流合污。表面看来,腐败者依仗其公权力谋取非法私利的行为与日常生活关系不大,毕竟个体的日常生活相对独立于非日常生活,与公权力牵涉不多,但实际上腐败正逐渐向日常生活领域延伸,这主要体现在两个相反的方面:一是日常生活的非日常生活化,个体的日常生活日益打上公务烙印。腐败向个人的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活动、人际交往和观念活动延伸。如公款支付个人生活消费,当权者利用自身权力,私事公办,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乃至动用公权力、使用公共资源为公务员等提供特供食品、廉价住房等;日常生活成为腐败者钱权交换的重要领域。腐败者通过在日常生活领域收受好处,而在政治、经济等非日常生活领域投桃报李。二是非日常生活逐渐日常生活化,部分公务活动日常生活化。其核心是人际交往的异化,正常的公务交往活动形式化,而私下的人际交往决定了公权力的使用。有个段子形象地描绘了这点:“进了班子没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圈子没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进了班子又进圈子那是班子里的班子。”本应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票决的,往往是圈子中的数人在饭局牌局等休闲娱乐中私下敲定,付诸班子会议表决的只是形式而已。对于一些人来说,日常交往成为套感情、拉关系、做交易的主要途径,人际交往的情感需求让位于功利性需要。走捷径、走后门、拉关系、玩手腕、请客送礼,政商勾结,权力、金钱、利益交织在一起,这种公事私办潜规则是公务活动日常生活化的具体表现,这些丑陋的、腐朽的社会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日常生活的非日常生活化和非日常生活的日常生活化是非日常生活与日常生活的混淆,是公权力活动与私人生活的混淆,其背后有社会文化、制度规范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深刻根源。从社会文化方面来看,传统的血缘、地缘和业缘等人情往来被腐败者包装成行贿受贿的文化心理支撑,四处拉亲朋关系、攀老乡同学校友关系,以谋求非法利益;从制度规范方面来看,党和国家制订了众多的党纪国法,但往往执行不到位,缺乏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的强有力约束;从思维方式方面来看,日常生活是血缘、地缘、业缘等情感所引领,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主,由习俗、经验、常识、本能、情感等经验主义指导;而非日常生活是由自觉的理性精神所主宰,是由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所指引,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相当一部分人在公务活动中受制于日常生活思维方式,对腐败观念和行为丧失了批判和反思能力,为情所困,因情害法,因私废公,不知不觉中成为腐败者。

二、日常生活理论视阈下反腐败研究的意义

由于腐败行为逐渐从非日常生活领域渗透到日常生活领域,这就要求反腐败要向纵深发展,要从两个领域分别着手,并推动两个领域无缝对接,共同反腐败。其中,日常生活反腐败是基础,而非日常生活反腐败是关键。反腐败需要日常生活领域本身发挥作用,只有干部切实管好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生活,才能不被糖衣炮弹所攻陷,部分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与吃喝玩乐等日常生活开始的;反腐败更需要非日常生活领域的引领,只有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水平,充分发挥多方面的监督力量,才能净化非日常生活环境,减少腐败风险。

将反腐败划分为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这有助于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生产经营管理、公共事务、自觉的精神生产和知识活动等非日常生活领域是领导干部的主要活动领域,这也是腐败高发领域,党和政府的反腐败关键之所在。非日常生活领域反腐主要体现为制定和执行良好的党纪、政纪和国法,并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良好的制度等条件,为反腐败工作奠定基础;而在日常生活领域,由于一定程度上是私人性质的,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党纪国法约束相对薄弱。并且,由于日常生活领域的腐败多数情况下数额比较小,但负面影响却比较大,因为广大的人民群众主要在日常生活领域活动,他们主要是通过日常生活感受腐败情况。因此党员干部在日常消费、日常交往等活动中的问题,给群众直接的负面影响,直接影响社会风气。日常生活反腐,除了从党纪国法方面进行制度约束外,更需要发动群众。群众的广泛监督能深入推动日常反腐败工作,有效消灭“苍蝇”式腐败。

从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反腐败,这有助于党员干部分清公与私,进而选择适合其活动领域中的行为方式,理清情、理、法的关系,更好地保护自己。一方面,日常生活领域主要是私人的活动领域,在私人和家庭内部的关系中较多以情、理的方式处理问题。警惕将非日常生活领域的关系带入日常生活,导致公私不分;另一方面,在公务活动中更多强调依法依规,要遵循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多以法律、理性的方式处理问题,警惕将私人关系带入非日常生活中,在公务活动中将私人感情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三、日常生活理论视阈下反腐败的路径

反腐败要从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分别着手,并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相互协调,无缝对接,共同提升廉洁程度,形成抓早抓小机制。日常生活领域反腐是基础,而非日常生活领域反腐是关键。

(一)高度重视日常生活领域,筑牢反腐倡廉的基础,建设风清气正的日常生活环境

日常生活领域反腐败是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需要,是满足群众的廉洁日常生活需要,有助于干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提高最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质量。大多数群众的主要活动领域是日常生活,他们主要是通过日常生活体验来感受腐败问题,廉洁与否的关键要看他们观察和体验到的干部在日常消费、日常交往、日常休闲活动、日常观念活动等情况。我们党坚决防止腐败向日常生活延伸,尤其是针对公务消费、人际交往和观念活动等方面制定了众多的党内文件,并在国家法律法规中得到体现。如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开三公消费预算,接受群众监督。当然,由于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作,腐败在日常生活领域中屡禁不止,部分领导和学者再三呼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这就要求干部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防范日常生活中腐败的发生。

首要问题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修养。一方面要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等多方面的修养,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锤炼。中央在这方面已经多次强调,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讲话中更是提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2]这迫切需要强化党员修养,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情趣,防范不良风气对日常生活的侵袭,以防止和抵御“四个危险”。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生活领域的体现,是一个人理想信念的体现。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作风直接体现了党的形象,因此对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要求比一般人高,要坚决反对低俗奢靡、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共产党人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3]。近来中纪委通报违法违纪案件中频频出现“通奸”一词就体现了中央严肃党纪的决心,体现了中央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的高要求。

其次,要加强规制建设,积极防范、消除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活动中的腐败现象。针对三公消费,推行公务卡,详细公布消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避免日常消费活动中的特权,避免提供特供物品,提供廉价住房;借鉴发达国家的官员道德法治资源,制定符合我国情况的《领导干部道德法》,严密规范干部的日常生活行为;鼓励干部做到“不给别人一点送的由头,不让自己有半点腐败的念头”。支持和奖励群众公开曝光干部接受利益相关者的吃请、借人际交往大肆敛财等行为。此外,一些地方如广东省部分地区正逐步开展干部家庭财产、出国等重大事项公示工作制度,让一定级别干部接受群众监督,这是值得期待的反腐良药。

第三,要增进干部群众日常人际交往的廉洁性。日常交往主要是由习俗、经验、常识、本能、情感支配和主导的活动领域。它包括“物质生活的日常交往和人际情感性的日常交往。前者是指人们围绕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在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取和消费过程中所发生和进行的分工和协作。后者是指人们围绕生儿育女、婚丧嫁娶、礼尚往来、休闲消遣等事项为维持和促进人际联系和情感需要而发生和进行的交往活动”[4]。腐败向日常人际交往延伸,我国传统的日常人际交往观念深入人心,在传统人际交往文化的掩盖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送富含情感的小礼物加强与公职人员的情感联系,消解其戒备心,然后逐步深入拉公职人员下水,通过免费招待官员,借生日、升学、婚嫁、节日请客送礼,春节送孩子红包等方式进行情感和金钱投入,从而构筑起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小圈子。日常人际交往中所涉及的人情金钱交往看似人之常情礼尚往来,实则是糖衣炮弹,“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对于部分干部来看,这类日常人际交往中的腐败不显山露水,他们甘之若饴,时间一长就被拉下马来,这类教训实在太多。这要求提升干部日常人际交往的廉洁度:一是要提醒干部注意人际交往的对象,警惕周围的某些利益相关者。要管好身边的人,提醒自己的亲属、秘书等身边亲近人士注意人际交往中的糖衣炮弹。同时要净化自己的人际交往圈子,不搞小圈子谋私利。中组部曾专门发文件要求“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5]。对此,2015年元月中纪委曾发文再次强调。二是要加强教育。克服贪小便宜心理,克服习俗、本能和情感支配,提升自身的理性程度,时刻在心理绷紧法律、道德和纪律的弦,真正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慎微慎独。三是需要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鼓励群众举报、曝光日常人际交往中的腐败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或者法律处分。

第四,日常生活反腐败还要着眼于干部在体育、旅游、文化娱乐等日常休闲和日常观念活动领域的活动。全国人民逐渐富裕起来背景下,干部群众的休闲活动需要较多,不仅要求有丰富的日常休闲娱乐活动形式,更要求有较高质量和水平。有人宣称“不怕领导不好交,就怕领导没爱好”。部分人借着关心官员及其家人健康等幌子,给他们提供免费的日常休闲娱乐等服务,如免费或低价提供健身娱乐卡、旅游等;有的甚至为道德败坏的干部提供性服务等;还有的满足干部的个人文化兴趣爱好,提供书画古董等,构成“雅贿”;或搞权学交易等等,这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二)反腐败要重视非日常生活领域,生产、经营管理、公共事务等非日常生活领域是腐败的高发领域,也是腐败日常生活化的关键

非日常生活领域反腐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以权利监督、约束权力运作,将权力关进笼子,推动反腐向纵深发展。在民主法治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權、表达权、监督权的方式,进一步推动群众监督公权力的运作过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这需要着眼于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两个方面,实现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协调,共同推进反腐败。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腐败高发,这要求在现实空间中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当前我国网络民主政治发展很快,而网络反腐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网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举报、监督,有力推动了我国反腐进程。如“天价烟局长”、“表哥”等事件体现了网络反腐的热度和力度。当然,网络反腐的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纪律、道德规范等约束力,全面规范干部的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领域的活动。一是要理清道德、法律法规和纪律各自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作用范围;进一步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六个绝不允许”、《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制定《领导干部道德法》,加强社会对领导干部行为的道德监督,加大引咎辞职的力度;在自觉的精神文化方面,需要加强自觉的精神文化建设,为干部提供健康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提倡廉洁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领导干部高尚的生活情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反腐败提供智力支持,增强群众反腐败的能力;除了上述满足广大干部群众日常文化休闲娱乐的需要外,更需要提升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改变干部们自发的日常生活思维,增强理性思维能力,推动领导干部从日常思维向理性思维转变,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能力,更深刻全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廉洁奉公。

(三)反腐败须着眼于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个领域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共同构筑干部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廉洁空间

反腐败不仅仅需要来自群众在日常生活领域的努力,更需要来自非日常生活领域的推动,需要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纪律和道德规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生活领域反腐是改善党群关系,不断推动反腐败进程的基础;在非日常生活领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制定和执行合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干部从自发的习俗、经验、常识、本能、情感支配和主导的思维方式向自觉的理性的法治思维方式转变,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克服人情、私利對公务活动的影响是反腐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3.

[2]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7-02(002).

[3] 胡锦涛.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07-01-10(01).

[4] 王晓东.论日常交往[J].求是学刊,2005(11):12-16.

[5] 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EB/OL].(2013-03-18)[2015-08-10].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3/18/c_115069451.htm.

责任编校 王学青

Anti-Corruption Strateg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ories Relating to Daily Life

XIE Jiashu1, CAI Dongli2 (1.Research Centre of Marxism and Cultural Security,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2.School of Law Studies,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Abstract:There can be found deep-rooted reasons of culture, institutional norms and ways of thinking for the effusion of corruption from non-daily life to the daily life. Analyses of anti corrup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eory of Daily Life are helpful in different areas, to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different subjects, and to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among emotion, reason and the law. The above analyses can be of help in taking targeted measures against corruption. In the field of daily life, we need to take measures against corruption in these areas: daily consumption, daily communication, daily recreational activities and daily perceptions of ideas. In the field of non-daily life, we need to take measures against corruption in these areas: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of the masses, strengthen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ethics and disciplines etc. Through various measures, we can promote the thinking patterns of cadres from spontaneity to consciousness, and overcome the influence of personal emotions on public power.

Key words:daily life; anti-corruption; socialist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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