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旅游开发
2015-05-30潘国刚
潘国刚
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对精神文化的要求日益凸显,对文化遗产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本文在分析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探索适合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平衡发展的方法。
在历史文化遗产中,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共存,是历史文化遗产结合社会和经济而衍生出来的相对价值,然而这两种价值的实现在实践中有时相互促进,有时相互矛盾。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经济价值又能为人提供物质基础。就像精神和物质的辩证关系一样,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也有着同样的关系。
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云南省旅游业的发展历程,许多重点旅游项目,文化遗产起到明显的引领作用。例如,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大理、巍山、建水等属历史文化名城类;元谋猿人遗址属古遗址类;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曲靖八塔台属古墓葬类;大理崇圣寺三塔、昆明金刚塔、筇竹寺、官渡金刚塔、太和宫金殿属古建筑类。
由于文化遗产在发展云南旅游业中起到核心的地位,因而构成了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及旅游业管理部门的一致性,大家都认为:“发展旅游,文化是灵魂”。
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当今社会的人们认识历史,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文化遗产保护是以社会效益为先,是社会的公共事业。旅游活动是在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之后,为了满足精神文化上的满足而进行的活动。文化遗产以其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独树一帜的建筑形象,成为旅游的热点。
2.在项目保护、环境保护、建设和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遗产保护部门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文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但文化遗产本体往往存在规模小、功能单一的弱点,不能满足旅游功能的要求,我们要努力解决项目保护、环境保护、建设和规划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性问题。
在历史遗产旅游开发的规划中,出现了功能分区不明确,在历史文化遗产周边建设以经济效益为目的旅游设施等现象。这种商业化的倾向破坏了景区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影响了历史遗产的社会价值。
努力探索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双羸的合作途径
1.双赢的基础——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产品,核心价值就是文化,也是其持久生命力的前提。旅游的主要内容是一种文化体验,也需要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文化开发和展示。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使旅游者得到更多的文化反哺,使人们更加关注和爱惜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有助于保护历史遗产而且可以增加旅游者出游的兴趣。因此,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是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双羸的基础。
2.把好规划关,做到遗产保护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协调一致
(1)遵循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规律
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分系统,文化遗产周围的文化生态体系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是一个多层次多结构的整体,内部表现出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人类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化积淀表现出与社会环境相关的特点,受到社会大环境变化规律的影响。
(2)在景点区划布局上提出不同要求,以满足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两方面的功能需求
编制旅游规划时,要保证旅游设施不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完整性的破坏,要以遗产的历史价值为核心制定相应的旅游展示线路及内容,同时在保护区划范围以外建设相关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合理开发。遗产旅游直接的经济价值体现在门票收入上,是非常有限的,但是文化遗产给地区带来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是无限的。旅游应以遗产的文物社会价值展示为主,来带动整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经济,真正实现两种价值在空间上的连锁反应。
(3)控制旅游开发强度
旅游环境承载力是衡量旅游业是否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尺度。文化遗产旅游在实现其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应该维持和加强当地文化生态平衡,强调对遗产及其所依赖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要坚持在旅游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开发遗产旅游资源,。
3.在确保文化遗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寻求经营管理体制方面的多种模式。实施“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人们对文物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认识会因时空的变化而变化的,会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左右。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遗产的经济价值,以门票形式的旅游收入逐渐会被以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带来的经济发展所取代。遗产虽属不可再生资源,但合理的开发利用会使遗产的经济价值可持续发展。
结语
文化遗产旅游是以文化遗产为资源,以实现遗产社会价值为途径,以遗产经济价值为目的。但旅游者的消费不同于传统的对使用价值和实物用途的消费,而是强调对文化的消费,是一种文化体验,而这种消费和追求是以遗产的保护为基础的,两者相辅相成。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有越来越合理、自然、完美的表现形态。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